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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十四章 分别(第1页)

“怎么回事?”被可怕的声势惊醒,甚至很多武林人士贴身的佩剑也突然间离地而起,一众武林人士惊慌失措的冲破房间。

当仰头的瞬间,却看到了这一生都无法相信的一幕。

无数的剑,悬浮在空中,化作了一片静止的剑雨。剑雨未落,就悬浮在空中带来的威慑力足以震撼天地。

步非烟手中的雪神剑也在剧烈的颤抖,仿佛要挣脱步非烟的束缚回归到陆笙的怀抱。但因为步非烟的干涉,这才没有冲上虚空。

但这一幕,却给步非烟造成了极大冲击,陆笙感悟的万剑归宗,竟然能掠夺他人的剑道道心。倘若不是步非烟对剑道道心打磨的无比的坚韧的话,这一刻,她的剑也会离他而去。

对于剑道高手来说,剑就是生命,没有了剑,一身修为等于废了一大半。

陆笙突然动了,轻轻的抬起手臂,漫天的飞剑突然起舞,随着陆笙的舞动,漫天飞剑化作剑阵一般围绕着陆笙飞速的穿梭。

突然,陆笙双指并剑,一手挥下。漫天剑影,如流光一般向地面激射而来。

这还不是像下雨一般的落下,每一剑,都仿佛是一个绝世高手刺出的至强一剑一般。没有半点反应,剑已经狠狠的插在地面之上。

石板,青砖,泥土,都无法阻挡剑雨的穿刺。密密麻麻的箭雨,落在了陆笙的院子之中,仿佛一片茂密的树林一般。

陆笙身形缓缓的落下,脚下都没有一处可以落脚的。陆笙轻轻挥手,脚下的数百把剑离地而起,化作流光一般精准的回到相应的剑鞘之中。

快如闪电,目不暇接。

一名剑客僵硬的别过头,看了眼已经重新回到剑鞘中的佩剑。他都不知道他的佩剑是怎么回来的,而更悲伤于方才,自己视作亲人的佩剑竟然离他而去了。

独自站在夜风中,心中满是凄凄。

但在几天之后,同样心中凄凄的还有陆笙。

他是多么的不舍啊……不舍晚上温柔的怀抱,不舍书房中的红袖添香。

可是,因为在这里,亲眼看着师傅走上了邪道被就地正法,兰州已经成了步非烟的伤心之地。每次走在院中,都是会触景生情。

再加上腹中孩子的原因,步非烟最终决定回楚州养胎。毕竟楚州山好水好,生活也滋润。无奈,陆笙只好乘坐天马将步非烟送回楚州。而后赖在楚州待了一个多月才重新回到兰州。

兰州的工业,已经走上了稳定的轨道,不再有多么剧烈的起伏,百姓的收入也在不断的增高。现在只要有稳定收入的百姓,基本上都已经能达到吃饱穿暖了。

像陆笙刚来的时候,女子没衣服穿只能在床上待着的现象再也没有了。正因为如此,兰州靠近西宁城的几个府城之中,人口仿佛突然冒出来一般变得多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有一种叫跑商。

就是几十个或者几百个商人组成一个商队,浩浩荡荡的沿着一条路线。每到一个城市就会进行为期七八天的售卖或者交换。

直到所有的商品都卖完,再打道回府。这种跑商,出去一次至少一年,有的甚至要两年三年才能回来。

跑商近的在本州流动,远的就跨越神州,更远的,那就是离开神州跑到西域诸国,跑到草原和吐蕃。

而那些来到兰州跑商的,竟然有近三成选择留了下来。因为他们的嗅觉最是敏锐,跑商的路线,就是遵循着商机在跑。

在那些游走于全国各地甚至海内外的人来说,兰州在他们眼中就是一块未被开发的宝地。这里什么都缺,什么行业都是空白。

没有竞争对手的后果是什么?独孤求败啊!兰州百姓手里有了闲钱没地方花?这绝对是对跑商商人的侮辱!

琳琅满目的商业涌入兰州,从西宁城开始快速的发展了起来。酒楼客栈,杂物百货,金银首饰,胭脂水粉,风花雪月,开始在西宁城遍地开花。

仅仅离开了兰州一个多月,再次回到西宁城陆笙竟然有些不认识了。

“东家!”

陆笙刚刚到家,甚至刚刚从天马上下来,吴掌柜搓着手满脸猥琐的来到陆笙面前。

“怎么?你又迸现出什么灵感了?”陆笙情绪不高的叹气问道。刚刚离开步非烟,还没一天就开始想她了。

呵,男人!

“东家,您真是厉害啊,不到一年时间,兰州就已经天翻地覆了。我刚刚完成调查,去年的这个时候,兰州百姓以户为单位的就业率只有百分之十,而百分之八十的百姓连收入来源都不确定。

短短一年时间,西宁府的就业率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八十,而其余的百分之二十之中有一半人原本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去年,西宁府的人均收入不到一千文,而今年,人均收入已经到了三两了……”

“然后呢?”

“虽然比起楚州的人均收入八两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看着市场是不是成熟了?”

我在明朝当学霸  投喂流放罪臣后,她被迫现形了  穿书后倒追注孤生的将军  从灵吸怪开始的异世界之旅  斗罗绝世:开局获得写轮眼!  嫡嫁王女  下一站是诗与远方  蝶恋花:天轨辟  兔子报恩,十世不晚  我是第九职业者  妖孽来袭之第一女神偷  都重生了谁打职业啊  一曲大出殡!校花被我当场送走  少年药王  孟爷她在东厂好开心  妖尾之时间零  别怕,我是英雄  俗人摘星记  可以拥抱你吗  大佬的骨头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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