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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回来,快点回来!”她跺着脚叫自己的狗回来,只是婴儿肥的脸上却露出了满是蛀牙的笑容,眼睛一直盯着人家的小屁股看。
她从小爱吃甜食,所以牙都被蛀掉了。
妞妞不理她,依然咬着小男孩的裤子不松口,很快大人们就过来了,一个男人将她的小狗提了起来,然后摔在地上。
妞妞鸣呜了一声,她看到哇的一声就哭了,然后她家的大人也来了,小孩的哭闹声、狗叫声、大人的呵斥声,大伙乱成一团。
那时候,她爸爸还没有走,当她被爸爸提回去时,小男孩一直用大大的眼睛瞪着她,那时,她第一次知道了,原来眼睛是会说话的,那小男孩当时应该是很生她的气,甚至是讨厌她的。
第二次见面时,她已经是初中生了,那时候她14岁,他15岁。
那天她拎着狗粮刚过拐角,就见到一个大男孩从巷头那边向着她狂奔而来,她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再一绕过身子看去,便看到他身后一只大黄狗对他紧追不舍,大黄狗白牙森森,气势汹汹,路人看着都闪一边去了。
看到这样一个大帅哥却被狗追得如此狼狈,她忽的笑了起来,一发不可收拾,笑得几乎站不稳,最后还顺着墙根蹲到了地上继续笑。
几年后,当刘翔在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上,以12秒91超越了由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创造的世界纪录,创造了一个中国人在110米栏项目上的奇迹和神话时,她第一个反应是想起了这一幕,她笑着想,放只狗在后面追或许是个不错的训练方法。
当他终于跑过她身边时,她伸手拦住了大黄狗,大黄狗马上收起白森森的牙齿,忽然变成了一只小狗模样,坐在地上,短短的尾巴像扫把一样噗嗤噗嗤地扫着地面,舌头露在外面讨好地看着她。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3)
“这是你的狗?”他气喘呼呼,扶着墙壁猫着腰斜睨着笑得没有形象的她,眉眼角紧蹙着。
没错,这只狗又是她养的,妞妞在她10岁那年老死了,她爸爸便买了另外一只狗给她,她叫它拉登,拉登是她爸爸留给她的最后一样东西,之后他便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好不容易忍住了笑,仰视他,五官清秀,轮廓英朗。她是认识他的,他是一中的高材生,很多女孩眼中的白马王子,鸣风集团第五代公子哥。
“你知道吗?听说一中的校花在倒追他呢。”
“这有什么,最厉害的是高中的很多学姐都回来倒追他。”
“不过听说她们都没有成功,他的眼光可高着呢,他真的是好酷啊,萌死我了。”
不是她有心打听,而是眼前这个人的知名度太高了,诸如此类的八卦消息无论她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令她不想吸收也被迫囫囵吞枣般地吞进去。
她点点头,笑得没有力气回答他,肚子还疼着呢。
他瞪了她一眼,酷酷地扔下一句话:“管好你家的狗!”
她本来是止住了笑的,可他这么一说,她又笑了起来,他脸上的红晕泄露了他的尴尬和不自然,她还是第一次在那张寒冰一样的酷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还蛮可爱的。
她从来没有想过他的身上也可以用上可爱这样的字眼,就好像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生的眼睛也可以如此的漂亮,是的,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茶棕色的眼瞳如纯洁无瑕的稀世墨玉,只要望进那湾清潭里去,就感觉人的魂魄会被勾进去,就此沉沦,不可自拔。
那天之后不久,她的父母便火速离婚了,她一直知道他们的感情如同虚设,貌合神离,只是到最后连表面功夫也懒得做了,终于在她初考结束那天两人便迫不及待地相约到民政局去了,这是他们几年来头一次达成共识。
她一直是个好孩子,在家是个乖乖女,在学校是个三好学生,讲文明懂礼貌,五讲四美三热爱样样做齐了,这样懂事的孩子,既然父母开了嘴,她自然跟平时一样不会反驳,当天就按照他们的安排搬去和奶奶一起住。
她转学了,自此没有再看见过他,后来听人说他到美国留学了,这些她也只是听听而已,她的心太挤了,放不下那么多不相关的人和事。
只是这世界真是小,兜兜转转,相隔了十几年,她没想到与他再次因为“狗”的原因而相遇,只是不一样的是,他眼睛失明,她也不是当初那个爱笑的小女孩了。
中午用完午餐,秦戈便带着理查出了基地。
虽然外出能报销,但是基地目前这情况,能省一点便是一点,秦戈在公共汽车站等了半个小时,才见到一辆老式一汽公交车慢慢停靠了过来。
她带着理查刚要上去,司机就开口拦住她:“公车上不能带宠物。”
她耐心解释:“司机师傅,这不是宠物狗,你看它身上的牌子,它是导盲犬,帮助盲人的工作犬。”
每只导盲犬身上都穿着红色的制服,制服上有“导盲犬”几个明显的大字。在欧洲和日本或者韩国这些地方,导盲犬无需穿上这些制服,因为导盲犬在这些国家里,已经是十分普及的事物,可在中国却是个新兴事物,所以为了大家更多的认识导盲犬,也为了导盲犬在工作时不受到影响,基地为每只导盲犬穿上了制服,让人一看便知道它们是工作犬,盲人的光明伙伴。
“不成不成,我不管它是什么狗,只要是动物就不能上来,这是公司的规定,你也不要让我难做了,被公司知道了,可是要扣工资的!”司机根本不听她解释,看乘客上得差不多了,再次大声赶她和理查下去,车上的乘客纷纷好奇地看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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