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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一度认为行尸是个不存在内卷的行业,毕竟这东西给人的感觉就是除了热乎乎香喷喷的活肉眼睛里再就没旁的玩意了,没有自我的认知、没有同伴的概念
但是当大尸兄腆着个肚子冲上岛,这些行尸终究还是记起了刚刚从它魔爪下虎口逃生的一幕。
分散在岛上的行尸立刻扭头做出进攻姿态,喉咙里滚出频率很低的喑哑嘶吼。
“吼~”
大尸兄像是被嘲讽到了,怒不可遏的咆哮着,轰隆隆的发动了冲锋。
“我擦”
老王顺手敲倒一只行尸,
“我以为只要是行尸就会被它们当成同类呢,看样子脑子还是能用,都学会记仇了。”
以大尸兄的体型形态,即使在广场舞团队中照样鹤立鸡群,而分散在岛上各处的行尸纷纷向它扑去,在这一刻展现出了相当不平凡的“团队精神”。
大尸兄随手把两只冲在最前面的行尸扇飞老远,漆黑的利爪猛的探出,直接将下一只行尸的胸膛穿透,单手叉离地面,
“咔嚓咔嚓~”
暴虐和强大显露无疑。
下一刻,岛上过百只行尸将大尸兄淹没,扑倒。
行尸群以极大的自重优势将大尸兄压在身下后,立刻施展它们最擅长的招式,抓挠和撕咬。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人不逼自己一下,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菜。
普丑行尸并不是重甲行尸,它们大体上还保留着人类时的基本特征,指甲、犬齿略有生长但并不明显,它们的抓挠和啃咬对人类来说造成的后果是极其致命的,哪怕没有被当场吃掉,也会面临可怕的感染。
但对于身体三分之二覆盖着骨甲、剩余三分之一均生长着青黑色鳞片的大尸兄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隔靴搔痒,反倒是它身上那些长短不一的骨刺将周围的行尸扎了个透心凉,随便一个翻滚就是血流成河般的惨状。
老王嘴角抽了抽,觉得自己这波伪装亏大了,弄了一身恶臭的不明液体和碎肉,就只敲碎了2只行尸的脑壳。
李沧可不管这些,拎着大魔杖利索的窜上去,对着和大尸兄滚做一团恩恩爱爱的尸群进行了卑鄙的偷袭。
能干掉几只是几只,然后等它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一个猛子扎广场舞团队里头,以二手行尸作为障碍物敌进我退。
远处的天空渐渐露出鱼肚白,浮空岛上的行尸已经没有一个躺着的了。
对没错,就是没有一个躺着的。
除大尸兄外,所有行尸全部加入了广场舞团队继续盘蚊香。
老王已经累瘫,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
反倒是李沧,在大魔杖的滋养下精神的就像一条刚吃完整锅枸杞韭菜炖大腰子的哈士奇。
老王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四仰八叉的躺地上,仿佛失去了梦想,
“我曰什么以一敌百果然都是演义瞎写的这特么是后脑勺明晃晃的亮给我砸啊,结果我都没砸碎50个就差点把自己给累死!”
李沧想了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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