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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欺负他,尽管试试。
这对秦孑来说,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尊严被死死踩在脚下,忍受着折辱却又无力反驳。
在余夏拿出那份协议,硬是逼迫他妥协,跟她在一起时。
秦孑签字那瞬间觉得:余夏,原来那么喜欢他。
不然,谁都不愿意接的烫手山芋,她拽在手里做什么?
那一年,余夏十八岁。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玩儿禁锢梗,实在让他大开眼界。
不过,那时候他顾不得那么多了。
后来,为验证这个结论,在咨询了恋爱经验丰富的言颂后,他专程做过不少试验。
譬如:余夏待他是完全放养式,不在乎他归不归公寓,甚至也不强迫他亲亲抱抱举高高。
言颂说:爱一个人,会变得小心翼翼,但她肯定想你。
又譬如:他勉为其难履行合约内容亲一下余夏,被余夏一脚踹开,慌张的以“主人宠物”关系了结,辩驳时眼神躲躲闪闪。
言颂说:你不爱她,她再爱你,亲她都是羞辱她,谁乐意啊?
可偏偏,他又会在空闲时回公寓,心里一边不乐意,又一边做饭做家务。
不高兴,不开心,又不想走。
为了当好“宠物”,他刷了不同版本的电视剧《宠物情人》,扮演了一段时间的“宠物”,被余夏踹了好几脚。
他迄今还记得*,他存了逗弄和恶作剧的心思潜伏在余夏房间,在余夏睡觉的时候扑倒在她身上,鼻尖萦绕着少女洗澡后沐浴露的浅淡香气,距离只一掌之隔。
心跳声砰砰砰跳得厉害,他的视线不受控制的落在她的薄唇上。
脑海里骤然闪过一个声音:余夏,长大了。
在那个瞬间,他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旖旎心思,长久以来压抑的情感在那一瞬间得到了解答。
下一刻,余夏迷迷糊糊的掀开眼睛,吓得一下子将他给踹开了。
秦孑被踹下床,恶作剧宣告失败,他灿然一笑道:“宠物不是要□□么?!我可以的!”
“你怎么不去睡那边狗窝!”余夏拽起枕头跳下床进攻猛烈,拿枕头砸他,顺带还踹了他两脚。
秦孑跑得快冲进卧室反锁了门,扑倒在床上,将头埋在枕头里哀嚎了好几声:“绝对是美色误人!美色误我!”
为此,他又跑去缅怀了好几遍赫尔墨斯。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他输给了余夏。
秦孑到现在还记得,夏之荷带着拿着导盲棍的余秋秋坐在沙发上,余秋秋扑簌簌默无声息的抹眼泪,在搁杯子时不小心将杯子凌空摔了下去。
“哐当——”一声,玻璃杯摔成了碎片。
余秋秋,瞎了。
在她风头正盛,在华国娱乐圈如火如荼的当口。
夏之荷满面愁容,倒出了原委,央他将余夏约出来与秋秋好好谈谈,希望能将事情给掰扯开。
姐妹,哪儿有隔夜仇。
秦孑,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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