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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浚家的人一向不着调的作风,十年前,我就已经深有体会。以至于在十年后的今天,某人突如其来的举动,并没有感到太过的意外。
我一向遵守凡事从根源说起,话说,半个月前,我挥汗如雨的成功把某人扇睡之后,蹑手蹑脚的从屋里头退出来,抱着被众人哄的‘咯咯’直乐的欢生,从浚王府的后门溜回了面馆儿。屁股还没有坐稳,荆刚就凶神恶煞似的追了过来,二话不说,扛起我就走。
可怜欢生,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看人眼色。眼见我大叫着拍打着荆刚熊一样的肩背,吓的‘哇哇’大哭。抱在毛小四怀里的两只小脚直踢腾,伸着胖乎乎的小嫩手,朝着我直稚嫩的叫:“爹,爹爹......”
我已经顾不得还倒垂在别人的肩膀上,一如所有听见自已孩儿唤出的第一声问候的父母,几乎快要喜极而泣。努力抬起快要充血的脑袋,傻子一样大叫道:“欢生,你会说话了!太好了,你再叫一声......”
“爹,爹,哇......”欢生果然是听话的好孩子,含糊不清的又唤了两声。而他那过人的哭功,也没闲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花儿,小脸儿上全是泪痕。
眼见他的小模样,我心疼的整颗心都纠起来了。一时又没办法改变现状,只得出声哄他:“欢生乖乖,要听小四叔叔的话,爹爹过一会儿就回来了,不要哭哭了昂。”
毛小四知道我心里担着心,一边摇晃着怀里的欢生,一边安慰我:“老板,没事的,欢生有我哄着呢,你不用担心,快去快回。”
“嗯。”我气闷的哼了声。倒是担心了,可有办法吗?打又打不过,斗又斗不蠃,除了认命还能怎么办?
荆刚把我一直扛回了王府,好不容易落了地,头顶上一圈圈的星星直打转,踉踉跄跄扶着墙壁总算站了稳,头晕的感觉还没散去,就被迎面而来的荼杯,又磕晕了。
天爷啊,还有没有天理啊!我老实巴交的一个小老百姓,战战兢兢的活到这份儿上,我容易吗我。不就是倒霉的拌了个小酱菜,好死不死的就让这混世魔王给撞上了,一回两回的不算,还真要弄出个十年二十年的啊,天爷啊,您别这么折磨我了吧!
捂着额头上鼓起的大包,苦着一张脸看着跪了一地的男男女女。正上位上,坐着一脸怒气的浚朔,眼神似刀的冲我射来
我缩着脖子,小心的站到一旁。刚刚站稳,又一只荼杯朝着我飞了过来。好在这一次我有了准备,侧了身,险险的避了过去。心下暗自庆幸自已反应还算敏捷。不想,一屋子倒抽冷气声。那些回过头瞥过来的目光,都带着毫不掩饰的怜悯意味。
就连一直站在门口的荆刚,都皱起了那对粗糙凌乱的杂眉毛。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我敏感的觉得有些不好,还不等我落实这种想法,接二连三飞过来的荼杯,彻底将这不安的预感落了实。
有别于先前两次随手丢来的方式,随后而来的杯子,又快又准,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全数磕在了我的身上、手臂、腿上。
那力道,带着狠劲,砸得我‘哎哎’直叫,呲牙咧嘴,眼含热泪的无比委屈的看向上座的浚朔。
许是我的可怜像打动了他,又或是不忍让我已经长得够平凡的一张脸,更加的抱歉,在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后,长出了一口气,像是把肚子里的怒火,渲泄了出来。状似疲惫的挥了挥手,一干跪在地上的数人,如蒙大赦的爬起来,一窝蜂似的涌了出去。
我站在原地,边揉着额头上的大包和身上被磕到的部位,边想,要不要也跟着他们退出去。
门口处的荆刚,像是突然变成了哑巴,任我如何的丢去询问的眼色,就是不搭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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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某个消了火气的人,出了声::“我累了。”
已经习惯了他的说话方式,知道他这是想要休息了。心想,不是才刚睡过吗?怎么又累了?八成是这顿火发的有点儿大,伤了精气神儿。可是,这又干我什么事儿啊?
荆刚见我站着不动,倒是挺好心的朝前跨了一步,拿他粗粗的手指,戳了戳我:“王爷累了,你过去侍候着。这一回,没有吩咐,你可别再走了。”临了,还送上记责怪的眼神。好像,他是受了我连累了似的。
我也总算是弄明白了,为什么会被他火急火燎的扛回来。想必是,我前脚刚一走,浚朔就醒了。只是,他睡不好觉,又干我什么事?我很是郁闷纠结。
进了卧房里的浚朔,像是真的很疲惫,没用上半刻就睡着了。他这一睡,硬是睡了一天一夜。基于先前的教训,我愣是没敢挪窝儿。打着磕睡,脑袋里晕的都快成糨糊了,总算是盼到他睡饱了,自已睁开眼睛。
许是这一觉睡得痛快了,心情也跟着大好。接着,他没有太难为我,终于发下话,放我出了浚王府。我提了一天的那颗心,总算是落了地。
这这样,又过了些时日,天气开始转凉了,面馆里的生意,却越发的好了起来。我便就近雇了个手脚麻利的小伙计,帮着毛小四里里外外的忙活。我则是空出时间来,哄着呀呀学语的欢生。一时间,这日子过的倒也安稳舒逸。
安逸的都快要忘记还有浚朔这一号人物了。
直到他带着荆刚和几名侍从出现在面馆时,我才知道,我和他的‘猿粪’还没有算完呢。
我一向知道,他这个人,很不着调。但,那也仅限于对他感兴趣的人而言。比如,十年前的锋芒毕露的我。至于十年后的洛子韩,只是个三十来岁,带着幼儿独自过活,长相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面馆小老板。说破天,他也不可能对这样的人,产生什么兴趣。
就像当年的浚王爷浚琊所说,浚家的人,向来不爱搭理人的。说好听一点,那是高傲。说的难听一点儿的,那是怪僻。尽管这样,却同样有一个喜好。那就是,对于长相出众者,无论男女,都会产生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就像他对我,有说不出的喜爱。说这话的时候,他手里的折扇,挑着我的下颌,要多邪妄就有多邪妄。那时的我,离大门只差几步之遥,硬是被他逼回了庭中。
至于后来发生的事,则让我彻底明白,他的这一番话,充其量只是皮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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