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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无伦次!救了他也没用!」一头雾水的鸟赤侠也忿忿离去。
「哼」
陈采宁坐回地板上,心中余怒未消,忽然想起收帐一事。他赶忙翻出那本乌七麻黑的帐本。翻了几页,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反正也看不清楚了,干脆我自己填!」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他立刻翻出毛笔和砚台,磨了墨,将笔尖在口中沾湿,开始趴在地上在帐本上作起帐来。
很快地,帐目一条一条顺利地出现在帐本上。作帐作得正愉快时,忽听地板底下有些微的声响,他往地上的洞探了探头黑漆漆的啥也没有,应该是自己多疑了。不料一个不小心,好死不死把身边的砚台撞入地板的洞中。
「」
除了怪自己的不小心还能怎样?他立刻把盖在洞上的木板掀起,那砚台虽廉价,但对身无分文的他来说可是宝。
他将梯子搬来往洞里一插,一只无辜的干尸被插个正着,牢牢被钉在地板上不得动弹。
陈采宁往下爬,这时他发现没了"下半截"爬起梯子来倒也方便。爬到底,一脚刚好踩在被钉住的干尸手上不过急着找砚台的陈采宁却一点也没发现,他开始寻找着他的砚台。不过在这光线不足的地方,要找那种不鲜艳的东西实在困难。找了半天的陈采宁,不知身后的干尸们已对他伸出手
「咦?」
他望见地上有个形状类似的东西,蹲下身爬了过去检视,身后的几双手却扑了个空。
「看错了」站起身,却没注意头上的一堆废木板。
「唉呦~~~」
木板被他这一撞往后倒去,顺道往干尸们身上压去。
「好痛啊」陈采宁抱着撞痛的头道。他不知道有一群干尸也跟他一样痛
突然,他发现了不远处的窗户射进一丝极细的光线,于是便往窗户走去。
干尸们的容忍度已到了极限,它们挣扎着爬起,这一次,非把这个可恶的人类吃了,否则难消心头之恨。
「好多蜘蛛丝」
陈采宁搬开窗前堆放着的木板,推开窗子
「吱吱吱」
可怜他身后的干尸在阳光射入的一瞬间瞬溶化成一滩泥。
陈采宁舒服地在阳光的照射下伸了个懒腰。他不知自己在无意间终结了那些与他共处一夜的悲情干尸们
伸完了懒腰,他转过身,发现砚台就在前方的地上。只是砚台上沾满了一堆粘糊糊的不知名稠状物,他捡起砚台,靠进脸一闻
「恶」
「你真的在薇若寺住过啊?」
客栈掌柜用那半信半疑的眼神望着陈采宁道。
「那当然,不然我身无分文你叫我到哪去睡?」
陈采宁一面摊开帐本,一面得意地道。听他这一回答,四周的人都不禁议论纷纷起来。
「帐本上写明了七十两银子,该付了吧掌柜?」
「拿去拿去!」
掌柜连忙地打开抽屉点了七十两银子给他,那眼神犹如见鬼般的慌张。因为眼前这个看似蠢笨的年轻人却是这镇上所见过第一位从薇若寺活着回来的人。因此见他就好象见了传说中薇若寺中那不干不净的东西一般畏惧。
陈采宁收过银子道了谢,转身走出客栈。有了钱,他第一件想做的是就是把之前在画字铺上看到的那幅苗人吹笛图给买回。
现在想起,才恍然大悟为何昨日初见邵谦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那苗人吹笛画中吹着笛子的漂亮人物根本就是以邵谦为模特儿画出来的嘛!
陈采宁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巧合或许是上天刻意所安排的,他和邵谦的相遇也是命中所注定的。
昨夜以来,那苗疆"少女"美丽的身影不时地在他脑中回荡着。无论如何,他决定今晚一定还要再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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