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犹他颂香得承认,苏深雪丢过来“你到底想干什么?”这问题时,他没能第一时间回答出。
第一时间没回答出,第二时间也没能回答,直到六十个分秒后,他才给出答案。
是因为他好久没逗女孩们吗?
应该是,大致是。
年少时期至成年时期的一阶段里“和女孩们逗乐”是他一门技艺,而且,无师自通。
就这门技艺而言,他是天赋选手,至于基因,肯定来源于犹他颂轻。
但他和犹他颂轻的区别在于:犹他颂轻是通过这门技艺达到和女孩们女人们上床的最终结果;而他是通过这门技艺更快跨向成长。
女孩们含情脉脉的注视会帮他提早褪却脸上青涩,女孩在耳边的窃窃私语有助于他摆脱年龄劣势导致的不知所措。
犹他颂香需要比同龄人更快迈向青年,青年犹他颂香有很多事情要做。
当然,还因为那都是一些可爱的女孩,女人们。
可爱并不是指定某一味品行,更笼统说,是可以爱的女孩、女人们。她们有时可以是约会对象,有时可以是妹妹、有时候可以是姐姐、有时候是可以朋友等等等……
但这个可以爱的“爱”和爱慕和爱情无关,它更贴近于友好。
爱慕是个人行为,爱情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
不管是爱慕还是爱情,犹他颂香都认为,这两样都不会出现在他生活里,在这里得强调,他并不抗拒这两样,相反,对于这两样他持欢迎态度。
犹他颂香比谁都清楚,在过去二十七年里他还没听到发自心灵领土的那声“砰——”
这声“砰”备注为心动。
为某个女孩的笑容心动;为某个女孩的一句话心动;为某个女孩的一个眼神心动;为某个女孩的……
没这样一个女孩,犹他颂香的世界里没这样一个女孩。
他没想过牵住某个女孩的手,没想过长长久久霸占住某个女孩的嘴唇;没想让某个女孩的无名指上戴着他给她精心挑选的戒指。
各种各样和“爱慕”“爱情”的相关征兆都统统没出现在犹他颂香的生命里。
伴随他成长到二十七岁,被冠以“心”的器官一直很安静。
引用某专业机构数据:十六岁和二十四岁这个年龄段是爱情的高发期,二十五岁是一个分水岭,二十五岁后你开始对排队给女伴买票,订餐厅此类事事情兴致缺缺。
现在,他二十七岁,度过了所谓爱情高发期,现在,他有各方面都不错的生活伴侣。
犹他颂香不是犹他颂轻,他不会一边冠着“某个女人丈夫”的头衔,一边在别的女人面前耍“和女孩逗乐”这项技艺。
他是很久没和女孩们逗乐了,但这不代表他重温这门技艺是为了和女孩逗乐。
早上醒来,他把被弄得乱七八糟的衬衫丢进洗衣篓里。
他的生活理事在忙他度假的事情,没来得及拿走那件衬衫,这令他有不适感,卧室是他的私密空间,他习惯这个私密空间里所有摆设各就各位,那件碍眼的衬衫在分散他的注意力,他的眼睛不下五次投向它。
还有点时间,他得问候一下这件衬衫的始作俑。
拿着衬衫,他找到了苏深雪,她在书架梯的第三个台阶上,背对书房门,长长的头发用浅绿色树叶形状的发夹固定住,露出白皙秀美的颈部。
后来事情就变成这样。
是为了重温“和女孩逗乐”这门技艺吗?还是应该这是一个不错的假日早上?还是因为别在苏深雪头上浅绿色形状的发夹?犹他颂香记得自己盯着它有一会儿时间。好吧,盯着颈部看的时间也不短。
九点十分。
三辆车从何塞路一号地下车库离开。
大门前起码有超过二十家以上的媒体,这个时间点守在门口的大多数为杂志、新媒体类记者,他们一刻也不敢放松,镜头对准大门,就等着大门开启,首相和女王要到中南部度假,戈兰民众等着看他们出行行头,从所用车辆型号,到衣着打扮。
重回九零后我家成了豪门 谱上爱情 独宠,我的冷漠公主 咸鱼女配躺平了(穿书) 我的骑士公主(GL) 左乳(男S女M,H,全文免费) 同学你不懂我的心 网恋到对家后我翻车了 为钧天下改江山 成亲后我成了流放犯妇 极限大佬一心向学 灵性蒙古高原 不敢 熊猫兽世种田日常 异界兽医 下一站 超级电影系统 国师夫人升职记 黄文女配要改命 软玉生香
沈乔在认识某个二货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他们俩只要碰一起,那必定是有案子要发生。可现在,那个二货居然说要娶她。她可不想嫁过去之后人家府里天天出事的,怎么办?某二货跳出来道嫁吧!爷府上都是爷精挑细...
蛮族德鲁伊,近战弓箭手,肌肉猛汉A穿各大位面。好吧,这是一本披着游戏皮的原创异界奇幻如果您喜欢暗黑流放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如果您喜欢我真的不想谈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虽然眼睛已经长眠,但只要心脏不停,我的身体就是我的眼睛。失明的双眼本应涌出无尽的黑暗,一生与黑暗为伍,但最终也能散发出明亮的光芒。这,就是光的波动!如果您喜欢斗罗之瞎子斗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