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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话听进去了,沈挽筝一顿胡言乱语凝在喉中,炽胃烧肝的大咳了一阵,秋蝉啜泣着上来捶背。
喘息半晌,沈挽筝顺过气来,打叠起精神,道:“我明白了,谢谢你。”
挽恒,乱世没有人会是旁观者,革命的路老姐替你走。你一身傲然风骨,来生必定正值太平盛世,识尽世间好人,读尽世间好书,看尽世间好山水。
而傅雨祁,愿此生再不复相见。
不可迷惘沉沦,振作,再振作,直到变得强大。
她立身,站在那里,望着苍茫海水,仿佛满心的负面情绪一点一滴漏光,尽数随波浪沉淀至海底。
埃迪摊摊手,诙谐的口吻,“不客气,希望这记牙印,咬得物有所值。”
面红发乱,她狼狈的样子,当真是难看极了,羞愧得想要逃,开口却已稍稍镇定:“你有没有书?”
“带了几本。”
“我想看悲惨的世界,它是本好书。”
埃迪玩笑道:“没问题,也许你看完会想学医。”
三句话不离劝她学医。
盯着埃迪,那蓝色的眼睛像装了一片海。原来洋人是有好坏之分的,他再一次救了她。
但提及学医,她还有些犹豫,“谢谢,我看完会告诉你。”
“等你的答复,只是别让我再来船尾找你了。”埃迪不忘打趣,转身迈出一步,又道,“其他危险的地方也不行。”
一连漂泊数日,半个月过去了,临下船前,埃迪叫住她:“嘿,沈小姐,书看完了,那么你考虑好了吗?”
“什么?”无头无尾的一句,沈挽筝听得云里雾里。
“留学。”埃迪坦白道,“毕竟答应别人的事,我必须做到。”
她自嘲一笑,“是答应他的吧。”
给了你多少好处,你这样偏着他。当然这句话她是藏在心里的。
埃迪笑而不答,并不否认。
傅雨祁倒是替她打算得周全,她自然没有男人的身板带兵打仗,同样没有才智在商界叱咤风云。
留美学医非一蹴而就的,小而言之,是人性的历练,一面呕心沥血一面清醒地看待世间的生死与疾痛。
大而言之,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与中医合璧,是为飘零的山河尽一己之力。
“决定了……”她有意卖着关子。
埃迪眼神殷切,犹如久攻不下的难题,忽然有了思路。
“我答应你。”沈挽筝倔强地辩解,“只是不想你为难。”
≈!”
“不如你给我取个英文名,算作是重获新生的标记。”
“你觉得zoe(若伊)如何?”埃迪略略想了一下。
沈挽筝道:“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吗?”
“生命。”
……
抵达美国西海岸,埃迪说这处叫加利福利亚州,落脚的地方是斯坦福市,她将会在斯坦福大学就读医学院。
沈挽筝头一次瞧见这样多的洋人:金发碧眼,白色的皮肤,男性大多穿着笔挺的西装,里边白色的衬衫,双肩挂着细细的带子是连在裤子上的。
女性则一身束腰蓬蓬袖洋裙,高跟鞋,卷曲的头发,打着洋伞,扑面而来一股浓烈的香水味,不由叫她想起了中国境内的摩登女郎。
见她好奇地瞥了眼黑色皮肤的人种,埃迪便特意跟她区分了begro,后者是带着歧视的,断断不能用错了,以免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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