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余舒起床后,发现苏启早就离开了。
每天五点半雷打不动的早训,苏启从未缺席过,即使前一天晚上才被余舒用手指搞到高潮喷精。
苏启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是财阀家的大小姐,为了追爱不顾家人反对执意和他的父亲结婚,又是一段烂俗到极致的狗血爱情故事。苏启的父亲当时是国家队红极一时的排球队员,后来因为一场车祸离开了人世,当时的苏启才五岁。之后,他的母亲一度抑郁,后移居欧洲休养,现在也早已有了新的家庭。
苏启虽说也算是一场真爱诞下的结晶,但也仅是如此罢了。五岁的小孩早熟,又一直被爷爷带大,一直被灌输“男儿有泪不轻弹”这种硬汉式教育,性格越发沉闷寡言。
直到九岁的时候,苏启在家附近的体育馆见到了一同来上排球课的余舒,才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一个人的性格也可以那么恣意鲜活,明明张扬得要命,却让人怎么都讨厌不起来,反而更想去亲近和追随。
那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喜欢上这个人,喜欢了整整七年。
拖着疲惫的身体,余舒先是去厨房的蒸箱里挑了两个看着顺眼的杂粮黏玉米,踩着拖鞋踢踢踏踏开始到处找保鲜膜——包玉米。
今天早晨,她可是想要给程席留个好印象:热气腾腾的新鲜大玉米。也不是无事献殷勤,毕竟任务二能否圆满完成,就全靠他了。
余舒换上一件浅蓝色的水洗衬衫,外面套了一身干练的斜开襟西装小外套,下身同色系阔腿裤。卡着七点的表,迎着冷风,她收紧手中的两根“制胜法宝”,随着人流被推上了车。
早高峰的公交车挤满了学生和上班族,唯一的共通点,大概是每个人都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余舒也不例外。
如果不是为了做任务,她才懒得起那么早来赶公交,去和一个对她没什么兴趣的人“偶遇”。脑海里又浮现出程席一脸防备的紧张模样,真是吃力不讨好。
“——”
“下一站:青檀站”
余舒收起疲惫,微微扬起头,指尖随意梳理了几下垂到耳边的发丝,全神贯注地盯着公交车前门的开闸处。
七点一刻,那个人出现了。
本就白皙的肤色在阳光下隐隐发光,高挺的鼻梁和修长的眉毛勾勒出他的面容,一如既往的漂亮脸蛋。
程席一上车,便感受到了前方那道炽热的目光。他没有回头,一直走到最后一排的角落,找了个靠窗的座位,低头坐下,生人勿近的气场很是明显。
自他上车后,已经有好几道热烈的视线,蠢蠢欲动地扫向程席。余舒不能再坐视不动了。
女孩紧了紧西装外套,将手指插进口袋,目不转睛地抬腿走向程席。
侧脸被一阵暖意触到,散发着玉米的清香。男孩明显惊了一下,抬头望向来人,乌黑的瞳孔中透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
余舒笑笑,温声道:“吃吧,特意给你带的。”
话毕,也不看他,女孩自顾自拉开书包外夹层,拿出一盒香草糖,左手慢悠悠旋着盖子,弯肘倒出一颗在手心,顺势塞到男孩微张的嘴巴里。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好像已经做过无数次的样子,让外人不禁感叹真是赏心悦目的一对小情侣。
程席沉沉的盯着她,乌黑的眸子里没有一丝情绪。不过,白色衬衫下微颤的肩膀暴露了他此刻的心情。
余舒淡然回望,两人对峙僵持了几秒钟。程席先败下阵来,叹了口气,身体向斜后方倾,脸朝窗外望去,不再看她。
余舒向后舒展了几下肩膀,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挂着浅浅的笑。
他对她开始…纵容了。
对她有了纵容之心的高岭之花,不过是纸老虎。看来程席…对她的感情,也没有表现出来的这样冷漠嘛——
称霸异世从成为魔女开始 [猎人团酷]森林中的盗猎者 继母的儿子 穿成七零年代军长的乡下妻 海底森林 腹黑帝少:萌妻乖乖宠 一夜欢恋:霸上恶首席 人在一零,出名趁早 君幸年 闪婚之抢来的萌妻 【刑事局侦零队系列】死亡赌局 骄阳似我(下) 恶龙出山,嗷呜 瞬间,永恆(GL) 最强保镖在校园 医品狂少 唐鲁立的渺小奋斗 透视小神棍 双修道侣是魔尊 情人节
关于水生物系统张小天获得了一个系统,可是由于好奇的心态绑定了一条家里的黄鳝,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他慢慢揭开地球的另一层面纱…直到一个事关地球人类生死存亡的事件浮出水面地球上的强者们是否可以力...
或许每个人都带有执念,当人带着极致的执念在绝望中死去,便可能诞生恐怖的诡异。它们没有灵魂,毫无理智,难以交流,带有严重的偏执倾向,令人心生恐惧。而我养了一屋子执念。如果您喜欢养了一屋执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叫耿植,是一名娱乐经纪人。我旗下的艺人都说我是恶魔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人如其名,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如果我是恶魔,那些影帝视后怎可能哭着喊着跳槽跟我?虽然,他们跟了我没多久也都那么说但终归没人离开,他们都口心不一!导演都喜欢我找他们要角色。因为只要我手下艺人参演的剧通常都会火。不过,导演们更喜欢我的演员跳票。因为那样就能逼我演那个角色。他们大概是认为只要我愿意演,那剧肯定大火特火。我办公桌上数十份剧本的扉页上都有留言,意思大体差不多xx角色请耿先生推荐一位旗下艺人出演。若耿先生能出演,片酬大可商量!他们就是在用钱砸我,想让我演戏!可我真的只是想做好一个经纪人。如果您喜欢魔鬼经纪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以为亮剑是我战争生涯的结束,没想到却是开始。为了生存,我去了太平洋战争。去了珍珠港。去了中途岛之战。我还去了兵临城下和硫磺岛。我甚至还去了举起手来??系统,出错了吧???如果您喜欢从亮剑开始的战争系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白歌魂穿封神,成了大商三山关新任总兵,并获得了武略系统。只要绑定的士兵能力提升,白歌也会获得同步提升。而他的麾下有十万奴隶矿工!每个人提升一点灵力,那我岂不是就提升十万点?还挖什么矿?来我教你们修仙!PS已有高订1W2均订过4K的完本洪荒文,品质保证。新书期每天上午八点准时更新!!!如果您喜欢封神麾下十万大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