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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仁基很羡慕颜白,因为他总能为自己说的话找到根脚。
就拿前日的事情来说,这个事儿如果是颜白背着,御史若是知道,一个不好的名声怎么都要背上几年。
可这事儿若是太子做的,那就是很好,很不错,自有无数的文人大书特书。
来赞颂太子,说太子是个仁厚的君王,说太子有明君气度,对天下心怀仁义。
至于杀得那些人异族人,那也是他们不尊王化,不知圣人心思的结果,和太子没有一点关系。
而且......
如果太子知道这个事儿是颜白做的,然后按在他的身上,他一点都不会生气,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越发亲近颜白。
就算陛下知道这件事也是一样,因为相比治理天下,这点小事儿真的不算什么。
相比于帝王一怒,伏尸百万,血流千里,西域的这点事,死的这点人,用的这点手段,还真的就不算什么。
史仁基觉得自己还是得多看看书,不然做事情总是看眼前,而没有抬起头去看更远的地方。
史仁基觉得,只要自己多看书,多去学习,迟早有一天自己也能达到颜白这种地步。
阿里木也喜欢看书,而且是个学者,懂吐蕃文、突厥文、吐谷浑文、汉文。
这些都是他的骄傲,只不过战事来了,他这个学者年纪有些大了,慌忙逃命的部族首领看不上他会的那点东西。
他的骄傲就变的一文不值了。
就把他给赶了出来,和他一起被赶出来的还有那年仅七岁的孙女。
他以为他和他的孙女苏如合将会成为野狼的食物时,一个唐人的贵族收留了自己。
给了自己吃的,还给了自己屋舍。
不是散发着臭味的羊皮帐篷,而是用石块牛粪垒砌起的屋舍,坚固,结实,宽敞。
而且,这屋子是属于他自己的,立了契约,按下了血手印,告知了漫天神佛,它们都看到了,天塌了,这屋子都是自己的。
他以为,这唐人贵族老爷是看上了他的孙女。
阿里木一直坚信自己的孙女一定会长得像美丽的格桑花一样,但却并不是现在。
现在的她只有七岁,浑身脏兮兮的,看不到一点美丽的样子,看着长的像羊屎蛋一样黑漆漆的孙女,阿里木摇了摇头。
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小心翼翼了,这比男孩子还丑的小女子,那些凶恶的部族强盗都没有看上,傲气的唐人怎么会看的上。
吃了一口肉干,然后再抿一口热茶,肉香茶香混合,一股幸福的味道从口腔蔓延到了全身,这一切,真实又不真实。
看了一眼正在呼呼大睡的孙女,阿里木把手放在羊皮褥子上使劲的擦了擦,然后拿起了笔。
如今他有了一条很好的活路,那就是把城里府库的书籍翻译成唐文,书籍很多,有的是刻在木板上,有的是写在羊皮上。
这个活儿很重,给的银钱也多,但阿里木却是由衷的喜欢,他觉得不给钱也可以的,部族看不上他的骄傲,唐人却对自己的骄傲礼遇有加。
唐人让他的骄傲变的有价值,而不是一文不值。
遇上这样的人,阿里木没有一点其余的心思,有吃的,有喝的,还不用当奴隶,也不用今天归这个部族,明天归那个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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