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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到呢,他因为儿子吵着闹着要领养的一只小土狗,而有了这个别人艳羡的好机会。
男人神色复杂的看了眼自家的傻儿子,只能说傻人有傻福了。
他儿子倒是不知道这些大人之间弯弯绕的小心思,只认为既然眼前的漂亮叔叔是爸爸认识的朋友,那他肯定会放心把小狗交给对方啊。只是……他既为小狗找到了新家而开心,又有些依依不舍,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只小狗。
“如果以后有空,也很欢迎你来找它玩哦。”岁聿的最后一句成为了绝杀。
小朋友终于痛快交割:“那叔叔你一定、一定要对它很好哦。”这只小土狗是同一批小奶狗中,最后一个被剩下的,因为它土狗的外表是如此明显,大家好像会更喜欢品种犬。
“好!”岁聿轻易不会许诺,但他一旦开口,就肯定会完成。
他小心翼翼的抱起了那只让他觉得一看就很有缘分的栗子小狗,迫不及待的回了家,想和自己的爱人分享,“绑架”代替购买,是不是更有性价比?
况且……
“你有没有觉得它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岁聿直接就是这么对霍川骛说的,“我说不上来到底像谁,但就是那种很眼熟的感觉,你懂吗?”
霍川骛还在原地震惊,他当然懂了,能不眼熟吗?
这狗不就是小时候的他吗?
替身?
作者有话说:
一些替身文学(不是)
*大叶栀子:栀子花的一种,也叫牡丹栀子或者四季栀子,是我个人觉得栀子花里最好看的一个类型,花型大,重瓣饱满,而且香气浓郁。
栀子的花语:期待你的爱。(霍川骛从过去一直到现在,都在暗搓搓的用花语表白)
第31章间序:
不!
一秒三变的霍总很快就转变了想法,觉得岁聿这样的行为不应该叫替身文学,而是爱屋及乌,他试图和他组建一个一看就很有缘分的一家三口!
是的,肯定是这样没错。
他爱我。
不接受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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