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孟拿这回学乖了,不敢和他正面作战,转而在他脖颈间细细舔弄轻咬,孟劳哪里受得住这种充满情欲的调逗,喘着粗气,双臂如铁,恨不得把他塞进身体。孟拿被箍得浑身生疼,只怕再亲下去骨头沫都不剩,一口含住他的耳垂,含糊不清地问:“要不要睡这里?”
孟劳已经连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孟劳硕大的身躯往床上一躺,整张床就只剩下一个角落,他有些赧然,把身体尽量缩小,挨着床沿一动不动,如同僵硬的尸体。
孟拿笑得肠子打结,老实不客气地枕在他手臂,把冰凉的手贴在他胸膛,状若无意地拂在他胸前的红莓上,孟劳浑身一震,双臂如锁,把他紧了又紧,孟拿呼吸不畅,几乎憋昏过去,恼恨地一口咬住眼前的小小果实,孟劳立刻松手,哭笑不得道:“都说我的个子大,两个人没法睡,你非不听!”
孟拿翻了翻白眼,在他怀里拱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笑道:“你别动,我们这样睡挺好,你还不用每天早上叠两床被子。”
他心里还有句话没说出来,“呆子,今天被你折腾得没力气了,暂且放过你,明天等我养精蓄锐再来!”
孟劳哭笑不得,看着肩上的头,胸膛上的手,还有横跨过裆部的脚,他甚至可以感觉,他的腿压的那个地方,有根物事正蠢蠢欲动,叹了一声,“你挺好,我可怎么办!”
有个近乎呓语的声音响起,“你别生气,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孟劳心头一动,抚着他的发,轻柔微笑。
他平白捞着一个吻,心头正激荡难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身体潜伏着如此恐怖的激情,那一刻,他恨不得把他剥皮拆骨,吞入腹中,又或者,把他禁锢在胸膛,让他永远和他在一起。
只想和他在一起,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静静看着他老去,看时光画鬓如霜,看岁月催老容颜,该远去的和该归来的都安于夙命,而他们,只守着自己的位置,从不厌弃。
在书院这么久,他对男子之间的感情已习以为常,不管夫子还是学生,他们身边的小厮往往都有这样的作用,而没带小厮的学生,也大多在书院有固定的伴侣,他们的年纪在山下大多结婚生子,而书院严禁女子上来,连母亲们要和孩子会面都要在寺里禅院,这些血气方刚的少年哪里忍得住。
那天,孟拿在他背上写下四个字“我喜欢你”,这四个字,他已深深烙在心里,这是多么动人的一句话,第一次,有人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他不需要考武举求取功名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因为,他也有人喜欢。
他甚至慌乱到失去应对的能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感觉,那留在背上的一条条灼热的痕迹,难道真的是他的告白?
感情,难道真的来得如此容易?
今天听到乐乐那番话,他轰然如被雷击,果然如他所想,漂亮的孟拿以戏耍人为乐事,他这么丑,怎么能入他的眼中。他知道,对他无论如何下不了手,他只好在山林里狂奔怒吼,发泄自己的沮丧和怒气。
在悬空之巅,看着云雾环绕的百里山峰,他突然庆幸,那个时候,自己没有说出心底那句话,“我也喜欢你!”
没有说出,就为自己存了一分颜面,即使他仍然戏弄,他守住最后一重堡垒,就能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他所思所想,只不过想把他留在身边,安在心里。
发展到这亲密的一步,是他从未敢奢望的事情,他看着身边美梦正酣,嘴角微勾的容颜,突然觉得人生很圆满,心里更满,满得那汹涌的液体几欲溢出。
他带着抹羞涩把腮边的水痕擦去,掂量一下那细瘦的胳臂和腿,又摸摸自己胀痛的下体,苦恼地摸摸脑袋,嘟哝一声,“这可怎么办?”
孟拿很快解决了他的苦恼,可能是肩膀太硬,他慢慢蜷成小小的一团,翻身过去,四肢和他粗壮的手臂纠缠在一起,又轻轻打起鼾来。
孟劳终于逃脱成为人垫子的命运,把他往怀里挪了挪,鼾声顿起。
第二天傍晚,乐乐又揣着贼心来了,推开柴扉,他眼珠子差点掉了下来,只见门上窗户上墙壁上贴了满满的钟馗,而孟拿在屋檐下斜靠着案几还在用手指涂鸦,一边指点桃树下的壮汉,“双手叉腰站好,眼睛瞪圆一点,对,就这样,别动,画完了叫你!”
左思右想,他还是偷偷退了出去,回到家,于言正坐在院中看书,冷冷看他一眼,“你还舍得回来!”
即使于言从来冷言冷语相向,他仍然觉得满心幸福,冲动地扑上去抱住他的腰,在他胸膛蹭来蹭去,于言吓了一跳,轻轻敲了一记,蹙眉道:“出什么事了?”
乐乐仰起脸,吃吃笑道:“我觉得孟夫子和孟教习在一起真幸福,孟夫子要是能活下来该多好!”
于言轻叹一声,把他抱得更紧,喃喃道:“他的苦头也吃够了,菩萨会保佑他的!”
“够不够啊!”当随心所欲的事情变成任务,孟拿当然没什么好脸色,即使画钟馗容易,那也得他一笔一笔趴在案几上画成,可怜他手指头都画痛了,而且,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养好精神,晚上好好对付他。
说句心里话,从京城离开已有两三个月,那种销魂滋味他想起来就心头发痒,恨不得把他抓到身上,好好肉搏一番。经过那人两年的调教,这身子早已习惯了男人的进入,久未得到滋润,他真觉得自己如一棵刚栽下的树苗,仰望着天空的毒日,因干涸而迅速枯萎。如果不是遇到孟劳,他干涸而死也就罢了,可他的呆子是多么美味,他要是放过对两个人都是损失。
那人折了他的羽翼,把桀骜不驯,肆意妄为的懒神仙变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废物,那人得到了他,却并不见得有多欢喜,每当他在那人身下辗转承欢,他总能感受到他的怒气,每一次狠狠冲刺,每一个噬咬般的吻,是发泄,更让人双双沉沦。
那人迷恋他情欲高涨时的媚眼,他迷醉于那人给予他的肉欲快感,以及快感后的好眠,让他可以忘记所有,甚至,忘记自己身在何方。
他知道那人恼恨的是什么,他驯服的过程太短暂,一定让那人少了许多乐趣。那人却忘了,失去展翅翱翔的天空,再好的猎鹰也只能做主人温驯的宠物。他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不会委屈自己,却也不会再留笑柄示人。
把最后一根张扬的胡子用指甲勾完,孟拿把画一扔,瘫软在地,连连哀嚎,“不画了,打死我都不画了!”
孟劳屁颠屁颠地跑来,把画拿起来左看右看,贴到厨房门上,环视一圈满院的钟馗,洋洋自得,“唔,阿懒就是厉害,把我画得这么威风,明天再要他多画几张贴到书院去,看谁敢调皮!”
孟拿暗暗好笑,奋力撑起上身,向他挥舞着黑爪子,“孟劳,过来!”
韶光贱 活动尸体/灵变湘西 至死靡它 暗念 几回魂梦与君同(网络版)+番外 二爷的狗(又名:春去共惜艳阳年) 懒夫子/闲眠再续笙歌梦 春来湖水绿如蓝 几回魂梦与君同(出书版)+番外 青梅怀袖,谁可与煮酒+番外 杀手豹子 黄袍布衣 分娩夜,渣总陪白月光在烛光晚餐 长袖妖娆 千金买骨(出书版+番外 御香行 我的漂亮少爷/笑里别是一江湖/美人在侧+番外 狐狸迷宫/校底招魂 贪官小包/人间有味是清欢 谁为梅花醉几场+番外
有一百亿,你会拿来干什么。投资做老板?捐款做慈善?疯狂消费?久材什么都不想,因为他是男人,只想玩如果您喜欢土豪的日常生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五六岁的辛韶百无禁忌,扒他衣服,灌他毒药,钻他被窝,还自诩救命恩人。黎戮邪魅低笑,救命之恩,自当涌泉相报。她是白衣祸世妖女,一手蛊毒之术纵横天下。他是人屠转世妖孽,人人得而诛之。一个妖女,一个妖孽,可不绝配?可有朝一日,祸世妖女成了救世圣女,温柔太子以千里江山为聘,一心求娶(1V1全程高能,N年写文坑品顶呱呱,入坑就对了!)PS初来乍到,希望各位资深读者宝宝多多留言推荐支持,香吻么么哒!如果您喜欢毒医救世小妖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两世,云凡相当安逸。前世拼死拼活迈入大乘期,为拯救苍生一己之力挡下千千万万魔族邪修,重伤数千次,最终终于撑不住而倒下生命垂危的时候,看到师傅轻描淡写的请来十万天兵天将将自己的一生之敌绝世魔头傲世邪君等等等等通通砍瓜切菜一样砍死,他当时心里有多震惊,现在就有多安逸。这特么还努力个屁!如果您喜欢我师傅他又要摸鱼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道赐婚的圣旨,竟然催动了一番变天的腥风血雨。报复,阴谋,鲜血,她淡漠的心,如何面对?而这一切,难道只是因为成也王妃,败也王妃?...
星际时代,人类的脚步踏足无数星系。这里有虫族,有异族,有光明,有黑暗,也有各种神秘系的力量,更有来自于异世界的诡异。人族能够与之对抗,最大的底气就是真气和殖装。殖装模块,殖装铠甲,殖装机甲,殖装军团这里,有无数强者组成的无敌殖装巨人。能够制造原始殖装的,只有帝国。人类有无数联邦和王国,但唯有一个帝国。这个故事,从一场帝国交流生选拔赛开始。方健其实,我从未想过,要去帝国的!看着那高大如哥斯拉的超级殖装巨人,他说我要当头部。如果您喜欢诡异,我要当头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电竞外套,增加电竞能力。于是成为了电竞高手,为国扬名立万。破邪关刀,增加破邪能力。作为一名主播,偶尔竟然还要给观众播一播捉鬼,来吸引眼球,顺便为了世界和平。为什么陆小天先生你这么牛逼。陆小天风突然打了来访的记者一耳光,激动的说道。看这本书的人,谁不比我牛逼?我不就是得了个破系统吗?我不就是顺便扬名立万了吗?我爹妈都穿越了!如果您喜欢我给物品加词缀,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