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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的这一场,刘玄登场的擂台是在王室擂台周围一圈的某个擂台之中,这些擂台是专门安排给重量级对决使用的。
刘玄自然是没有名气的,这个重量级就只能是在哲别身上了。
上场前,刘玄听到不少观战的贵族交流,这才发现哲别并非普通的夷狄,而是近些年崛起的草原势力贪狼部落的酋长,不说实力,至少从地位上来说和马尔库斯他们是差不了多少的。
刘玄总觉得有点汗颜,自己还一直拿这群人当磨刀石,没想到人家都是大佬,只有自己才是真的磨刀石。
草原上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部落,今天一个新的部落成立,明天就会有另一个部落覆灭,这便是最纯粹的弱肉强食,森林法则。也因此,在达到一定程度以前,几乎没有人去关心某一个草原部落的崛起。
而哲别手下这个贪狼部落,近些年却是名声大噪。
当年汉帝国灭亡后,牧守北方的晋王分疆裂土,建晋国,继承了原汉帝国庞大的北部边防力量。
兵力强盛,加上晋王野心勃勃,便着手积极扩张势力,南边的后汉政权受罗慕路斯的保护,不好下手,于是晋王的目光就向草原北望。
罗慕路斯灭汉时,与汉人同样有着千年世仇的草原部落云集响应,牵制着汉帝国的北部兵力难以回援,可以说为罗慕路斯一战功成立下了汗马功劳。
草原人凶残成性,每每遭遇汉人百姓,皆是屠刀相向,血流成河。
晋王正是借助这一点,挑动治下百姓对草原的仇恨,打着复仇雪恨的旗号,屡次兵发草原。短短十年时间,连战连捷,灭数百部落,从草原掳掠了数百万牛羊和青壮奴隶,其力量就有如滚雪球般膨胀。
“我去,倒反天罡!”这个晋王有如此武德,着实是让刘玄狠狠地震惊了一把,他记忆中的那个“晋”,拿的可不是这么个剧本啊。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贪狼部落悄然崛起,老酋长病逝,部落第一勇士哲别继位,单枪匹马灭掉了晋国一支百人骑兵队。
据说那一战,晋国人马的尸体被堆成了一座小山,当贪狼部落勇士们赶到的时候,哲别一个人浑身浴血,侧卧在尸山之上,手中抓着一块血淋淋的马肉生啃。
而勇士们只剩下给哲别打扫战场的份了。
哲别一战成名,周边屡遭晋国袭扰,苦不堪言的小部落相继来投,贪狼部落也日渐强盛,到了现在,已经是有十万部众的一方霸主了。
草原上的部落大多人数只在数千,即使青壮年的占比高,也很难一次性拉出两千以上的战士,而哲别的贪狼部落,光是弓马娴熟的惯战之士,便有两万,战马更是接近五万。
这在周围的一众部落中堪称庞然大物,加之有晋国的威胁,哲别在草原上的话语权和地位也日益增加。
草原毕竟是草原,牛羊粮食,他们不缺,但盐、铁、糖、燃料这种战略物资,受到晋国的把控,草原难以获取。少量的走私可以解燃眉之急,维持部落的统治,却无法让草原赢得和晋国战争的胜利。
没有战略物资,就没有办法集结足够强大的武装,空有善战的勇士,草原还是始终只能被晋国压制。
于是哲别把主意打到了以贸易为主的西域,能够大规模为草原提供战略物资的,也只有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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