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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段霁抬起头凉凉地看了他一眼,继续用一种凉凉的声音给余洋泼下一盆风油精,“我跟我自己的女朋友未婚妻亲热,怎么就,就伤风败俗了?看不惯可,可以自戳双目,没谁强迫你看。”
本意是想为自己的单身狗身份伸张正义的余洋冷不防地又被塞了一嘴狗粮,更是生气,气得那只俊秀的鼻子都歪了。
嘿,谈恋爱了不起啊?!
他曾经也谈过恋爱的好不好?!只不过现在中途出了一点问题嘛。
段霁他们研究室里,不光有来自中国内地的学生,也有港台的。其中一个香港学生总是在他们面前说一些什么“内地文化传承赶不上香港”、“内地文化没有香港繁荣”之类之类的话。
讲道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家乡有很多优于别人的地方,以前呆在那个地方的时候不觉得,出来了,才深有体会。但是一般情况下,有教养的正常人难道不是即使别人的家乡有再多的不好,都不会在那个人面前说吗?这就跟打人不打脸一样,是约定俗成的。一上来就放地图炮是怎么回事?而且这言语之间满满的优越感和莫名其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结论,又是怎么回事?
段霁就不太明白了。一个理工科学生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文化。他一直以为这方面应该是文科生注重的比较多,但是这个香港同学让他开了次眼界,从此之后对于文化不再局限于文理科的划分了。
段霁是个性格温和的青年,因为长期做研究,需要不断地计算,不断地试错,所以耐心比平常人要好很多。即使是听到那个香港同学在自己面前大放厥词,也不会与他争辩,最多是在心里骂一句“傻叉”,就微笑着放过他。
美国这个地方虽然有着多元的文化,然而可能也正是因为包容性很强,有部分人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不愿意打开心胸接受新事物,所以就造成了一种相当矛盾的情绪。有人非常开放,包容百川,然而有人却非常狭隘,除了自己谁都看不上。
这个地方种族主义横行,亚裔,尤其是华裔,尤其是像段霁和余洋他们这样的从中国内地来的穷学生,更是要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鄙视。段霁在来美国之前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却没有想到先看不起他的,不是白种人,而是在他眼中跟她来自一个国家的香港同学。
段霁是个好脾气的小哥哥,然而余洋就没有这么好的耐性了。他高傲惯了,碰上这样崇洋媚外的货色,而且又是一再挑衅他的,终于忍不住某一天把人叫过来直接怼他,“你是不是觉得你很了不起?”
香港同学没有余洋高,却依然抬起头来用鼻孔看他轻哼了一声,用表情告诉他,这么明显的问题还问个屁啊。
余洋冷笑了一声,“你究竟是从哪里得出的结论,认为内地文化传承比香港弱?”
“那是当然的啦。”香港同学说道,“你们内地文化传承要是真有那么强,为什么那么多人连自己民族的文化常识都不知道?你们内地人不说古音不写古字,还好意思说自己文化传承比香港强吗?”
余洋被他这种奇葩的逻辑思维惊呆了,简直要怀疑他是不是走后门来上的这所学校。怎么到了现在还依然有傻逼会认为,讲古音写繁体字就是文化传承强的表现呢?他被气得胸口一滞,简直不知道应该跟这个人说什么好。那个香港同学看着他轻蔑一笑,再次用鼻孔瞟了他一眼,转过头去,施施染然地走了。
余洋还没有想到该用什么话去怼他,没想到对方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错过了当场退回去的时机,他顿时气得在原地暗暗地翻了好几个白眼,囿于他学霸和帅哥的双重光环,他不能做出太不符合他人设的行为,只能选择动作幅度相对较小的翻白眼儿来表达他内心的不满——差点儿把他眼珠子翻脱眶。
然而更让余洋生气的是,那个香港同学回去当天晚上就挥毫写了一幅毛笔字,用香港话告诉他们,你们内地人连毛笔字都写不好,连繁体字都不会用,还好意思说你们自己文化传承做得比香港好吗?
写完就贴在他们学校的餐厅下面,引来无数行人围观。
余洋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完没了了,当时气得不行,要冲上去撕掉那张纸。然而那个香港同学好像早就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一样,见到余洋,施施然地从人群中走出来,眼角眉梢都是掩不去的嘲讽,“撕了又有什么用,你们不还是没有我们写得好吗?连毛笔字都不会用,还说文化传承做得好?真是笑话。”
余洋虽然长得好看,但是一手烂字全校闻名,高中时候就经常被老师当作反面教材来告诫班上的同学。所幸他分数够高,通常能够甩第二名好多分,所以就算是卷面分扣得比较多,也对他的排名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段霁转学过来,因为他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卷面十分让人赏心悦目,他们两人经常被老师拿来作比较,因为有了段霁在旁边比着,余洋这才把他那一首“老中医体”给稍微收敛了一点儿。
他从小到大就偏重理科一些,高中的时候,老师成天在他耳边讲说他的字不好,他都因为自己学的是理科,写文字的时间比较少,从来没有往心里去过。到了大学,基本上都是在用电脑做事,更加不会专门腾出时间来练字了。以前就不好的那一手字,此刻更是没法儿见人。
被那个香港同学当着面这么一问,余洋竟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
是啊,虽然这个香港同学说的话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但是对付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把他擅长的给抵回去,但偏偏高傲了二十几年的余洋就是在这上面拿不出底气来。眼看着他引起来的战火就要烧到整个内地学生身上了,旁边一个声音适时地插进来,“会写两个毛笔字很了不起吗?”
段霁走上来,那张一向没什么烟火气的脸上露出一个极少见的嘲讽笑容,也不知那一刻是不是唐清朗附了他的身,他带着从未有过的中二走上前去,一把撕下那张打了他们所有内地留学生的脸的纸,冲那个香港同学笑了笑,“谁的毛笔字写得好,哪个地方的文化传承就做得好吗?”他说完自己都不屑地笑了一声,明晃晃的在讽刺那个香港同学逻辑错误。
他也没多说,那香港同学摆明是挑衅,不想给余洋任何借口溜走。过来的时候,自己带了纸和笔。段霁走过去,伸手对他说道,“借纸笔一用。”
他将纸和笔接过来,在旁边的桌子上铺开,运笔如风写了八个字:夜郎自大,井底之蛙。
八个字八种字体,分别是楷书行书草书魏碑隶书大篆小篆。其中涵盖了王体颜体金体,种种字体不一而足。
写完之后,段霁出一副世外高人的谦虚模样,对那个香港同学装了个逼,“我有十几年不曾碰过毛笔了,写的不好。”那个香港同学见他谦虚,正想趁此机会赶紧颠倒黑白,把段霁的字说个一文不值,段霁又继续慢悠悠地说道,“但是再怎么不好也写得比你好。”
“你连我的字都赶不上,还好意思说什么文化传承吗?”
段霁说完,人群当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掌声。外国同学可能不知道他们两个人在争什么,但是中国学生不可能不清楚。其中一个女孩子的尖叫特别突出,余洋转头一看,就看见唐清浪混在人群当中,双颊潮红,捧着脸,满眼星星地看向段霁。
他就说这小子从来一副蔫丝瓜模样,这会儿怎么舍得出这个风头,还是帮自己解围来的。原来是有他女朋友在旁边,真是鸡贼。
余洋正要转身,冷不丁地就看到唐清朗旁边站着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人。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艾静会在这里,唐清朗就已经拖着她越过重重人群,走到余洋和段霁面前,笑着说道,“艾静她们舞蹈团到美国来表演,正好我们有几年没见了,我就把她叫过来跟我一起了。”她说完,冲余洋眨了眨眼睛,一副求表扬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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