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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搞了半天,这漂亮小姑娘家是开书店的啊。
不过想想也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估计也只有在那种环境的家庭,才能在现代培养出这种性格的付李芹。
袁胜将电脑上自己这几天码了近十万字的文档,发送到了付李芹的电脑上。
“你这两天就帮我校对一下这个文档里面的内容吧,发现有错别字的地方,给我用红色字体标注一下就行。”
“噢~”
付李芹只是简单的应了一声,没说什么,抱起电脑就开始慢慢进入阅读模式。
只是没过一会儿,付李芹就忽然惊疑道:“诶?这是那天那本小说不对,这本才是小说的完整版吗,学长你该不会是这本小说的作者吧?”
“嗯?”袁胜歪了歪头,道:“怎么了,不可以吗?”
付李芹眼睛顿时睁的像一颗玻璃珠那么大,里面仿佛还闪烁着光,像极了一颗发光发亮的钻石。
从小到大,因为家里是开书店的缘故,所以她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和书本在交流。
她看过很多很多书,不管是看完让她啧啧称奇,念念不忘的书,还是义愤填膺,愤懑不满的书,不管是被人喷出翔的粪作,还是被读者夸上天神作,每次她都能看的津津有味,乐此不彼。
她活在身为读者的角色中,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亲眼看一看,能够写出这些优秀作品的作家们,他们的世界究竟是怎么样的。
曾经在她还是大一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一个作者庆祝自己写书二十周年,要举办一场签售会,她本来连票都买好了,最后却因为学生会忽如其来的紧急工作,而不得选择放弃前往。
这也成为了这一年以来,她心中最大的缺憾。
所以,当现在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作者出现在她面前,她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她慌里慌张的左右看了看,最后实在是找不到东西,才慌乱的抱起笔记本,道:“你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我真的非常喜欢你的书!!”
“额。”袁胜无言语对,感叹道:“这小妹妹,态度转变的也太迅速了吧?上一秒对我还冷如刨冰,下一秒却立马化身闪闪发光的小迷妹?”
他有些苦笑不得的推了推电脑,无语道:“得了得了,我又不是什么出名的大作家,管我要什么签名啊,真是的。”
他没想到,这次付李芹竟然没有坚持,只是有些傻傻的笑了笑:“那那等你出名了以后,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你书写的那么好,一定很快就可以出名的!”
要生笑了笑,道:“那我就借你吉言了。”
之后,两人间便是长久的沉默。
袁胜进入了专心码字模式,心无旁骛,而付李芹则是更加的专注,两只眼睛都快贴到电脑跟前了。
因为这是一位活生生的作家交给她的工作,她的电脑上,是还没有出版的活生生的作品,她正在做的工作,是为这本即将出版的书籍进行加工修饰。
常年待在书店的她十分清楚,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工作,一般作者在出版前,都不会刻意的去校对自己的文章,而是把这些复杂繁琐的工作,留给出版社的编辑。
因为针对长篇小说而言,校对是一件非常耗时且麻烦的工作,就算作者在投稿前,为了给出版社留下一个好印象,而请人校对,出于保护版权的意识,也只会让身边那些信得过的人来帮这个忙。
也就是说,学长将这份无比重要的工作交给了她的同时,交给她的还有分量十足的信任!
也正是因此,付李芹忽然变得严肃以待起来。
当然了,付李芹心目中的大作家本人,其实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对于他而言,请人校对与否,可不可以给出版社留下一个好印象,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因为他都已经和出版社签好了合同。
至于他为什么会强硬的要求付李芹来帮他的忙,一方面的确是出于付李芹长得好看,毕竟英雄还难过美人关呢,更何况他袁胜?
另一方面则是,他想近距离观察付李芹,两年之后,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才会逼得这个眼睛里都是光的女孩子,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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