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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之中不计年,盘古大神于混沌之中开天辟地形成洪荒大世界。
时至今,已经经历过了龙汉初劫,如今形成了巫妖鼎立之势,妖族掌天,巫族管地。
又有五圣之一,与昆仑山捏土造人,形成全新种族。
时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万八千年,巫妖二族越发昌盛,而人族却是弱小不堪,甚至经历了一万八千年,整个人族,与洪荒百族而言已经毫不起眼。
岩石部落。
这是位于昆仑山下一处极为起眼山脉的一个小部落,部落四周用山岩筑起,青黑色的山墙,在夕阳下泛着金属般的幽光。
岩石部落不大,却也占地几百米,人口不过一百多人左右,别说与洪荒百族来说,就是人族之中,都是极为弱小的部落。
此时夕阳的余晖逐渐洒落宣告着一天的时间逐渐流逝。
外出捕猎的青壮也在陆续之中返回了部落,而今天的岩石部落,似乎运气不错,捕回来了不少大个子。
让整个岩石部落都充满了欢快与兴奋,食物,对于一个部落实在太重要了。
只有吃饱,才能够成长,也才能够继续捕猎,而继续的捕猎,则是关系着接下来的食物。
今天的大个子,在估计之中,几乎可以提供部族一百人两三天的口粮。
这样的大丰收,让兴奋的神色,根本无法压抑。
不过此时,整个岩石部落却有人例外,一块巨大的青石之上。
一道小小的坐立在上面,神情有些略微的呆滞。
而如果有人走进,就会发现这一名小孩嘴角竟然泛起一抹苦笑。
江晨不知道自己到底来到怎样一个世界,但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却让他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洪荒——
没错就是那个洪荒,那个盘古开天辟地的洪荒。
由于天地由盘古大神开辟,所有生灵先天就会知道这一位大神,女娲也同样是如此,加上族中大巫那含糊的话语,让他自然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可这不弄清楚还好,一弄清楚,江晨就感觉整个人有些不好了。
洪荒,这可是洪荒,什么天仙遍地走,金仙不如狗,就是这最好的阐述。
来到这样一个顶级神话世界,他一不是先天神魔,二没金手指,三没背景,仅仅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苦逼人族,这怎么玩。
别说什么人族是天地主角,特么的他能不能够活到那个时候都是未知数。
这个过程,要死多少人,他这个小虾米能够撑过去的可能性,为零。
当信息确定,江晨都有种自杀看看,能不能再度穿越回去,好像穿越一个好一点的地方。
可惜他没有找到刀,不对,应该说,他压根没这勇气自杀。
所以只能无奈放弃,而这一刻也只剩下了长吁短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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