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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贝斯那小子百分百能红。]
周淮事后怀疑这条消息就是纯纯毒奶。因为收到后不到三秒,这间livehouse便骤然陷入黑暗,演出戛然而止。不久前的燥热、狂欢被瞬间吸入黑洞,万籁俱寂,所有人的情绪卡在真空。
“操?停电了?”
这一声将寂静的壳打破,嘈杂议论汹涌而出。
断的哪是电,分明是台上这新乐队的前途。周淮想。
“手环灯也灭了,那这票是作废了吗?来电之后会恢复吧?”
“要是不恢复呢?海选总共就三票,我还得给我喜欢的乐队投呢!”
“回不来就不重投了呗,谁让他们倒霉呢。”
对live演出而言,气氛就是一切。一旦火种被浇灭,情绪断层,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更何况,关乎成败的票数此刻已全部清零。
确实倒霉。
封闭的livehouse此刻成了又闷又暗的黑匣子,非议叠着非议,像相互踩踏的脚,让人愈发烦躁。
消息里,“弹贝斯那小子”此刻还站在台上,和另外两个队友相比,他淡定得像个局外人,一只手握着琴颈,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立麦上,手指竟然还在轻轻打着拍子。
舞台侧面闪出一些手电的光,大约是工作人员在做事故检查。微弱狭长的光线四处晃动,打在乐手身上,照不清人脸,不过光是一副模糊的身形轮廓,也实在出挑。
这么好的天赋和条件很难不红,就像当初的秦一隅。
可惜运气太差,遇上不可抗力。海选都过不了,乐队注定夭折。
忽然地,那只搭在立麦上的手微微抬起,冲台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动了动手指,像招手,又像是某种意味不明的手势。
而他对准的目标……似乎就在周淮身旁。
刚刚听live时,他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这家伙沉默寡言,可他的手和他的眼睛一样,好像会说话。
这让周淮不禁回想起五天前,第一次遇到这人的场面。
那天他去邮局取了信,路上接到电话,于是一边插科打诨,一边开车回纹身店。
“不是讨债的,但是找到你家门口了……”
快到目的地,他在胡同口钻空儿停了车,拆开信封扫了一眼,心往下沉了沉,二话不说塞了回去,还把信封藏到了中控抽屉里。
为了不被发现端倪,他的语气比平时夸张了不少:“那您这是碰上跟踪狂了啊!”
下了车,一股甜香直窜鼻子。
“嚯,这烤白薯可真香。”
很快他转回话题,贱嗖嗖道:“该不会是哪个痴情的果儿吧?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呢。”
电话那头骂了一句,周淮笑个不停,一抬头就瞅见一小摊儿。等他看仔细摊主的模样,脚步不由得一顿。
“操。”
“这年头这么帅的都出来摆摊儿了?”
一个腿脚不大利索的老大爷也正往摊前走,周淮让了让,等在他身后,打量着眼前的帅哥。
这人安静得反常,来客了愣是一声不吭。
他穿了一身黑,深灰色棒球帽压得很低,半边脸被轻而易举遮住。明明就是件旧机车服外套,可套他身上又扎眼得很,模特似的,盘靓条顺,腰细腿长。
头发也挺长。
低头时,周淮瞧见他后脑扎起的小揪,还有他右耳戴着的一溜银色耳钉。夏末的太阳把它们照得闪闪发亮。
盯得起劲,他忽然意识到老大爷一直没说话,张着嘴,却只伸出手比划,表情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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