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67章
肥肠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林哥,爱上一个人很简单,一直爱下去却很难,你和劳模姐之间有什么误会,应该赶紧解开,多陪陪她,多…”
我没有说话,重重吸了口烟。
劳模姐找这么一帮不服管教的人给我,不断的对我排挤打压,无非就是想试探我的态度,如果我撕破脸皮,那么我一分钱也别想拿回来。
如果我忍气吞声,服软驯化,那么她可以继续拿捏我。
精明,太精明了。
想到这些我不由地笑起来,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林哥?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肥肠像个上课拖堂的班主任,叨逼叨个没完。
我一句话也没进去,转头问他:“我爸妈怎么样了?”
“奥奥奥,差点把这茬给忘了,林哥,你有没有路头,搞一批锄头过来。”
“啥玩意?锄头?”
肥肠点点头:“对,就是种田用的锄头。”
“不是,搞那玩意干什么?”我好奇地盯着他。
肥肠微微一笑:“林哥,你知不知道,叔叔阿姨现在在中世界的外号?”
“他们俩还有外号?”我调侃地说道:“该不会是“雨后彩虹”、“幸福人生”吧。”
“怎么可能,叔叔现在被当地土著尊称为农业之神德古,阿姨被尊称为丰收之神瑞斯。”
“啊?”我一脸懵逼。
肥肠眉飞色舞地说道:“林哥,你还记不记得你给我那把刀,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那把刀在中世界就跟尚方宝剑一样,无论到哪个村庄,那的酋长都得跑出来亲自迎接,把我们当成祖宗一样,又跪又拜,然后求着我们住几天,这实在盛情难却,我们就住了下来,这一住,就不可收拾了…”
肥肠告诉我,很多中世界的土著都是依靠打猎捕鱼为生,所以经常看天吃饭,三天饿九顿都是常事。
我爸妈在一些土著那住着的时候,虽然酋长竭尽所能地给他们抓野味,但是往往忙活一天,也就抓个几斤的鱼。
三五十个人,几斤鱼,炖上几锅汤,弄得满村都是鱼腥味,就是吃不到鱼在哪。
所以我爸妈每天也就吃个半饱。
这天吃完闲来没事就在附近逛,然后就看到部落附近几百亩的黄土地。
这片地一下子就勾起了他们中老年人三大瘾之首的“种地瘾”。
他们想着要是能把这几百亩地种好,这部落里面不就不愁吃了嘛!
于是两个人就去附近找野生种子,像是什么野荞麦、野稻之类,最后找了一批野萝卜种子。
俗话说,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
牛粪凉,马粪热,羊屎蛋子放哪都不错。
马饼豆,豆饼花,灶灰土灰种地瓜。
这中世界到处都是野牛野马,他俩天天捡“天然肥料”,几天功夫,弄出几亩萝卜试验田。
差不多一个星期不到,萝卜苗就出来了,村民们纷纷来到菜地参观。
快穿,那个收割外挂的宿主 南北朝:季汉钢铁王朝 四合院:开局成为保卫科干事! 不灭武尊 新婚夜,病弱世子被我撩到气红眼 真千金就要做恶女 每天睡前一个小故事 民间传说集合 七零娇娇女,高冷硬汉情难自禁 宴公侯 世杰狂澜 都市逍遥情圣 高手下山:美女的贴身护卫 开局神级肉体,还没捂热又要死? 七零小甜妻,糙汉哥哥低声哄 小富则安 小师妹虽然病弱,但能打 团宠三岁半,反派集体喜当爹! 无度异世 赤眼狼兵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星际情殇少女猎灵师逆转时空归来,只为还他一生情,却没想到招惹了各路大boss追夫路上救了一小男孩,当成儿子呵护备至。小男孩一...
书友群674843646意外得到了另一个世界的财富,于是他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鼓手开始,一步步走向世界的舞台。梦想的声音中,他是让所有导师惊艳的素人选手。演员的诞生中,他用演技征服观众,引炸娱乐圈。他即是铁血硬汉,又是反串大师。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腕儿,但不知道为什么时代杂志非要追着我拍,我也想低调,可是实力它不允许啊!已有两百万字完本文娱作品天生娱乐家,欢迎阅读!如果您喜欢头号偶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那天遇见他,我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方烟花,热烈又绚烂。我原以为我是相府嫡孙女,一国之后,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在后宫中认认真真勾心斗角的宫斗着。结果一朝死去,我竟是九尾狐族狐君天赋不高又不受宠的幺女,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做为一名九尾狐,我竟只有一条尾巴。当我做为一只狐狸漫山遍野的疯跑时,又有人跑来告诉我,我只是一块石头,受某人点化才修成人形,羽化成仙。受他三滴血,无论我是什么,都会受眼尾处的凤凰花指引遇见他,爱上他。他高高在上,断情绝爱,又岂是我所能肖想的,仙神活太久大多无情,凡世众生虽苦却有血有肉。当我被某人虐的体无完肤欲要逃跑时,被某人困住,某人咬牙切齿的说见色起意唐突了本尊,竟想跑。这是一块破石头的修仙史,有虐有甜。愿你喜欢。如果您喜欢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偶然寻回了前世地球人记忆的剑宗小道童准备发车开飚了!可惜这个世界太残酷,身在剑宗结果剑法天负,最终只能入了旁门修炼。天裂剑宗以剑法称雄,旁门自然不得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