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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魔王之名(第1页)

降世小队也是第一次知道她竟然还有空间系异能,而且这么牛x哄哄的闪烁技能,大家顾不得刚刚击杀骨虫的惊险刺激,都纷纷围住她问技能的问技能,参观镰刀的参观镰刀。非常之热闹。

“好了,我解释完了各位,我现在要恢复元素力了。”赵金麦推开了众人把镰刀收了起来,忙回去了休息室。太夸张了,这七嘴八舌的,赵金麦揉了揉突突乱跳的太阳穴,她就知道,被降世知道她还有空间系肯定会有惹来麻烦,没想到这么麻烦,连一向稳重的林兴言都表情激动,别说其他人了,真是太恐怖了。

她现在是各个城门最受欢迎的异能者,没有之一。

而降世也终于可以再击杀完骨虫后从容撤退,赵金麦顺势把她东门的虫子尸体份例给了降世小队和武佳佳。她吃肉,也得给兄弟们喝口汤啊,再说降世现在也可以独立对付骨虫,把东门交给降世她很放心,她可以专注其它三个城门。

这天晚上她又收到北门出现骨虫的消息,等她赶去时才发现已经有人与骨虫缠斗在一起,等她到一旁时才看清,原来是方星宇啊。赵金麦看方星宇不落下风,便在一旁静静观看,并不打扰。

很快骨虫在方星宇的火流星雨的攻击下快要坚持不住了,但是骨虫死前的最后一击威力巨大,方星宇此刻已无力躲避。赵金麦一惊,此刻即使是她也无力阻止,她没有防御技能。她闭上眼睛,不愿意看到方星宇被拍成碎末。

等她再睁开眼时,发现想象中的画面并没有出现,只见方星宇出现在一座琉璃屋,骨虫的最后一击被琉璃挡住,方星宇安然无恙。赵金麦惊讶,厉害啊!好久没见方星宇战斗了,现在更厉害了,不仅仅是她在变强,方星宇也在飞速进步。

不过也是,身为西部军区唯二的多系异能者,自带三个技能,在异能者公认的最强异能者中,方星宇一直都排第二或者第三的样子。

第一嘛,当然是赵金麦,没有异议。

第二一直在林兴言或者方星宇中摇摆不定,林兴言是无论是个人能力还是所组建的降世小队,都为他加分不少;而方星宇则纯粹是因为他强悍的双系异能加个人能力了。反正他俩一个第二一个第三,具体谁是第二,一直都争议不下。

刚才看到了方星宇的战斗,赵金麦觉得方星宇的攻击力确实比林兴言强,而且多技能带来的好处只有赵金麦清楚,属实是强的没边。

看到方星宇没事,赵金麦也松了口气。她也不希望西部军区少了一个这么强悍的异能者。

此时骨虫已倒,按理说其它虫子该围上去了,但是那些双刃黑虫啊绿翼虫甚至铁甲虫都无视了在琉璃屋里的方星宇,一个个跟眼睛有毛病的似的路过他叫嚣的冲向大门。

嗯,此时该她上啦,本来东门的收益就被她让给了降世,其他门可不能有失,真是的,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来和她抢虫子。让给降世是因为她们从最开始就认识,每天混在一起,再加上有武佳佳存在,降世也算是自己人。但是方星宇就不同了,她之前救了他,他还恩将仇报给她带来麻烦,所以北门的收益绝对不能让,哪怕你击杀了骨虫也不行。

赵金麦拿出镰刀冲向虫群。因为害怕丢掉北门的收益,所以她卯足了劲儿,大杀四方,很快虫群只剩下几个残兵败将。方星宇的琉璃屋也此时消失,与她合力把仅剩的虫子搞定。

赵金麦撇撇嘴,出来的真是时候,又被他刷了一波存在感,不会真的要与她抢收益吧?方星宇看到赵金麦出现非常激动,想说什么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她俩一起回到了城门。

“金麦,你又救了我一次。”方星宇首先开口。

“你是自己救了自己,我看你的那个玻璃房子很厉害?新买的技能?”

“这个技能叫琉璃屋,是之前的冰盾变异的。金麦你刚才拿着镰刀的样子很威风。”

“哦,彼此彼此。”

“那个…金麦。”方星宇刚才还灿烂的笑容微微变得有点尴尬才接着开口:“就是辛灵月的事,我想和你解释一下?”

“嗯?”赵金麦的疑惑的看了看方星宇。

“辛灵月不是我的未婚妻,因为俩家人住的很近,关系也不错,她算是我邻家妹妹吧。我不知道她上次去找你,对你说了和做了不好的事情,你救了我,我却…我最近都没脸来见你。”

赵金麦继续疑惑,方星宇说的话其实她没有理解。

方星宇继续道:“总之,是我对不起你,金麦。我已经严肃的告诫了辛灵月,灵月她也知道错了,你放心,再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好吧。”赵金麦听到辛灵月不会再来烦她,而且她对这件事也早释然了,早早出了气,辛灵月遭受的可比她惨多了。不过能让麻烦走远点那最好了,毕竟她的时间很宝贵的。

等着方星宇都解释完,好像没什么事了吧?赵金麦向休息室走去。

“等等,金麦。”

又有什么事啊,赵金麦无奈转头。

“金麦,我也在努力变强,希望能跟得上你的脚步。”方星宇眼神坚定的看着赵金麦。

“嗯,好,那你加油。”

“好的,我会的金麦。”方星宇瞬间笑的满面桃花,眼神含情脉脉的。

赵金麦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快速的走向休息室。这个方星宇笑的可真吓人。

在赵金麦还没发现的时候,因为她的勇猛,渐渐有了魔王称号。虫子克星,魔王赵金麦。经考究,起先是从花衬衫处传出来的,他与东门的军人们吹嘘与赵金麦认识了多久,赵金麦从刚认识那会就遇虫杀虫,人挡杀…那倒没有,反正就是超级猛,魔王大人从最初就一直非常霸气。

渐渐的东门的人也都称呼赵金麦为魔王,现在整个西部军区的人都称呼赵金麦为魔王。魔王拿着一把巨大镰刀,轻轻一挥,虫子就都倒下了,魔王的光异能,随随便便就可以把骨虫都拆分成一段段骨头。

赵金麦不知道她现在被传的越来越邪乎。而且她都不知道因为什么,现在大家见了她都叫她魔王。她向来不在乎这些称呼什么的,便也默认了。而之前叫她狐狸精的辛灵月现在都躲着她走。魔王总比狐狸精强吧。

打网球的无一郎  大明:开局为父皇守灵  谢晋叶青芷  一见钟情:大叔,别纠缠我梁浅汪泽深  七零来了个双胎小娇娇  从莽荒纪元到帝落时代  霞三千  至爱疆军  爱上地球男总裁  你们人还怪好的嘞,那我去死?  清末大贪官  恶灵处刑人  为妾的职业操守叶青芷谢晋  我,大乾第一毒士,女帝直呼活阎王  诸天长生,从成为郭靖师弟开始  全球淹没:不要慌,先把绿茶丢出去  快穿之神仙团宠  冲向宇宙吧!亡灵!  梅香自苦寒:从留守到绽放  轻松修仙记之无边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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