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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昶喜欢她,愿意给她搂着亲,愿意跟她甜甜蜜蜜的叫小毛驴,愿意跟她床笫间缠绵恩爱。可是他心里知道,元明姝对他的喜爱浅薄,好比清晨的露水。
他要顺从她,她喜欢的是小狗一样的高昶,只要他不像小狗了,她就不爱,所以自己要乖。
高昶很无力,他恨这种感觉。
这个高时芳,就是认定了他势弱低微,竟然这样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当着他的面,觊觎他的妻子,甚至而无所顾忌的挑衅他。而他明知道对方在挑衅,在充满恶意讥笑,却还是只能忍气吞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只要是个男人,谁能忍受这种赤裸裸的羞辱。
可是他却不得不忍,因为他无能,势单力薄,两手空空,没有愤怒的资格,没有搏斗的资本。
高昶心揪的生疼。
他知道她有多么美,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脸,她的身体有多迷人,她的一颦一笑多能勾引男人的欲望,只要看到她的脸,嗅到她的气息碰到她的手他都能硬。所以他深深的知道,这世上有多少男人跟他一样,对她怀着龌龊肮脏的居心,想要用自己下流的东西玷污她。
高昶简直可以想象这个高时芳有多龌龊,元明姝光是被他看一眼高昶就难受的吃不下饭。更别说扳指。
高昶受不了高时芳和元明姝有任何的关系。
一会是韩傥,一会是高时芳,他一想到这些男人对他的妻子做着多么恶心不堪的意淫,他就想要拿刀把他们像煽牛马一样全都煽了,掏出他们的卵蛋来当鱼眼泡踩。
心中这样想,他面上又很寂寞很忧愁,不管心中怎样的躁郁,他外表看起来都像个温和善感的美男子。
即使是高时芳,看到他此刻站在廊下,拥着狐裘长披,面对着一院风雪,若有所思,凝目远望,也不得不承认,这人是当真美,美的入画,无论站在哪里都是一道风景。
可恨的是自己没有生得这样一副样貌。
高时芳自认为模样英俊,从不在这方面输人,可是跟高昶一比,他就觉得自己的浓眉大眼直鼻方口全粗糙的不行,完全可以再精致一点。他以前认为男人长的太精致会长成娘们,瞧着恶心,但是高驸马眉目五官统一的精致,却没有一点娘们气,反而很英气,凛冽如霜雪。生平头一会羡慕别人的外貌,高时芳自觉很失落。
回了房,高时芳叫仆人吩咐了几句。
外面雪下的正紧,撕棉扯絮般的,纷纷扬扬乱卷。高府的仆人奔出来,替他殷勤打了伞撑开:“下大雪了,主子让留公子晚上用饭。”高昶将披风的系带紧了紧,道:“多谢你家主子,不必了,我还有事,这便走。”
出了高府,他没有回自己住处,直接去见了元灏。
天气寒冷,元灏独自坐在炉子前温酒,贴身的太监在一旁伺候着。他穿着家常的便服,掐金丝绣银线的锦袍,头戴逍遥巾,姿容俊逸,意态风流,像个模样漂亮的书生。不过他从到了台城一直有点生病,每日要喝点酒。
见到高昶,元灏笑了笑,邀他坐下同饮。元灏的态度让高昶心中不那么冰冷,有了点希望,至少现在元灏信任他,不但信任而且是喜欢,这是他的筹码。
高时芳算不得什么,这人心胸狭窄,狠毒残忍,连元灏都比不上,不会有多大的能耐。高昶心里说,我不能被他激怒,做出蠢事,我现在得忍。
这么确定了想法,高昶小小的喝了一杯酒,他一沾酒脸就红了,醉了。元灏看他喝了一杯酒后就有点不对劲,坐在那面红耳赤,摇头晃脑,元灏心中好笑,叹道:“好不容易找到个能陪朕喝酒的,偏偏还是个不顶用的,罢了罢了,朕自己喝吧,你就坐这,看着。”
高昶不好意思:“臣惭愧。”
元灏笑了笑,便独自喝了起来,酒入愁肠,寂寞从心底泛上来,雪花的寒意同皎白月光一起,冰凉而清冷的透过窗缝浸透进来,照着他的脸颊苍白寒凉。
刘温败的就跟想象中的一样快。
不对,比元明姝想象的还要快多了,高桓刚在台城扶持了元灏复位,武力进攻洛阳,不出两个月,他的五万大军就攻进了洛阳,并且生擒了刘温。所有人,除了元明姝,谁也不敢相信他会失败,而且败的这样彻底。
刘温这场叛乱前后持续了十六个月,超过一年,起因是元灏执意改政,触犯众怒,刘温见形势所向,举兵反抗,一人登呼天下皆应,毫无阻碍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洛阳,扶持新帝,受到了众人一致拥戴。这样得人心,连他自己都以为他能轻而易举打败高桓,没想到高桓只用了两个月就彻底打败了他,将他活捉。
几乎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唯独元明姝心中清楚,这一天早该到来了,这个腐朽的魏帝国,早就衰败不堪摇摇欲坠,高桓这样的强势军政人物,就像一把刚开锋的利刃,一经出场便势不可挡,摧枯拉朽般的将它一击即倒。
局势的骤变,对元明姝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傅戎替她将公主府保护的十分安全,元明姝在家中同元宵冬阳一块玩耍,静待着元灏回京。元宵跟冬阳已经有一岁了,能下地张着小短腿跑了,不过也跑不快,要大人跟着。
知道了元灏逃出洛阳后颠沛流离的惨状,元明姝庆幸当初没有带着孩子跟皇帝去逃命,否则不知要吃多少苦。元灏随驾的宫眷,几乎无人活着回来,大人都如此,更别说小孩。元明姝庆幸感慨之余,不由便想起高昶。
他是真吃了苦了,九死一生,幸好人活着。
元明姝知道他身顶boss光环,不管遇到什么麻烦,肯定会活着,总不会有事的,心中其实并不害怕,而且她知道高昶这一趟回来一定会有所成就,只把这当做他人生的考验,所以自始至终并不担心他,而且自己这边事情多的要命,每天提心吊胆的,也没工夫担心他。可是如今他要回来了,她反倒有点心情不平静。
高昶大概就快回来了,他这个当爹的,离开这么久,这次回来,怕是连儿子闺女的模样都认不出了。
元宵跟冬阳生下来一模一样,如今倒是能看出不同来,元宵像爹,眉眼嘴巴跟高昶如出一辙,冬阳则像元明姝自己,那个白,除了元明姝没人生的出那样白的丫头。
元宵跟冬阳撅着屁股在捉蛐蛐。
他们不会捉,奶娘捉了,两个小娃就捧了小手接,人小的站都站不稳,不过高兴的很,乐的哇哇大叫的。
元明姝心里忍不住有点期待高昶见到元宵跟冬阳的表情。高昶离开的时候元宵跟冬阳还是两个肉疙瘩,现在都长成两个能跑能跳的小人了,他看了肯定会吓呆住,就跟看到肉疙瘩生下来时的表情一样傻。
过了一会,元宵跑上来,咧嘴笑着扑到元明姝腿上,两只小手捧着一只蛐蛐递给她。元明姝笑摸了摸他头道:“乖,再去捉。”元宵高兴的又跑去了,一会冬阳又跑过来给她蛐蛐,元明姝照例摸头表扬,两个孩子跟两只小老虎似的你来我往,给她送蛐蛐,元明姝面带微笑,心中也温暖,她是有了元宵跟冬阳才感到人生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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