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根据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三个客观因素。”
“第一个因素和第二个因素,王媛全部都符合,对于这一点,被告方诉讼律师没有意见吧?”
魏浩微微皱了皱眉,这一点没有什么其他辩诉的必要。
因为根据证据和吴国兴的口供,经过验证,第一个因素和第二个因素,王媛的确全部符合。
“没有意见。”
“不过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
???
有没有因果关系是你说的算?
你天天拿一个主观来说事是为什么?
你之所以拿主观来说事,而不拿客观的事实依据来进行陈述。
还不是因为你知道,从客观角度来讲的话,这场诉讼王媛肯定会败诉。
所以一直从王媛的主观因素上面去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述。
事实上,只讲主观而不讲客观事实,那就是在耍流氓。
主观,是通过客观的实施条件去论证的,而不是你说我的主观是什么我的主观就是什么。
如果审判长通过你的陈述,认定你说的主观是什么,主观就是什么,不通过客观因素进行论证,那可能吗?
根本不可能!
面对魏浩的话,苏青柏懒得反驳,而是继续进行补充陈述。
“根据客观角度中的第三点来论述:”
“在这个案件中,指的是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之间有没有相对应的因果关系。”
“首先,方智慧的死亡是由于王媛当时的男友吴国兴而造成的直接因素。”
“在案发前。”
“王媛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吴国兴有想要施暴的可能性,依旧让方智慧对吴国兴进行劝阻,并且不告知方智慧当时的情况,属于隐瞒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王媛应不应该对方智慧的死亡负责?”
“刑法因果关系是一种人的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
“如果当时王媛通知了方智慧,将相关的情况告诉方智慧的话,那么方智慧还会不会接受王媛的请求?”
“是不是有一定几率不会?”
“如果告知了方智慧,方智慧还接受了,那么,王媛不用承担责任。
因为方智慧默认了自己的行为不会发生意外情况或者是默认了自己的行为由自己承担。”
“可是王媛这种情况明显属于隐瞒,属于故意不告知,造成了方智慧身亡的结果,产生了刑法上的因果。”
“即,对于方智慧的死亡,王媛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同时。”
斗破第一剑修 穿成孤寡男主?我反手拐走主神 种田:从寻宝奴开始修仙 我捡到了剑仙少女 我不是言神! 快穿:疯批男主滚远点,她才不爱! 穿成嫡女,靠探案苟命 大明重生景帝,我把景泰搞没了! 关于我在异世界种大田这件事 变身巨人系列 我叫马拉多,不叫马拉多纳 苟在港影世界中 Moba:我上单很稳健 别人修炼元素,而我是元素之主 重生后拿了宠妻剧本 绝色老婆强无敌 世公子,以华夏人杰掌控异世 大明:超神永乐时代 大明锦绣朱允熥 跨越星光之暗
供应诸天第一站斗破苍穹契约人萧炎恶魔果实烧烧果实供应诸天第二站神墓契约人辰南恶魔果实闪闪果实供应诸天第三站斗罗大陆契约人唐三恶...
老公跟堂妹搞一起?不慌。老公陷害给喝加料饮料?不怕。跟陌生男人玩了一把?没事没事!龙桓玩了我就想溜?想得真美!这是一个一眼万年的男强女强故事!男主忠犬女主万万年不会变!...
关于战王宠妃之倾世小狂医丑女无盐,人见人嫌,满腹草包,呆傻蠢笨的质子公主是她。医术无双,身怀异宝,一笑倾城,古灵精怪的异世少女也是她。一场预谋了几千年的谋杀,将二十七世纪的外科圣手楚惊鸿,...
关于史上最强龙婿主角秦牧意外获得龙目,掌握透视力量,但为了完全吸收龙目力量,入赘成为赘婿,蛰伏三年,吸收转化力量。这三年,受尽凌辱,忍辱负重心境有所变化,三年后掌握龙目力量,随后掌握了化龙诀。...
一夜是我的女人,一辈子就是我的女人!她不小心将妖孽美男吃抹干净,从此夜夜被缠不得眠。她是天才神医,腹黑机智,带着宝贝女儿,斗智斗勇斗渣男。大哥,那一夜,我买过单的,咱们好聚好散,别阴魂不散!如果您喜欢天才神医宠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白歌魂穿封神,成了大商三山关新任总兵,并获得了武略系统。只要绑定的士兵能力提升,白歌也会获得同步提升。而他的麾下有十万奴隶矿工!每个人提升一点灵力,那我岂不是就提升十万点?还挖什么矿?来我教你们修仙!PS已有高订1W2均订过4K的完本洪荒文,品质保证。新书期每天上午八点准时更新!!!如果您喜欢封神麾下十万大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