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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3页)

「那,那是,我们实习期,做成一笔就能转正了。」曹山很兴奋。

「行,那老姐就帮你达成这个目标好不好?」听程敏这么说,曹山刚开始很高兴,可又犯了难,说「好是好,可您是我同事的客户,我这样做……不好吧。」

程敏微微一笑,说「知道商业的英语吗?彼死你死,商业社会就是你死我活,老姐都说的这么明白了,你和你同事说好了,老姐就跟你签合同,而且我想好了,我要做通栏。」程敏笑眯眯的看着这个帅气又拘谨的小伙子,感觉就像是在做一个主动权在自己手里的好玩游戏一样。临了她挑着眉毛,已经是非常轻浮的给了曹山一个媚眼,轻轻的说「老姐跟你说,要抓住哪怕一点点机会,别让到嘴里的肥肉给溜了。」

曹山被程敏那一个眼神给电到了,他懵了,解释不通想不明白了,这个眼神代表什么?这个女老板喜欢上自己了?不能够啊,人家气质那么好,怎么会喜欢自己这个毛小子呢?便忙说「哦,我知道,我知道。」

程敏把单子递给曹山,笑眯眯的站起来送他,见曹山比她矮很多,又见到刚才他听到自己1米81的时候那闪着亮光的眼神,不禁心里暗笑。到了门口,她问「小弟,你是不是喜欢高个子的女人?」曹山哪遇到过这种情况啊,头都没敢回,想了一下,微微点了点头。程敏看着他的背影,那么瘦,却感觉很有劲儿,特别是那种年轻的活力,是她最喜欢的。于是说「那就好,小弟,帮姐弄好了这个广告,姐还有更多的东西能给你,行不?」

从大楼里出来,曹山已经汗流浃背,他没想到这个女客户会对自己说这些,可以他的阅历和对女人的了解来说,根本无法判断这个女人是在逗自己,还是说真话。他这才发现自己胯下的大帐篷支起来老高,慌忙用包档上,心想,以不变应万变吧。

回到公司,交了联络单,看时间差不多,就从公司出来了。他不想面对bob,当然更怕杨帆拽他聊天。看到窗外天高云淡的和煦日光,秋天的天气让他心旷神怡,不管怎么样,今天成功见了个客户,虽然发生了很多让他预料不到的事情,但也是宝贵的经验,难道做业务真的会扯上肉体关系吗?他有点害怕,但对于他这个终日的撸管男来说,女人的身体又是很有吸引力的,什么样的都行啊!

他一边想着,一边走着,不知不觉走了一站地,他发现前面不远处一辆白色的富康停在路边,旁边一个女人在懊恼的踹着轮胎,高个、短发。这不是沈思吗?

他赶忙跑过去,见沈思在着急的打电话「喂,什么?!救援车堵在四环了?拜托,你们就一辆救援车吗?我现在有要紧事要办,车子不能扔这儿啊,一个小时?天哪,还要这么久还不如别过来了!好好,尽快吧!」见沈思沮丧的按断了电话,曹山才凑上去,「christie,怎么了?车子坏了?」

沈思转过头,发现是曹山,焦急的说「哦,she。是啊,车子不知道怎么了,动不了也打不着,可我还要参加一个宴会,眼看就要迟到了,可救援车还不来。」沈思急的直跺脚。可能是有应酬的关系,今天沈思打扮得格外漂亮,超有气质的短发重新打理了,穿着一条紧身款亮蓝色的礼服裙,一边的香肩露出来,衬着她修长的脖颈和漂亮的锁骨,透着白皙的性感。裙摆下围包裹着她妖娆的身体,将女人的曲线展露,平滑的小腹,花瓶状的腰臀曲线,还有裙摆下套着肉色丝袜修长圆润的美腿,美丽的小脚踩在黑色漆皮质地,随意而性感的软皮质平跟船鞋,只有双腿修长对身材很自信的女人才敢穿,要不然没有高跟拉伸视觉,穿上平底鞋会看上去腿短,不过沈思圆润笔直的大长腿搭配这性感的鞋子,格外的合适,将她本来就秀美高挑的身材又增高了几分。沈思是那么的漂亮,可却与现实的环境不搭。

看到沈思急的一直在看表,曹山想了想,说「christie,要不然我帮你看着车好了,你参加完宴会回来取车子,也不耽误你的事。」

听曹山这么一说,沈思的目光闪亮了一下,但马上却摇了摇头,说「谢谢你啊,不用了,你还有你的事,你去吧,我再想办法。」

「我没事,看你这么着急,我闲人一个,没关系的。」曹山笑着解释道。

可沈思却依旧拒绝,「真的,she,谢谢你,我自己想办法。」说完,沈思拿起手机又开始打电话,这次是叫朋友帮她来看车,可打了几个,不是过不来就是有事。

曹山明白了,这哪是怕麻烦自己啊,分明是不信任他嘛。也是,自己一外地的,刚来公司不到一个月,人家凭什么相信自己?想到这,曹山有些失落的要走,可见沈思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于是,曹山从钱包里拿出身份证,递给沈思,说「christie,我真的是想帮助你,这是我身份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证,而且你也有我电话,我保证不关机,等你回来。」毕业生总是还残留着在校园的一份纯真和真实,而这,也是最容易让那些在社会上打拼多年,已经木然的人感动的地方。

看到曹山递过来的身份证,沈思有些尴尬,她不好意思的笑着解释「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这,这,呵呵」她自嘲的干笑着,继续说「这怎么好意思呢。」沈思又想接又不好接,她不想伤害这个小男生的热心,可她确实不信任曹山,别说车修好了给开走,找不到,就算不开走,卸你个收音机,偷你车上什么小玩意儿也受不了啊。

曹山笑着把身份证塞给她,然后用手指了指手腕,说,「再不走就来不及咯。」沈思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这个宴会很重要,会见到一些重要的人物,如果耽误了,可能损失这一辆车都挽回不回来,她咬了咬牙,对曹山道了谢,打了一辆车就走了。

曹山坐进车里,感觉新鲜极了。这是他第一次一个人坐在驾驶座位上,他生活的小城市,父母算是工作还不错,但也是工薪阶层,到了北京也只是偶尔打车。但现在,坐在车里把着方向盘,幻想着这是自己的车子,开心的碰碰这,按按那。看到中控那有一张cd,是雪村的《东北人都是活雷峰》,这张cd刚出没多久,就火的一塌糊涂,可曹山没兴趣,他又打开了收音机,放的是王力宏的新歌《唯一》,还不错。

等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救援车来了,一通修,总算修好了,师傅帮他把车开到路边,就走了。曹山继续在车子里等着沈思,刚开始还觉得新鲜好玩,可后来就变成了苦等,实在熬不住了,钻进后座睡觉去了。

沈思参加的宴会是jeff主持的,有很多海归,也有他留学时的同学,大多事业有成。宴会上很多男人都对她献殷勤,沈思虽然不是标准美女,但高挑的身材和温婉干练的气质还是很容易得到男人的欢心。她见到了jeff的妻子,那个1米9的大女人,王一梅。果然和排球名将王一梅长得极像,吊眼嘟嘴,又高又壮,优点是皮肤很白,当然,如果她那与身高相称秒杀一切女人的硕大的大屁股也算是女人味儿的话,也算是优点吧。王一梅宽宽的白肩膀露着,大身子被裹着,配上那大红色的晚礼服就像是一个大老爷们男扮女装一样,她暗笑,怪不得jeff每次和自己做爱都很珍惜的样子,家里有这么个母老虎,能有兴趣才怪。

有一个男人和沈思很聊得来,沈思也对他有些好感,这个男的叫ji,是微软公司市场部总裁,广告的生杀大权就归他管,据说没有成家,是个钻石王老五。ji一见到沈思就被她高贵的气质所吸引了,而沈思对他印象也不错,只是碍于jeff的面子,不方便和ji太过熟络。但在沈思心中,这个男人不错,相貌气质是个拿得出手的男友,而工作嘛,要是能找微软做一单,绝对小不了。

宴会结束后已经是11点多了,ji开着他的奔驰e350送沈思回家,很友善的送她到楼下就开车走了,沈思回到家,静下心来才觉得有什么事,突然想起来车子还在公司那扔着。她赶忙换上牛仔裤,穿上运动鞋跑出了家门。

在出租车上,沈思一遍遍拨打曹山的手机,通了,但没人接。她只好一遍遍催着师傅能开快一点。沈思有点慌了,富康在2001年可是值一辆408的价钱,她忍不住想,曹山难不成真是个骗子?在北京打拼,哪有心地这么纯真的孩子呢?她有些后悔轻易相信了他的话,她甚至想到了报警。出租车到了地方,她发现车子停在路边,心里踏实了,走近了,才发现曹山在后座上睡着了。

9月底的北京夜里很冷了已经,沈思透着车窗看着曹山蜷成一团,心里一阵感动。

她敲着窗户把曹山敲醒,打开车门的一刹那,沈思闻到了自己车子里从来没有过的味道,是淡淡的汗味和某种味道混合的气味,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小伙子身上特有的气味,她不禁脸上微微一红。

「christie,你回来啦?车子修好了,你开回去吧,我回家了。」曹山揉着眼睛从车里钻出来,夜晚的秋风吹的他打了个冷颤。

「别,she,谢谢你啊,真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看着眼前这个睡眼惺忪的小男生,沈思心里一阵爱怜。她发现,自己对曹山的好感虽然他和前男友很像,但绝不是全部,她所认识的男人里,大多是彬彬有礼的男士,说好听是绅士,说不好听假模假式故作矜持的男人,总少了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可曹山不同,他很瘦,但浑身却散发着旺盛的精力,这是年轻的本钱,那些人近中年的男人们,再保养,再锻炼也成不了小伙子的。

曹山听沈思要送他,赶忙摆着手说「不用了,我家离这太远,耽误你不好,要不这样吧,我打车回去,明天你给报了。」

「上车!」沈思笑着命令着。她被曹山感动了,更对自己下午对曹山不信任感到羞愧。在他们这家广告公司里,做业务的很多都是低素质低学历的外地人,因为门槛低。但曹山不是这样的人,他诚恳,率真,而且还有那么一点点艺术气质,这让沈思感到很喜欢,甚至有和他多呆一会的冲动,她也想感受一下回到过去刚毕业时候的情景。

沈思开车一路向北,几乎都过了天通苑,才往左一转,上了坑坑洼洼的小路,一直往前开,在黑暗中又走了一会,才在一个公交站前停下。

「呵呵,到了,前面就是我住的地方,谢谢你送我回来。」曹山笑着指着前方一幢黑漆漆破败的二层小楼说。

「哦,我应该谢谢你才对,真的很谢谢你。那,我走了。」沈思调转车头往城里开去。一路上她都在想着曹山手指的那幢破败的小楼,没有一盏灯亮着,在已片荒地瓦砾中孤零零的立着,而边上是紧锁铁门的菜市场和各色已经关了门黑漆漆破败的小平房,她从来没想到曹山住的是这样的环境。沈思这个高材生,毕业平步青云找到好工作,拿到好收入,租到好房子,怎么能理解野鸡大学毕业的无所依靠的这些被踹到社会上的毕业生,他们卑微而贫苦的生活呢?她和曹山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个都市中截然不同两个阶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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