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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诺曼忍不住吻了吻阿莱克斯的唇,然后抱住他:“当心点儿,警官,虽然越快破案越好,可是也别太拼命了,我不想你遇到危险。”
从绿眼睛的男人身上传来淡淡的香水味儿和温暖的热量,阿莱克斯感觉到一双有力的手臂环在自己的腰部,让他有些异样的冲动,但随之而来忐忑不安又盖过了生理上的反应。
这太快了!
“谢谢你,博士,我会记住的。”黑发的男人推开莫里斯·诺曼站起来,装作没看见对方脸上的失望一样,转身去了厨房。他拿来了刀,又打开披萨盒子,“如果不介意的话,咱们一起吃点儿吧。知道吗,中国人管这个时候吃的东西叫做‘消夜’。”
“有意思。”莫里斯·诺曼微笑着帮他把面前的那些资料收起来挪开,看了一眼,又笑道,“我猜你一定常常省略晚餐直接吃‘消夜’,是吗,警官?我来提醒你恢复正常生活规律果然是正确的。”
“哦,只是一些可疑的电话号码,我很快就看完了。”阿莱克斯辩解道,“而且,我也是吃过晚饭的。”
“路边的劣质火腿?”浅棕色头发的男人摇摇头。
“其实是劣质薯条儿。”阿莱克斯笑着打开披萨盒子,莫里斯·诺曼却发出懊恼的声音:“噢,真该死,我告诉过他们别加芥末和辣椒,你的胃不好。”
“有什么关系?”黑发的男人愉快地切割着盒子里的披萨,分给了客人一块,“博士,我偶尔还是能够接受刺激性食物的。你还记得我的饮食习惯,这很让我感动。”
“我真不该给那小子钱。”莫里斯·诺曼叹了口气,“阿莱克斯,下次我给你做点羊肉通心粉好了。”
“我很期待,博士。”
阿莱克斯轻轻咬了一口手中的食物,一股辛辣的味道从舌尖蔓延开。他愉快地看着莫里斯·诺曼跟自己一起分享这盒批萨,忽然发现他还从来没和人在这个公寓里吃过饭。这儿只是他逗留的一间屋子,一个休息的旅馆。晚上睡一觉,忘记白天的事情,然后早上再毫不留恋地离开。而此时,就是看着莫里斯·诺曼慢慢咀嚼着相同味道的披萨时,模糊的“家”的概念又变得清晰起来。
阿莱克斯记得在之前的那次婚姻中,他为了减少和芬妮见面的压力,常常借口工作的原因而呆在警察局里,直到丹尼尔出生以后才稍微好些。但是他们的家却变得日渐冷清,很多次当阿莱克斯深夜回去的时候,房间里的灯都熄灭了,他便到客房里去睡一个晚上。
现在阿莱克斯渐渐觉得,那些冰冷的记忆确实损害了自己对于家庭的概念。家庭原本应该和他童年经历过的一样,有热腾腾的三餐和橘黄色的灯光,还有亲人的笑脸。他走了很大的一个弯路,伤害了芬妮和父母,还有丹尼尔。他真希望如今自己还有重新建构家庭的资格。
莫里斯·诺曼是一个温柔细心的男人,而且有他所不具备的坦率和真诚,这是一种阿莱克斯既羡慕又无法抗拒的魅力。他真的在考虑,自己也许可以接受他,那么至少疲倦时还有人能记得他虚弱的胃。
黑发的混血儿慢慢咽下了嘴里的披萨,犹豫地开口道:“呃,莫里斯,有件事情……我想……”
“嗯?”绿眼睛的博士笑咪咪地抬起头。
阿莱克斯正要告诉莫里斯·诺曼自己其实很愿意他常常过来,一阵恼人的电话铃声便打散了这个男人毫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勇气。
“啊,是我的手机,正在充电呢。”
阿莱克斯有些狼狈地说了一声,然后急急忙忙走到卧室里,好象在躲避莫里斯·诺曼的视线。几分钟后,黑发的男人脸色大变地冲出来,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莫里斯·诺曼惊讶地问道。
阿莱克斯墨蓝色的眼睛充满了少见的焦灼,完全失去了冷静。“我得马上去医院。”他叫道,“芬妮来电话说丹尼尔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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