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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奴有些时候还是不糊涂的。
任真把风神步的功法木牌递给她,笑道:“今天是我背着你逃跑,明天换成你背我,有来有往,这样很公平。只要再穿越霜狼部的领地,咱们就彻底安全了。”
在地理位置上,战歌部位于荒川最南端,北边跟霜狼部接壤。跟战歌部爆发大规模冲突的,恰恰正是霜狼部,所以,对两人来说,接下来潜入敌方腹地,这才是最艰难的路途。
念奴愁眉苦脸,沮丧地道:“主人,你是新晋的七境强者哎,还需要一个小姑娘保护,这不是为难我吗?”
白天,在激战的最后关头,任真幸运破境,正是这份机缘降临,令原本顽强的长乐真人萌生退意,放弃了继续搏斗。
不仅八百里荒川,连在中原两朝,七境强者都非常稀少,无不是宗族世家的灵魂首脑人物。若在正常情形下,任真足以凭七境修为闯过霜狼部,但问题就在于,现在的情形不正常。
任真无可奈何,“事已至此,抱怨再多有什么用?放心,你只管背着我卖力奔跑,真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会动用一些底牌保命。”
“真的?”小姑娘半信半疑,脸色轻松许多,“嘿嘿,我早就觉得,你敢独闯荒川,底蕴肯定深不可测。”
任真苦笑一声,“时间紧张,你赶紧修炼风神步吧!”
说罢,他拿出狂骨分身诀的木牌,开始研读,却没有立即修炼。以他现在的严重伤势,连正常走路都费劲,更别说承受分筋错骨那样的变态折磨,一旦演练起来,无异于自杀。
这对少年男女守着篝火,看了一夜的功法。
第二日清晨,念奴背着任真上路。
她虽然身姿娇小,看起来纤弱无力,但作为天命武者,绝世天才,体质怎么可能会差。她的柔韧性和耐力都非常惊人,背着任真在森林里穿梭奔跑,如同一头灵动活泼的小鹿,没有丝毫疲倦。
这风神步,果然很适合她。
经过白天的狂奔,黄昏时分,两人终于离开赤蛇部,进入霜狼部的领域。
真正凶险的考验开始了。
任真毫不吝惜,将随身携带的大部分丹药都给了念奴,让她补充体能。他很清楚,一旦被霜狼部察觉,他们就再没有喘息机会,只能拼命狂奔,稍一停留,就会陷入死地。
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这种生灵的贪婪、勇敢和团结,令人类钦佩和胆寒,它们堪称原始森林里最可怕的猎手,连雄狮猛虎这样的霸主,都不敢招惹狼群。
而霜狼部,顾名思义,以狼为图腾,这一部落的人崇尚狼群的猎杀精神,他们坚韧而狡黠,绝不屈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野狼一样可怕。八百里荒川,没人敢轻视这群狼。
如果被他们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在赶路时间的问题上,两人发生激烈争执。任真认为,既然霜狼部凶残,那就别在这片领地停留,必须连夜赶路,但念奴强烈反对。
在她的印象里,霜狼部真的跟狼一样,喜欢在夜间出没,并且他们非常重视巡逻,密切监视着领地的动静,如果在夜间赶路,反而正好符合他们的习惯,爆发野战的话,只会更危险。
可惜,她的意见没被采纳。
不得不承认,任真作为中原人,见惯各种大场面,经常跟大宗师们谈笑风生,眼界变得太高了,就容易瞧不起荒族人,把他们视作低等生灵,骨子里存有优越感。
别觉得任真傻,很多读者都有这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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