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不过讨论最剧烈的就是推理作家群,特别是一些小作家,开始纷纷改变自己的出版计划,准备避其锋芒。事实上,大多数的作者其实都是在观望,即使是不看好路奇,也没有公开口出狂言,最多私下小群里说几句,或者用小号在网上评论一下。
因为离正式发售也就几天的事了,是龙是虫到时候就知道了。
毕竟现实并不是小说,哪有那么多装逼打脸的事?
然而,现实总是让人这么出乎意料,在所有人都保持沉默的时候,突然有了个人跳了出来。
不过别误会了,他并不是踩路奇,而是在狂舔!
“今天上网突然看到了路奇新书《解忧杂货店》的宣传,十分的期待,本想和同行分享一下喜悦。然而却在一些群里看到有人质疑路奇写推理小说的实力,觉得他不行。我就觉得十分的可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忍不住出来说几句。我敢断言,路奇的这本《解忧杂货店》肯定不差!”
“原因很简单,在上次事件之后,我把路奇的作品全都看了一遍。从科幻短篇,到诗歌,再到《小王子》通通刷了一遍。哦,不!甚至不止一遍,就《小王子》我就看了不下五遍了。”
“在看完所有作品之后,我得到的结论是,路奇就是个百年难遇的文学天才!至于大家说的,路奇没有写过推理,我只能说,你对路奇还不够了解。你随便翻看一篇路奇的短篇科幻小说,比如《一日囚》,比如《闪光的生命》,你会发现里面就有不少的推理元素,一切都有迹可循。”
“而且,就像《小王子》是写成年人的童话一样。从深蓝书库的宣传标语:‘最不像推理的推理小说’来看,我甚至敢笃定,这本《解忧杂货店》同样会出入预料。说不定大家到时候关注的都不是推理了!”
“连在童话领域都能创造出这种奇迹的人,我不信在会倒在推理这座大山下。天才是不会被题材束缚住的,路奇就是这样的天才!不接受反驳!”
这是在围博上发布的一条长文,而发布的人就是古重文!
当初败在路奇的《小王子》手下之后,他一开始其实是不太服气的,毕竟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文人之间总是相轻的,虽然这次他输了,但他也并没有认为路奇是什么不可逾越的大山,这点心气他还是有的。
所以他就去研究路奇的作品,但越研究越心惊,怎么有人能做到文风如此多变的?
并且又是怎么做到每一次都能成功的?
最终,他只能得出结论,路奇是个妖孽的天才,而天才是不能用常理来衡量的。
不过,即便到这,古重文依旧没有放弃,而是转过头来继续研究路奇写的童话《小王子》,想要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打败路奇,
从遣词造句到文章结构,将《小王子》逐字逐句的进行研究,如同一个学徒一般。
而最后,他无奈的发现,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写出这种质量的童话。
天才是由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组成的,可最重要的,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
而古重文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这百分之一的了。
所以,他成为了路奇的粉丝,死忠粉那种!
百分之百相信路奇可以成功,他甚至开始觉得,输给路奇是一种荣幸,于是他就在围博上发了这篇长文。
而此时这条长文的评论区,已经炸了!
甚至直接上了围博的热搜,毕竟几个月前还是对手的两人,现在居然有一方变成了对方的舔狗,这太有话题性了,很多网友根本不敢相信。
评论区点赞最高的一条评论就是:“号被盗了?!”
真理之威:我反手一个回溯 人在死神:被传千年梦魇 君陌种田记 道爷来自全真 冥婚之娶了阿飘当老婆 人在监狱:为了出狱研发机甲 蓄谋已久,萧先生他强宠成瘾 奥特曼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封神:这个副官太欢愉了 随玉则安 反杀渣女青梅,我惊艳了校园王宇陆婷陈川 春色难撩 重生后,仙子们都在倒追我 天使杂货铺经营日志[全息] 带着火影系统逛斗罗 惊!高考三百分,被国家队特招 你好,沈老师 斗罗:武魂天使彦 官途美人伴 那一场雪月风华
沈乔在认识某个二货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他们俩只要碰一起,那必定是有案子要发生。可现在,那个二货居然说要娶她。她可不想嫁过去之后人家府里天天出事的,怎么办?某二货跳出来道嫁吧!爷府上都是爷精挑细...
蛮族德鲁伊,近战弓箭手,肌肉猛汉A穿各大位面。好吧,这是一本披着游戏皮的原创异界奇幻如果您喜欢暗黑流放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如果您喜欢我真的不想谈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虽然眼睛已经长眠,但只要心脏不停,我的身体就是我的眼睛。失明的双眼本应涌出无尽的黑暗,一生与黑暗为伍,但最终也能散发出明亮的光芒。这,就是光的波动!如果您喜欢斗罗之瞎子斗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