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许恒看他这副神情,思忖两秒忽然福至心灵,揣摩着问:“你该不会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近乡情怯?”
宋知遇看了他一眼:“不会用就别瞎用。”
许恒又扒拉了两口小炒黄牛肉:“你以前可不像现在这样优柔寡断。”
宋知遇喝了口茶,苦荞茶的清香滑过喉咙从里往外溢出来,他有些疲倦地捏了捏眉头,“阿恒,这件事情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许恒放下筷子,“要么那婆婆的话你就一个字儿都别信,只当世界上从来没有这么个事儿。但你既然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那就把事情干净利落地解决了,早点把孩子接回去。宋明最近对你盯得紧,越拖事情越不好办。还有你那个没安好心的后妈,就等着你出事儿呢,这些个道理你该比我清楚。”
宋知遇沉默良久,才道:“嗯,我知道。”
一餐饭宋知遇吃得食不知味,许恒被他影响,胡乱吃了点也饱了。两人用完餐离开时,经过一个小包厢,里头传来生日快乐歌的中法双语的二重唱,听声音,有一个是老板的。
“这老板服务挺周到啊。”许恒听了两秒,评价,“就是有点跑调。”
上车后许恒说想去一趟邂逅,问他要不要一起。
这家酒吧,两人还没回国时,许恒常去。
而宋知遇自从十六岁那年在酒吧出过事儿以后,就不怎么去这种场所。
他倒是经常听许恒提起邂逅,说那儿的老板娘如何如何漂亮。
看来之前说的“见见老情人”,就是这么个老情人。
宋知遇本来不想去,但许恒非要拉着他,宋知遇猜着这人才是真的近乡情怯,临上阵时怂了胆。
他今天心情不佳,也想喝点儿,就答应了。
到了邂逅,酒保竟然还记得许恒,交涉两句就领他上五楼找人去了,宋知遇要了杯威士忌窝在角落里等他。
来搭讪的莺莺燕燕,男女都有。放在平时,他还是有兴趣找找乐子,消遣消遣。
但这次实在是提不起兴致来,心里头憋着事,闷酒几杯下肚,燥气半分没少,反倒有了些醉意。
直到身边坐下来一个女孩儿,看上去十七八岁,亚洲人。她的妆很浓,掩盖了本来的模样,眼睛却很干净。
魅惑和清纯两种矛盾的特质奇异地糅杂在一起。
她似乎和这里的酒保很熟,男酒保递给她一杯低度数的酒,她笑着接过,又趁他不注意,悄悄往里头加了烈酒,喝下去时开心地眯了眯眼。
宋知遇冷眼旁观。
原来并不是只兔子,而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
女孩儿大多数时候都没什么表情,冷脸配浓妆,透露出浓浓的疏离感,不像是她这个年纪的孩子会有的神情。
宋知遇在她身上莫名感受到熟悉和亲切。
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两三句将前来搭讪的人拒绝,看上去很有经验的样子。直到来了个花衬衫的男人,格外难缠,她似乎是真的不耐烦了。
男人说着什么热爱阳光晒过的被子的味道。
她打断:“先生,我看过一本医学的科普杂志,那里面讲,阳光是没有味道的。您闻到的是被子里的螨虫和微生物被阳光烤焦后尸体的味道。”
男人绿着脸离开时,宋知遇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螨虫和微生物?”
引起了女孩的注意,她看向他。
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灯光昏暗,甚至有些看不清人脸,但是她的眼睛很亮,看向人的时候流光溢彩,落满星辰。
兴许是喝了酒的原因,兴许是因为他突然做了“父亲”,就对小女孩儿有了耐心和好奇。
总之,宋知遇难得话多。
他们聊了起来,且聊得很好。
女孩很可爱,直接又大胆。
但她似乎过得不太好,小小年纪还不懂得如何隐藏情绪。
尽管比同龄人成熟,也难免会流露出些许孩子气来。
剧情崩了关我咸鱼什么事 废后阿宝 我和帝国元帅被黏住了! 妖孽保镖 被反派强制爱了[快穿] 我拿下了傲娇纨绔?(古言1V1) 《喂,你犯规!》 豪门天价前妻 娱乐大亨从唱铁窗泪开始 重生之邀请的代价 勿忘我 Forget-Me-Not 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 兔子别太衝 长生志异 营业悖论[娱乐圈] 怪物女王的网恋对象是魔尊 黑道风流 取了暴君心头血后 当主角外挂被蝴蝶了 乌鸦入夜1v1h
关于水生物系统张小天获得了一个系统,可是由于好奇的心态绑定了一条家里的黄鳝,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他慢慢揭开地球的另一层面纱…直到一个事关地球人类生死存亡的事件浮出水面地球上的强者们是否可以力...
或许每个人都带有执念,当人带着极致的执念在绝望中死去,便可能诞生恐怖的诡异。它们没有灵魂,毫无理智,难以交流,带有严重的偏执倾向,令人心生恐惧。而我养了一屋子执念。如果您喜欢养了一屋执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叫耿植,是一名娱乐经纪人。我旗下的艺人都说我是恶魔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人如其名,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如果我是恶魔,那些影帝视后怎可能哭着喊着跳槽跟我?虽然,他们跟了我没多久也都那么说但终归没人离开,他们都口心不一!导演都喜欢我找他们要角色。因为只要我手下艺人参演的剧通常都会火。不过,导演们更喜欢我的演员跳票。因为那样就能逼我演那个角色。他们大概是认为只要我愿意演,那剧肯定大火特火。我办公桌上数十份剧本的扉页上都有留言,意思大体差不多xx角色请耿先生推荐一位旗下艺人出演。若耿先生能出演,片酬大可商量!他们就是在用钱砸我,想让我演戏!可我真的只是想做好一个经纪人。如果您喜欢魔鬼经纪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以为亮剑是我战争生涯的结束,没想到却是开始。为了生存,我去了太平洋战争。去了珍珠港。去了中途岛之战。我还去了兵临城下和硫磺岛。我甚至还去了举起手来??系统,出错了吧???如果您喜欢从亮剑开始的战争系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白歌魂穿封神,成了大商三山关新任总兵,并获得了武略系统。只要绑定的士兵能力提升,白歌也会获得同步提升。而他的麾下有十万奴隶矿工!每个人提升一点灵力,那我岂不是就提升十万点?还挖什么矿?来我教你们修仙!PS已有高订1W2均订过4K的完本洪荒文,品质保证。新书期每天上午八点准时更新!!!如果您喜欢封神麾下十万大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