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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的动作,却被侍书清楚瞥见欢喜拇指上的玉扳指。她愕然地睁大眼,不可置信:“这,这是……”
“花倾城的。”不以为意的答。
“我当然知道这是公子的东西!”侍书无比恼火得打断,口不择言道,“皇后赠送给公子的生辰贺礼,怎会落到你的手里?”
“趁花倾城沉沉入睡之际,我一时心血来潮偷来的。”
睡着……对了,听总管说,花倾城曾在董澴兮房里待了整整一宿。
想到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侍书心底的怒气直冲太阳穴,表情跟着变得扭曲:“把它还给我!”
“花倾城都不介意被我偷,我为何要将这剔透的宝贝交还于你?”云淡风轻的回应。
“董澴兮,你果真是天下最不要脸的贱人!”被嫉妒仇恨冲昏了头脑,侍书想也不曾多想咬牙骂,“程仲颐还没断气,你就迫不及待爬上公子的床!你以为你长得国色天香?我呸,真是下贱不要脸!”
“比起躲在闺房夜夜思春的侍书姑娘,我董澴兮算是极要脸面。”欢喜抬起下颔,绽出一抹大大方方的笑,“你大概不知道,花倾城拥我入怀时,曾温柔的问我,可曾在难产那日曾见过你。”
“你,你以为我会怕你将过去之事抖出去?”侍书脸色蓦变却也强作镇定,“我追随公子整整十年,即便这十年里我犯了一两桩小错,他也不会为了你而惩罚我。”
“整整十年?难怪你有这样的自信。”欢喜低低重复道,眼底有一刹那的阴冷,“好吧,我改变主意了,你不但要下山去买女儿红,还要把这附近小镇最上等的野味捎来—— 程仲颐还在世时,最好酒肉。”
“贱人,你以为你真有资格使唤我?”侍书脱口大骂。
欢喜莞尔一笑:“不好意思我又改变主意了,不是一壶女儿红,是十坛女儿红。”
“你……”
欢喜往前迈开步子,一步一步迫向侍书,从未有过的邪佞狠绝在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瞳眸一刹那迸发,令人打从心底发颤。“你可以选择不去,只是,你这一回可以选择拒绝我,下一回,就没这种好运拒绝我。”
从没见过如此咄咄逼人的董澴兮,侍书一下子愣住,结巴,“什,什么意思?”
“花倾城的意思,我一个弱女子在宫中当乳娘难免缺乏照应,所以,需要一个帮手。”欢喜一字一顿道,阐述着最简单的事实,又保留了什么,“你是花倾城的心腹,一定会陪同我入宫好好看护皇长子,对不对?”
侍书懵了,脑子完完全全空白几秒才反应过来:“你,你不会是打算趁此机会对自己的骨肉下毒手,然后离间我和公子?”
欢喜笑弯了眉眼,轻描淡写讽刺道:“呐呐,你贼心不死,仍想着毒害皇长子。”
侍书惊愕地张大眼,难以置信地看着欢喜,蓦地,打了个寒颤:“虎毒不食子,你,你怎么可能对自己的……”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侍书姑娘不信,不妨尝试着再挑衅我。”嗤笑。
疯了!董澴兮简直是疯了!居然趁公子对她委以重用之际想出如斯一出玉石俱焚的奸计!
侍书咽了一下苦涩的喉,心脏急速跳动跃到极点:“董澴兮,回到京城我必定向公子禀告你的险恶用心,届时……”
“届时,他是相信我这个做娘的,还是愿意相信你这个外人的片面之词……”欢喜从容打断她,微微一笑以指勾起侍书的下颌,朝她脖颈吹了一口凉意,语气娇媚,“或许,得拼我们两个女人在花倾城床上的骚劲,拼谁能更略胜一筹。”
侍书被哽得言辞苍白,怔怔骂:“你真卑鄙!”
“不好意思我又改变主意了,不是十坛,是一百坛女儿红。我要用佳酿美酒祭奠程仲颐,祭奠横遭枉死的落衣。”欢喜蓦的抽离指,背过身冷叹一声,“去,或不去,由你。”
静默。
死一般的静默。
然而,很久很久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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