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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雾镇,今天天气不好,乌云阴沉。
经过一天的战斗,毕肖普的数千步骑成功击破了在此地顽抗的雷曼和米诺斯家族残军。大量敌方人员投降,家族骨干四散逃亡。
“他们逃不掉的。”
毕肖普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戴了顶非常骚包的金色头盔。他扬起马鞭指着几名向远处逃窜的落败之人,“派一个小队去把他们追回来的。”
哈哈哈......,男爵身边响起轻松的笑声。女妖堡的青壮精锐全都在他身边。几名年轻的骑士奋勇争先,主动骑马杀了出去。
‘今天’周大爷没来送死,大家的心情挺不错。
拿下浓雾镇,以此为基地就可以洗掠周边十几公里内的所有村镇。光是这番抢劫就能让参战的贵族和平民大捞一笔。
是以男爵身边媚词如潮,夸赞如风。
所有人都搜肠刮肚的恭维毕肖普阁下指挥有方,战力无双,实乃北地第一名将。这次拿下寒风城定然易如反掌。
战事刚刚结束,战场上倒伏数百具尸体。构成作为步兵主力的平民正成群结队的打扫战场,收拢俘虏和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女妖堡的步兵是没有军饷的。他们自备武器参战,所有收益全靠劫掠和缴获。贵族老爷们顶多给他们提供作战所需的粮草,且只在大战前才给的多些。
对贵族而言,让士兵为劫掠生是保证他们参战欲望和士气的重要手段。这样花费少,又可以获得足够的兵员。
至于纵兵如匪,那根本不叫个事。
一名平民步兵捡起了十几根丢弃的长枪,笑嘻嘻的从旁经过。男爵喊了声,“士兵,过来。让我看看你弄到些什么?”
平民恭敬上前,将捡来的长枪放在地上。几名骑士老爷策马绕到他背后,确保他不会暴起伤着尊贵的男爵。
毕肖普也是心情好,下马抓了一根长枪在手中掂了掂。他远远看着就觉着这些长枪质量不错,掂过之后更发现这长枪轻重趁手,打造的非常精良。
长枪是冷兵器时代性价比最好的武器,没有之一。
便宜好用,训练简单,适应范围广。有的骑士都喜欢用长枪冲刺,威力比用骑兵刀还大,就是训练太难。
但战场上收缴的这些长枪显然又有些不寻常。枪头用锻铁打造,坚韧锋利,可以轻松破甲。枪杆则用木工车床打磨,长短粗细都是一样的,握持非常顺手。
“这帮寒风城叛逆给步兵用的武器挺不错啊。”毕肖普见惯了手下使用形制不一的武器,可眼前十几根长枪都一模一样。
男爵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丢给跪地趴着的平民步兵,“这些长枪我买下了,再去捡一些来。我可以装备一支单独的部队。”
平民步兵从地面捡起金币,欢喜的答道:“阁下,这种长枪有很多,好多人都捡了。至少几千支。这枪头的铁料不错,打造农具和刀具肯定合适。”
毕肖普眉头一皱,暗想这么好的长枪用来打造农具刀具未免太浪费了。再则有几千支也太夸张了。
这得打造多少年?再强壮的铁匠也会累死。
一辆老式马车正从战场上驶离,车架上乱糟糟堆着至少上百根长枪。大部分崭新没用过,只在土里丢过一次。
还有一队俘虏垂头丧气的经过。每人双手被缚,脖子上栓根绳。一名骑士牵着绳子,毫不费力就控制几十号人。
男爵再次把人喊住,询问长枪的来历,得到的信息跟让他意外——没翻脸之前,雷曼和米诺斯家族花钱从雨果手里购买了大量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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