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搬过来几天,妈妈江明月和继父阮秋知因为工作太忙,阮柠几乎没怎么见到,只有阮舟和她同在一个屋檐下,撞见的频率极高。阮舟是继父阮秋知和前妻的儿子,比阮柠只小了一个月。
就像阮柠和江明月相似度百分之八十一样,阮舟也像极了他的父亲阮秋知,父子两对待她的态度截然不同,阮柠倒也没觉得有什么落差感。
她本来就像是这个家的入侵者,他们一家三口因为她的加入变得略显别扭是事实。
再次回到书桌前,阮柠双手轻轻的摩挲着玻璃杯的杯沿,思考着要不要开学后申请住校。思绪有些混乱,她慢慢闭上眼睛,快要陷入沉思的时候,房门被重重拍了几下。
“砰砰砰——”
是阮舟倒好水的信号,阮柠猛的睁开眼睛,拿起杯子再次出门,没想到阮舟还没进他房间,反而一脸不耐烦的看着她。
阮柠疑惑的皱了皱眉头,不懂这个和她说一句话都嫌多的人想说什么。
阮舟不开口,阮柠也就不动声色,就这样过了几秒钟,阮舟率先败下阵来。
“我真是服了——”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气到的只有自己,阮舟哼了一声,接着道:“周六外婆喊我们去他们家吃晚饭。”
想到多年没见的外婆和前几年匆匆见了最后一面的外公,阮柠脑袋宕机了一瞬,而后点点头说:“好。”
她拿起杯子往楼下走,直接忽略了阮舟,阮舟倨傲的表情裂开了一瞬,然后重重地关上了门。
当他卧室的门真可怜,阮柠默默地想。
而阮舟一回到房间,就对着电脑那头备注为“遇清哥”的人疯狂吐槽。
【阮小爷:哥,你都不知道那个阮柠有多像个木头,我刚刚和她说话,她半天才憋出一个字来!我都快窒息了,想到以后还要一直和她住在一起,我真是烦死了!!】
【遇清哥:你想的还挺美。】
【阮小爷:?】
【遇清哥:以后和她住在一起的不会是弟弟,只会是她未来的老公,懂否?】
【阮小爷:这是重点???重点不是我很烦她吗?】
【遇清哥: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很烦我。】
【阮小爷:你为她说话!?你护着她!】
【遇清哥:那当然了,毕竟你们都得喊我一声哥哥。我可不是厚此薄彼的人。】
-
翌日清晨,阮柠迷迷糊糊的从梦中惊醒,打开手机发现已经到了上午八点半,她少有这么贪睡的时候,昨晚练习册有道难题想了太久,等睡着的时候已经快到凌晨一点。
而阮柠又是每天必定会睡足八个小时的,所以一睡就睡到了现在。
好在今日安排的学习任务昨天都超额完成了,她也是时候要给自己放放假,休息一天。
恒城是著名的沿海城市,一年四季有三个季节都是旅游旺季,网上的攻略很多。阮柠在这边没有朋友,也没人给她参考,只能先把阮家附近几个站点的观光景点记下来,把乘车路线记在了脑海之中,她就拿起背包和手机出了门。
关门的时候才发现门上被贴了张纸条,是阮舟张扬不羁的连笔字。
【今天保姆阿姨休息,我去朋友家玩,三餐你自己看着办。另外,小鱼哥下周就回国了,你买个礼物(不是我建议的,是妈让我提醒你的!)——阮舟】
看着最后一句话和那个感叹号,阮柠弯了唇角,随即想到阮舟写的小鱼哥就是她舅舅江瑞的独生子江裕,幼时父母还没离婚,阮柠时常来恒城玩,每次都是住在江裕家,很受表哥照顾。
是该买个礼物送给表哥,只是买什么才好呢,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算了,等下出去边逛边想吧。
阮柠赶到公交站点,刚好九点十分,901晃晃悠悠的停到她面前,这是阮柠第一次在恒城坐公交,她在日记本上记下了这值得纪念的一刻。
经过海湾大桥,海风拂面吹过时,阮柠轻轻闭上了眼睛,无比享受海风的温柔。
欢颜 穿成嫁入豪门的炮灰受 完结+番外 王冠:玫瑰与征服(西曼NP) 联盟:我创造了历史 替嫁后我笑得想死 赏脸 贵妃每天只想当咸鱼 [排球少年同人] 稻荷崎,排球制霸中 不得不做的女海王(NP H) 我想退圈后靠摆烂红了 草莓软糖的约定 逆天赘婿 失忆后和刺杀对象好了 迦南 棺人 地府朋友圈 宠后 完结+番外 我说北风吹呀吹(高干 微sm) 清釉(办公室1v1) 远东1628
沈乔在认识某个二货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他们俩只要碰一起,那必定是有案子要发生。可现在,那个二货居然说要娶她。她可不想嫁过去之后人家府里天天出事的,怎么办?某二货跳出来道嫁吧!爷府上都是爷精挑细...
蛮族德鲁伊,近战弓箭手,肌肉猛汉A穿各大位面。好吧,这是一本披着游戏皮的原创异界奇幻如果您喜欢暗黑流放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如果您喜欢我真的不想谈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虽然眼睛已经长眠,但只要心脏不停,我的身体就是我的眼睛。失明的双眼本应涌出无尽的黑暗,一生与黑暗为伍,但最终也能散发出明亮的光芒。这,就是光的波动!如果您喜欢斗罗之瞎子斗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