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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默炀在一旁闲闲的道,秋雨顿时呛得咳嗽起来,脑袋也有些发晕。
他只是对晏殊喜欢看书的印象很深。所以才送了本可以查看世界上所有书籍的灵册。
或许、大概、应该不会被误会吧……毕竟晏殊都有妻有子了。
第一次带着记忆转世可能会惶恐,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到第五次时也就习惯了。
天扬不解他为什么在面对秋雨时会如此执着,只是潜意识里知道,那个笑得云淡风轻好似什么也不在意地人对他很重要很重要。
有多重要?
比他自己更重要就对了。
所以他不愿意也不想或是不敢对秋雨询问前世的天扬,对他来说,他跟前世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不想对比,因为他了解,不管如何他在秋雨心中都比不过那个人。
说是被下了咒也好,说是灵魂中了毒也好,他愿意为秋雨做任何事,哪怕是自己厌恶地。
对于当小孩他有足够的经验,所以这一世地父母并没有觉得他有什么异常,除了聪明一点点、问题多了一点点、宠物怪了一点点……真的真的是很正常的小孩。
上幼儿园没惹哭过小老师;上小学期末考评总是:该生学习认真、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一堆好话,成绩中上。没让老师做过一次家访;升到中学,除了越来越出色的五官遮不住,让一堆青春期地少男少女懵懵懂懂的丢了心外。也没出大问题,连一次外宿都没有;中考发挥超常。上了重点高中。据说是那所高中有个大的图书馆。
但小狐狸有言:跟那所学校位处于市中心,附近是最繁华商业街。街上有个宠物店有关。
高中是青少年叛逆期高发的年龄段,作为被学校师生称为王子殿下的天扬而言,除了放学后喜欢去宠物店逛逛外还没什么事能让他产生叛逆的。
十八岁眨眼即到,高考大军过独木桥,他有幸从独木桥的边缘挤上了一所不高不低的大学,是外省。然后开始独立生活,用偷偷拍平面广告的薪水,在校外租房。嗯,值得一提地是,他租房的楼下刚好是一家宠物店的分店。
平凡,他成年前地生活可以说很平凡,刚好也就衬得未来的不凡。
一个美人,不管是男是女,如果不是有亿万家财或深居简出,是很容易出名地。特别是在这个网络四通八达,全部用实名制难以造假地时代,大学的校花校草们被一个个网友们用挑剔地眼光批判着,当一个找不出缺点的人出现时,那么他就火了。
于是天扬奉迎时事,签约娱乐公司当了明星,值得一提的是,跟他签约的是四神集团---白虎企业的下属机构。
相貌好当偶像很容易红,如果加上他不但有貌,他还有才的话,红得发紫很正常。这句话说的就是天扬----噢,错了,他的艺名叫王子。
可以说王子创造了一个神话,一个经久不衰的神话,恐怕这个星球上再也难以出现的神话。
这个神话唯一的瑕疵是他的恋人是同性,不过对于粉丝们来说,一个超级贵族出身的男性比让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玷污了自己偶像更容易接受。
何况,他们两人站在一起是那么的和谐,天生一对?天作之合?是为了他们创造的词语吧。
秋雨看着天扬长大,看着他成为明星,不解为什么他明明不喜欢那种生活还刻意越闹越大。不过就算不解,秋雨还是让白虎他们全力帮助天扬。
天扬说:我愿意为你做所有你想让我做的事。(即使我不喜欢)
秋雨说:只要我能做到,我愿意达成你所有的愿望。
天扬出柜,执着秋雨的手,在亿万观众面前道:这是我爱的人!看着仿若诉说誓言的天扬,秋雨听见有人在他耳边说:我想让全世界知道,你是我的,只是我的。雨身边的天扬,直到白发苍苍,看炊烟杳杳,倦鸟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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