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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七岁的顺伯怎么是四十岁正当壮年的刘麻子的对手呢?
这就是螳臂当车,以卵击石。
可是顺伯已然豁出去了。是的,他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七岁,他领略了什么是黯淡无望的人生。爹爹死了,娘死了,弟弟死了,一个人独活于世,又有什么意义呢?倒不如,在死之前,报仇痛快。
七岁的孩子,也是有血性的。农村的男娃,从来都不乏血性。
当他口中叫喊着,将剪刀从袖子里掏出,奋不顾身地刺向刘麻子的胸膛时,刘麻子虽然吃了一惊,但还是很轻松地,甚至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将顺伯小小的身子撂倒在地上。那狗腿子更是过来,用大腿死死地压住顺伯的小腹,让他一声儿也不能喘息。
顺伯,真觉得自己要死了。
在荒僻的农村,愚昧地农村,落后的农村,弄死个人,尤其是弄死一个穷人家的男娃,对刘麻子来说,就是捏死一只蚂蚁的事情。更何况,这个男娃已经成了孤儿。
刘麻子是真的想踩死顺伯。毕竟这个小孩讨人厌。他是想杀了自己。哼哼……这个娃儿的心思歹毒着呢。狗腿子把顺伯绑了起来,绑得异常的结实,顺伯小小的臂膀上已经勒出了深深的血印子。刘麻子不想杀了顺伯,不值得,还脏了自己的手。但他想惩戒,想示众。如此不听话的孩子,就和这平原上的飓风一样不听人的调遣,他得杀杀这个孩子的野性子。
傍晚,顺伯就被吊在村口一棵繁盛的大槐树底下。狗腿子敲着锣儿,让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来围观。这个时候,狗腿已经将李小福的尸体扔在了荒凉的土坡喂狗了。那年代的野狗性子都很残暴,都很凶残,吃狗崽,吃自己的同类,自然,也吃人。吃过了人的狗,两只眼睛红红的,红的就像传说中的太上老君的金丹,凶狠地对着村子的人叫嚣。野狗吃人,吃小孩的事情在村子里时有发生。那个年代,人狠,狗也狠。
李小福的尸体被野狗啃噬的事情,顺伯还不知道。
他只是一个劲地骂刘麻子,从中午骂到黄昏。有可怜他的大妈大婶儿就过来用瓢装点儿水喂他喝,给他饼子吃。顺伯也就吃了,说谢谢大妈大婶的好心。可吃完了,依旧是骂。骂,也是一种力量,他要让全村全庄的人都知道,爹爹不是病死的,就是干活累死的。刘麻子是比阎王爷魑魅魍魉还要凶残的人。
刘麻子自然想封住顺伯的嘴。但他毕竟不是一手遮天的人。他只是一个有钱的土财主。因为将顺伯示了众,刘麻子反而不能像在家里那样,命令吓人无所顾忌地堵住顺伯的嘴巴了。
其实,就算顺伯什么都不说,贫穷的村人还是能猜到李小福的死因。
有些话,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用言语说出来的。
渐渐地,围观的人就多起来了,有上了年纪的老头,要求刘麻子放了顺伯。”这还是一个娃儿呢,这还是一个小娃儿呢。“
顺伯放羊的东家,听说顺伯被绑了,也拿着羊鞭赶过来了。这对夫妻,比之刘麻子自然是善良的人。他们一个眼瞎,一个腿瘸,但心疼顺伯,还是相互搀扶着趔趄地过来了。
丁香也来了。虽然一点都不想看到自己的亲爹,和可恶的后妈的,但她听说顺伯被亲爹绑了,丁香的心就紧张了,毕竟这是自己的朋友啊,朋友有难,自己怎能不帮呢?
刘麻子似乎有了一点怯意,退缩了,有松了顺伯的念头。可是刘麻子的续弦不乐意。常言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刘麻子这后娶的老婆比刘麻子还要可恶。她瞧见丈夫怂了,就咧着大嘴,叉着腰,警告围观的村民,嘴里骂骂咧咧的:”咋地了?咋地了?我家男人到底咋个了你们?你们一个个像乌眼鸡似的要吃了他?李小福就是命薄,就是个短命鬼饿煞鬼投胎的,他想死,阎王爷都留不住,管我家男人啥事儿?李小福在我家干活,一天三顿地,好吃好喝,谁亏待他了?哪顿不是白米白面的伺候着,真正比我家三个小子吃的还要好!说起来,我都不服气!他有病,有病就别来干活啊,没有他,我家也有别的长工登门!都是这李小福不知好歹,死了还想着坑人一把!他这儿子,就和他一个德行!好好地,给他一个大白馒头,那就吃吧,嘿!这孩子倒好,不吃馒头想着杀人了!看看,这是啥,这是啥……”刘麻子的老婆晃出明晃晃的剪刀,给围观的人群看,“这就是杀人凶器,杀人凶器呀!亏得这孩子小,这要大几岁,我男人还能够活命吗?你们说说,你们给评评理!各位乡亲,各位大爷大婶,不能因为他死了爹,没了娘,就拿东家出气呀!要都像他这样,那谁还敢招长工,谁还敢当东家呀!”刘麻子的老婆嘴非常厉害,虎身子一站,两瓣嘴皮儿上下翻飞,真的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这刘麻子自打娶了这婆娘,也就成了一个怕老婆的货。
丁香扒开了人群,瘦小的身体像泥鳅一样地挤进来了。后妈的话,她一字不落地都给听了进去。人群突然就寂静下来了。是啊,谁能证明李小福不是病死是累死的呢?再说,人都死了,再咋样都不能复生。要是激怒了刘麻子一家,苦的只有这孩子。
“你瞎扯,你就是瞎扯,小顺的爹就是你们给逼死的!”一声清脆而又愤怒的童音响起,说这话的正是刘麻子的亲女儿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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