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郑文森见杜辉神色之间并没有不悦,不由心中大安。
“我是男人啊,一个通宵怕什么,况且我也有睡啊。”郑文森拿手用力揉了揉面孔,“你看,我现在精神焕发。”
杜辉摇摇头将车子在自己的那幢大楼前停下,将稀饭和配菜递给郑文森。
“你先拿着,我去将车停好。”
事实上,两人昨夜都可算是通宵了,但是谁都没有在家里补眠。
在吃早饭的时候,杜辉便问:“今晚回家来么,要不要我开车到乡下去接你——”
杜辉话还没说完,郑文森赶紧打断了,忙说不用不用。
“今天大家只是回乡下先看看帮忙张罗着,晚上我就回来了。二天以后才轮到我爸爸这支守夜,所以……也就是星期五星期六晚上轮到我们家,星期天出殡,那二天我不回来。”
杜辉这才明白过来。
他心想,星期五星期六是罢,到那时,好好等着罢郑文森。
见杜辉吃完早饭,又洗了个澡,然后出门上班去了,郑文森这才放下心来。
昨日跟二哥通过电话,这里到乡下不过四十分钟的车程,大家不一起去,各走各的。
郑文森吃完早饭,收拾停当,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打扮,突然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太招摇,免得惹来风言风语。
于是他换上以前习惯的穿戴,左左右右仔细打量了,看看没有遗漏,这才放心的出门去了。
差不多已经有三、四年没有去乡下了,不,不,应该是自从郑文森结婚之后,他便再也没回过乡下了。偶而只是乡下亲戚到城里来,吃酒宴时匆匆的见上一面而已。
不知道,乡下的溪水是否依旧淙淙,山上唧唧的虫呜是否依旧欢唱,那满山的竹海是否似旧青翠欲滴。
那少时一起的玩伴,想起在满山遍野的欢跑。而爷爷,那朴实的笑容依稀还在眼前。
一切是那样的纯朴,那样的不矫揉造作。
此时坐在回乡快客上的郑文森,心情怀着无比期盼和激动,他完全是当这些回乡聚亲,而爷爷的白喜事仅仅只是形式。
坐了20分钟的车,等公车到了站,到翠岩老家却还有20分钟的路要走。
当然有出租车愿意去的,据说翠岩老早就修了路,但是地处偏僻,司机要五十块钱,郑文森摇摇头,他可舍不得。
郑文森步行而去,渐行渐远的市声,而眼前缓缓展现的依旧是青山绿水。
他放目远望,新白的水泥路婉延着,溪水一直相伴相依,而在水的另一侧,那些无尽的青翠无风自动,它们似乎永远在摇曳……
“文森,你还没到么?你买了花圈没有?”
这宁静的,没有任何喧嚣的世界突然被手机铃声振碎了。
“花圈?”郑文森呆愣住了,他都已经看到那木制的旧宅群,其中交杂着突兀的西式洋楼了啊。
“你也没买啊,正好,你赶紧到集上订四个来,你三哥人是很积极,昨日就来了,偏偏咱们一家子人,连一个花篮花圈都没送来,太难看了。”
“哦……”
二哥挂断了电话,他说的轻巧,郑文森站在原地却欲哭无泪。现在就是想要坐计程车,也得有啊。他只得掉转头,回到集上,唯一让他好过一点的是,幸好今日出门没有穿杜辉买给他的皮鞋。
杜辉开完会,看看时间差不多晚上八点了,不知道现在郑文森是否已经从乡下回来了?事实上下个星期他要到上海开会,而且要留在那儿一个星期。原本他还打算将文森也一起带去,所以这几日,他尽可能的要将一切安排妥当。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竟然出了郑文森祖父这件事。
如果这件事处理的好,事实上在时间方面一点也不冲突,问题就在于怎么处理这件事。
那个老好人现在恐怕很开心罢,去乡下真有这么开心么?比跟他在一起还开心?乡下就这么好玩?比跟他在一起还好玩?(汗!)
拿钱砸死我吧(出书版)+番外 强强联手+番外 十全不十美 雷欧切斯的玫瑰园 极运星 旧情人+番外 契约情人:女人,只准爱我 撒旦之舞(出书版) 七宗罪之嫉妒+七宗罪之饕餮+七宗罪之愤怒+七宗罪之骄傲 强者无敌+番外 镜花缘 陪衬 平衡木+番外 莫昔时+番外 纠缠到你爱上我+番外 七重纱舞(出书版)+番外 老男友+番外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偷生宝宝,前妻别玩了 姐夫就是要你(夜色之妖)+番外 明明不是你+番外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星际情殇少女猎灵师逆转时空归来,只为还他一生情,却没想到招惹了各路大boss追夫路上救了一小男孩,当成儿子呵护备至。小男孩一...
书友群674843646意外得到了另一个世界的财富,于是他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鼓手开始,一步步走向世界的舞台。梦想的声音中,他是让所有导师惊艳的素人选手。演员的诞生中,他用演技征服观众,引炸娱乐圈。他即是铁血硬汉,又是反串大师。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腕儿,但不知道为什么时代杂志非要追着我拍,我也想低调,可是实力它不允许啊!已有两百万字完本文娱作品天生娱乐家,欢迎阅读!如果您喜欢头号偶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那天遇见他,我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方烟花,热烈又绚烂。我原以为我是相府嫡孙女,一国之后,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在后宫中认认真真勾心斗角的宫斗着。结果一朝死去,我竟是九尾狐族狐君天赋不高又不受宠的幺女,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做为一名九尾狐,我竟只有一条尾巴。当我做为一只狐狸漫山遍野的疯跑时,又有人跑来告诉我,我只是一块石头,受某人点化才修成人形,羽化成仙。受他三滴血,无论我是什么,都会受眼尾处的凤凰花指引遇见他,爱上他。他高高在上,断情绝爱,又岂是我所能肖想的,仙神活太久大多无情,凡世众生虽苦却有血有肉。当我被某人虐的体无完肤欲要逃跑时,被某人困住,某人咬牙切齿的说见色起意唐突了本尊,竟想跑。这是一块破石头的修仙史,有虐有甜。愿你喜欢。如果您喜欢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偶然寻回了前世地球人记忆的剑宗小道童准备发车开飚了!可惜这个世界太残酷,身在剑宗结果剑法天负,最终只能入了旁门修炼。天裂剑宗以剑法称雄,旁门自然不得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