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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省去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只是婚礼本身也不是想办就能即刻办的。
“唉,算了吧!我还是觉得毕业办更好。”
“行吧!”姜博言尊重她的选择。
余笙准备拜访礼物的时候,收到了卫峥师姐的短信。
~1月15日,邬西山脉,可以吗?
又是邬西山脉?
☆、第34章
余笙已经记不大清自己第一次去爬邬西山脉时的具体情形了,只记得模糊的大概。
当时在上高中,用了压岁钱和奖学金买了登山的装备,当时除去职业探险人陆绍安这个领队,有八个人同行,其中两对儿情侣,一对儿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情侣,一对儿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夫妻,剩下的四个人包括余笙都是年轻学生,余笙年龄最小,但是大概是从小当负责人当习惯了,没人愿意领头,余笙自愿做了负责人。
这么多人一起,总要有个领头的,两对情侣大约是想多享受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不愿意多担一份责任,而几个年轻人都畏畏缩缩地表示自己没经验,怕做不好。
余笙起初也不太想,但责任心作祟,最终还是站了出来。
一群人夸她能耐,将来定是个人物。
余笙只能苦笑,神特么能者多劳,她就是手太长,管太宽。
但没办法,自作啊只能自受。
不过只要最终结果是好的,余笙觉得自己也算没白担这劳什子的责任。
他们租了一辆中型的小巴车,赶去邬西山脉东段入口的时候是晚上,陆绍安要第二天才到,几个人住在了山脚的旅店里,那地方很偏,邬西山脉绵延数百公里,跨了两个省,十几个县市,而他们去的是a市与临市交接的地方,那里是邬西山脉东段的入口,然后第二天要跨过整个东段的前三分之一,最后从临市西北处出去,返回a市。
这段路没什么大的危险源,只是东段人迹罕至,草木盘根错节地生长在那里,他们要走出一条路,也并不是太容易。
但是户外运动,本身就有着征服的意味,没一点挑战性也没人愿意去了。
余笙对那对儿年轻情侣印象很深,女孩子在上大学,男生已经毕业了,在一家旅游杂志当摄影记者。
他这次来是为了找一种当地人传说的一种动物,他说感觉像是一种主要栖息在越南的金头猴,有人拍过模糊的照片,不过不能确定,他这次借机来走一走,万一遇上了,这种东西报导出来一定能给杂志社争光,他的地位也能飞升一大截,说不定以后工资也能飞升一截。
就算不能也就当是来玩了。
只是他女朋友似乎是不太开心,说他每次都做这么危险的事,让她很没有安全感。
志不同道不谋,这事就有些无奈了。
但也没办法。
第二天的时候,陆绍安就到了,他和那对儿中年夫妻认识,见面先打了招呼。
知道余笙是负责人的时候,过来跟她聊了一会儿,“我带队,但是人多我也顾不过来,细节上的东西,你多注意一下,路上可能会有些困难,都是年轻人,可能有意志不坚定的,你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余笙第一次跟偶像近距离接触,像普通朋友一样聊天,他本人长相很有男人味,man帅man帅那种,余笙又是个颜狗,全程只剩下点头,一直点头,一脸“你说什么都对我都听”的那种表情。
陆绍安忍不住笑了,大概是见太多这样的小姑娘,也没多奇怪,就问了一句她年龄,刚刚满十八岁,余笙怕他觉得她太小不敢带她去,特意强调了好几遍自己是个成年人了,能为自己行为负责。
陆绍安倒是没多说什么,嘱咐她有什么事记得告诉他。
他们一行九人是上午出发的,深山老林,进去连方向都辨不清,不过陆绍安的野外经历很丰富,不至于没办法,有两次走到死路然后只能绕路,刚走两个小时就有人险些被蛇咬,是那对年轻小情侣中的姑娘,本来就不情不愿,一下子情绪很激动,要男朋友带着自己原路返回。
男生很心疼女朋友,但是表示机会不容易,不愿意回去,一直在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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