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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然灰溜溜的离开,原主只当是遇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怪人,就接着去了实验室,她要向实验室的老师请教一些问题。
虽然原主不在意,却不代表所有人都不在意,楚楚就注意到一个浑身上下都是名牌的男生,当然,是非常合身和合时宜的搭配选择。脸也长得不错,可以看出身上行头是精心打理过了,人挺精神,就是眼睛里没多少内容,不像是医学院的学生。
那个男生看向原主的眼睛里是满满的爱慕,但他注意到了林浩然的离开,似乎也对他并不算陌生。
在原主离开之后,他就向着林浩然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确定了林浩然的身份和住址,就给一个混混头子打了个电话,请他们教训一个人,这个人不用想也知道,当然就是这个才惹了校园女神不开心的林浩然了。
林浩然回去换了身衣服,看起来倒是青春不少,他摘下那大大的黑框眼镜,露出一张还算清秀的脸,毕竟是小说男主,其实长得当然不会太挫,只是他现在完全不会打理和保养自己,顶多收拾干净了而已。
林浩然还了室友衣服,理所当然的被问了一句:“告白失败了吧,都说了医学系那是朵高岭之花,人家一颗红心向学习呢,教授们都说那是医学界的未来之星,就你去找虐。”
“哼,还医学之星呢,说不定就是个嫌贫爱富的拜金女,肯定是看我没钱,要是换一个有钱人,说不定立马就贴上去了,”林浩然无不恶毒的诽谤道。
那室友闻言十分惊讶:“你小子,怎么能这么说,你刚才没在外头说这话吧!”
“我,”林浩然一个迟疑,室友就明白了,林浩然肯定在外头说了,说不定还被不少人听见了。
“你说你,你让我说你什么是好,”室友很有些伤脑筋道,“你既然喜欢校花,怎么就不打听打听,早两年贴吧就扒出来了,人家家境贫寒,励志进学的典范。而且校花那时风云人物,做个什么事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的好吗,而且追她的富二代,都可以从学校门口排到市中心去了,赏赐有个准备送劳斯莱斯的都被拒绝了呢。你别看校花身上穿的衣服很好看,感觉很贵的样子,也就是和她室友在大学城或者远一些的批发城砍价砍回来的,夏天上下行头就没超过过八十。”
林浩然显然是第一次听说这事,也被吓了一跳:“我,我这不是没怎么上贴吧吗。而且不至于吧,我看她脚上那双鞋是耐克的啊,我上回看了,要一千多呢!”
“那鞋子是人家资助的,你懂吧,不是有很多慈善家年年在我们学校撒钱吗,校花那可是典型,而且也是真的需要,他们当然乐意资助一把了,不过顶多也就是给点物质上的东西罢了,真要给钱,也就是奖学金那么多。人家校花的奖学金大部分还都寄回家了呢,”室友见林浩然还有些没转过弯来,也有些生气了,“我可告诉你,论漂亮,表演系那个系花和舞蹈系那个系花都比她更漂亮,可为什么她就是校花,你以为是那两个公共交际花能比的吗,捧脚都不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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