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瞬笙离开军营后直接越过城墙逃向了荒野,洛忧也很快追了出去,并在两小时后就追上了李瞬笙。
李瞬笙,赤血帝国鹰旗军大校,前鹰旗军垃圾处理人,手握龙须无人能敌,因实力太强不喜战斗退居二线,隐世无形。
洛忧,赤血帝国不死军少将,前任大元帅亲授破虏将军,亦是威震三江源的江南猛虎,荒野崇拜的赤怒獠牙。
这两人代表了两个时代,在各自的战斗风格上都是顶尖人物,他们的对决应是惊天动地,足以写成几十万字的史诗,被游吟诗人传唱百年。
但实际上呢?没有,什么都没有,他们的战斗用很短的篇幅就可以概括了。
李瞬笙和洛忧孰强孰弱?毫无疑问,李瞬笙的巅峰实力可超年轻时的罗汉林,哪怕隐世后也可力分洛忧与刀狂二人,李瞬笙的硬实力是洛忧绝对拼不过的。
但最后这场对决谁赢了呢?洛忧赢了。
洛忧很罕见地放弃了自己最熟悉的硬拼,转而和李瞬笙打消耗战,整个战斗的过程中,洛忧一直和李瞬笙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李瞬笙冲上来洛忧就后退,李瞬笙转头跑洛忧又贴上来,绝不正面硬刚龙须,但又一直黏着李瞬笙。
李瞬笙杀了洛忧很多很多次,杀得他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但那又如何呢?
李瞬笙可以杀洛忧一次,可以杀洛忧十次,可以杀洛忧一百次!但他能杀洛忧一千次吗?
就算能杀一千次,能杀洛忧一万次吗?
就算能杀一万次,能杀洛忧十万次吗?
洛忧的磁性战术保证自己不会被轻易打进死线,同时昼夜不停地和李瞬笙消耗,不让他吃饭,不让他喝水,不让他睡觉,连停下来喘一口气都不让。
两人就这么拼杀了十二天,李瞬笙整整十二天没吃,没喝,没睡,他一开始还能轻松击退洛忧的进攻,但到后来终于是撑不住了,凡人之躯终究倒在了怪物身前。
战斗的过程就是这样。
形式,耗。
时长,十二天。
结果,洛忧赢。
无它,没有巅峰对决的豪情,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甚至是一场没有外人观看的战斗,只有洛忧,李瞬笙,还有神明在注视着这一切。
荒芜的平原,洛忧将血迹斑斑的赤伞插进了地面,全身上下仍残留着十二天战斗中留下的血污,它们早已氧化,发硬,像一层盔甲似的黏在洛忧身上,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从血池捞出来的尸体,只有那双眨动的瑰红色眼睛预示着这是活人。
洛忧取出了一把砍刀,默默注视着前方倒在地上的一具骷髅...没错,骷髅。
至尊来袭之甜妻要翻天 成了腹黑王爷的心尖宠 超级强者 长得丑不是我的错 龙腾青云 不朽尊神 超极品法神 名媛(nph) 被攻略系统[快穿] 80年代超生女 七零胖妞逆袭记 声色(短篇) 替身养猪去了[快穿] 废财宠妃人人爱 我的美女特工老婆 是真的要撩你[快穿] 狂霸异世 后妈她翻车了[快穿] 刀道巅峰 每天都有在努力的榨精(NP 高H)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一出场,就无所不能了。又名我,无所不能。如果您喜欢一出场就无敌的主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简介家族联姻,她的结婚对象是江城众所周知的花心大少,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对他趋之若鹜。她忍痛,给了他一巴掌。他说聂小姐,请你自重。当夜大雨滂沱,她迟迟不归,跌在风雨里伤心难过,肩上却有一件男装替她遮去风寒。宝宝,跟我回家。江城的岳先生是赫赫有名的冷艳财阀,他拥有取之不竭的财富和至高无上的地位,久居上位的他...
作为一名龙宫弟子,需要帅气和实力并存。帅气风宁已经有了,但是实力他看向自己的师父。这个只会说一句话的东海龙王龙宫法术,玄妙精深如果您喜欢龙宫弟子的自我修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婚之夜,红鸾帐暖,他为了她的姐姐,对她百般奚落,肆意嘲讽,却不想她从容应对,不失锋芒!他本以为娶了只兔子,可以任意拿捏,却不想看走了眼,这兔子强大,竟能扮猪吃老虎!她千方百计就想求一...
寻仙音,得长生,悟天道,秀云之巅,霞光满天闯龙宫,下幽冥,登神界,排空巨浪,魑魅魍魉。到目前为止画风还很正常,然而林小哥儿拿着写作番天印读作板砖的法宝默然无语观师傅,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摔!本人已完本430万的前作,搭配食用效果更加。节操保证。真的,有节操,з」∠书友群601457410如果您喜欢漫漫仙路奇葩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