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哎,不知道教会那帮人知道你是光明之子会作何感想,估计肠子都要悔青了吧。”夏冬长叹一口气,摇头笑着说道。
“光明之子?什么意思?”
“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每个人对不同属性的元素亲和度都不一样,亲和度越高用那一属性的法术就越顺利,威力也越大。对于某一属性亲和度极高的人又叫某某之子,光明之子就是如此。可以说,几乎所有光明法术对于你都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但相应的,对一个属性越是亲和,对其他的属性也就越不亲和。像你,对光明极为亲和,但对别的属性亲和力几乎要等于零了。”
说罢,夏冬把报告单展示给永晓,果然与她说的丝毫不差。
“也就是说,除了光明法术,所有法术对于我都难入登天呗。”
不同于夏冬的激动,永晓可是一点也激动不起来。有了前世的经验,他深知,偏科是走不远的!
“呃,也可以这么说……怎么感觉你一点也不激动呢。”
当永晓功成名就的时候,重新回顾这一手持报告的时刻,他这样写道:
我该激动吗?我不知道,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使用任何除光明外的法术。现在看来,所谓的光明之子更像是一个约定,或是一种传承,就像魔剑那样。
但在那时,光明之子的身份的确成了我的苦恼。当时的教会对于我这样的情况看管是极严的,更甚于如今的教会对于亡灵的看管。
“不巧了,我对光明法术可谓是一窍不通,恐怕无法教你。”
夏冬摇了摇头,摊开手,显得很无奈。“不过我倒是认识一个厉害的光明法师,等什么时候方便我把他请来慢慢教你。”
“那实在是太谢谢夏阿姨了。”
永晓自小对各种魔法异能心驰神往,听说自己也有机会能学,那是打心底里开心。
看永晓喜形于色,夏冬微微一笑,两眼眯成月牙儿,她此时在想什么也只有她自己清楚。
看看时间,不过才九点出头,夏冬提议道:“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出门去买几件衣服吧,你在我家里住,怎么能让你没有衣服穿呢?”
面对这话,永晓自然是一百个同意。除了是买衣服,他心里还有别的小九九。
自己穿越过来的第一站是原始森林,而第二站可以理解成富人家庭,这两个地方所能提示的世界观都极为有限。
现在自己急需了解一下这个世界里普通人的生活状态,或者说是这个世界的基本面貌。
永晓正愁没有一个热情的导游呢,夏冬此举岂不正是遂了永晓的心意?
当即,永晓满口答应下来,道谢声亦接连不断。
从空旷的大别墅走到车水马龙的柏油路,这一路上所闻所见都能令永晓深深痴迷。
这个异世界相比地球并不相差太多。交通出行一样用汽车代步,电能一样是最常用的能源,一样有商场、学校、小区等。
只不过这里要比地球多出一样东西叫“法力”,正是因为它,才导致出现一种新的格局——法力中心制。
也就是说,一切资源法师优先。大多数的城市中心是法师居住地,四周及城郊是普通人居住地,形成了“平凡包围非凡”的格局。
张克楠和夏冬一家住在北华居小区里,这里错落有致地排布着几十座单栋别墅,看得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经过精心的设计。
昆迹 荒唐的我,无耻的你 粉黛骄阳 总裁别跪了,美女秘书拒绝您的求爱 天才崛起之路 精灵:我缔造了彩虹火箭队 残花终结实 社畜在末世杀疯了 秦途之为万世开太平 沧溟南海 我的老爸是库洛里德 原神:坎瑞亚科技,机械化神 小可爱不乖,腹黑总裁强宠生崽 陆先生,我足以与你相配 精灵:我真是普通研究员 都成神豪了,谁还谈恋爱啊! 不死鸟计划和上帝之眼 我为崆峒掌派人 魔道修仙:重生后,我成了人皇幡 甜宠!京都大佬狂宠小白狐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星际情殇少女猎灵师逆转时空归来,只为还他一生情,却没想到招惹了各路大boss追夫路上救了一小男孩,当成儿子呵护备至。小男孩一...
书友群674843646意外得到了另一个世界的财富,于是他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鼓手开始,一步步走向世界的舞台。梦想的声音中,他是让所有导师惊艳的素人选手。演员的诞生中,他用演技征服观众,引炸娱乐圈。他即是铁血硬汉,又是反串大师。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腕儿,但不知道为什么时代杂志非要追着我拍,我也想低调,可是实力它不允许啊!已有两百万字完本文娱作品天生娱乐家,欢迎阅读!如果您喜欢头号偶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那天遇见他,我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方烟花,热烈又绚烂。我原以为我是相府嫡孙女,一国之后,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在后宫中认认真真勾心斗角的宫斗着。结果一朝死去,我竟是九尾狐族狐君天赋不高又不受宠的幺女,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做为一名九尾狐,我竟只有一条尾巴。当我做为一只狐狸漫山遍野的疯跑时,又有人跑来告诉我,我只是一块石头,受某人点化才修成人形,羽化成仙。受他三滴血,无论我是什么,都会受眼尾处的凤凰花指引遇见他,爱上他。他高高在上,断情绝爱,又岂是我所能肖想的,仙神活太久大多无情,凡世众生虽苦却有血有肉。当我被某人虐的体无完肤欲要逃跑时,被某人困住,某人咬牙切齿的说见色起意唐突了本尊,竟想跑。这是一块破石头的修仙史,有虐有甜。愿你喜欢。如果您喜欢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偶然寻回了前世地球人记忆的剑宗小道童准备发车开飚了!可惜这个世界太残酷,身在剑宗结果剑法天负,最终只能入了旁门修炼。天裂剑宗以剑法称雄,旁门自然不得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