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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交通如此方便,何必一直待在镇上。放假可以去其它地方走动,或许也能认识更多理想对象。像你这样的年龄其实在大城市里都许多女人都是单身,能够交往的对象也很多,不需要悲观害怕。」我鼓励柔柔,「我说真的,你条件那么好,机会很多。」
「大城市里跟我同年龄的女生,有谁跟我一样有个十四岁大女儿?光这点就吓跑不晓得多少男人了。」
我内心默默同意。
「李大同你是个好人,我们之间虽然是从肉体关係开始,但我感觉得出来你是个值得倚靠的好男人。只不过我也知道你更喜欢玫琳多一些,如果你最后选择的是玫琳,我也会替她高兴。」
「问题是她又不喜欢我。」
「真的吗?」柔柔取出油开始炒菜,那对丰满乳房随着她动作摇晃摆动。「如果她当真不喜欢,又何必不肯放你来我这边?李大同,你给人的感觉跟我们这边从小见多的男孩子不一样,随时散发出一种优雅自信,是那种好人家小孩的模样。说得俗气一点,这种气质是长时间靠金钱与家世才培养得出来的。我们女人选对象靠的是直觉,你的特点不仅我妈一眼就看出来了,玫琳跟我同样也感觉得到,一下子便被你吸引住,想要跟你结缘。但除了拿身体当作筹码,根本没有其他本钱能在短时间内捉住你。」
「玫琳说那是民宿的条件——」
「这种话你也相信。」柔柔咯咯笑,拿起空盘将青菜盛盘。
「可是她白天的时候态度很差一直拒绝我,害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她跟阿星的故事你应该已经知道了。玫琳跟我当初处境不一样,她会跟阿星生下小津虽然也挺傻的,但玫琳从小就个性强硬,她一旦作出选择就绝对不后悔。大概是我生下小京,加上她也帮着照顾婴儿一段时间的经验,让她决定帮不久于人世的阿星留下曾经活过的证据。我跟席曼一直劝她,十六岁生小孩太早了,毕竟连学校都还没毕业,这样会遭来学校同学异样眼光。可是玫琳不听劝,坚持要把小津生下来。后来阿星死了,他家里答应会好好照顾玫琳,让她到外地继续上课到高中毕业。」
「为什么玫琳跟阿星没有结婚?」
「拜託,人都死了要怎么结婚。难道要办冥婚吗?」柔柔继续料理番茄炒蛋。「阿星家里本来很反对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谈恋爱,尤其玫琳可是席曼的孩子。跟你说我妈在地方颇有名声,毕竟三个孩子三个爹这点早就流传已久,阿星家里会瞧不起玫琳也不能怪他们。没想到阿星死了几年后,阿星的父母也在一场车祸里双双过世,留下阿星年迈祖母守着家產。玫琳高中毕业后回来照顾即将上小学的小津,阿星祖母不顾家族后背反对将祖產田地全部移转给没有身分的玫琳,等到阿星祖母死掉,玫琳在眾人异样眼光中继承钟家家產,低头守护那片田。你替她想想,在这样的心情下是要玫琳如何坦承?如果真的大方承认喜欢你,那么对阿星和那片田又该如何交代?」
「年纪轻轻连婚都没有结,何必要守寡?这对玫琳太不公平了。」
柔柔轻敲我脑顶。
「你也得替那个十几岁时的小玫琳考虑一下她的心情呵。女孩愿意将第一次交给躺在病床上的青梅竹马男孩,还咬着牙在身边所有人反对下执意生下孩子。这些都不是随便说说便算了。而且我觉得,玫琳虽然没说,但心中应该对你也感到害怕。」
「怕什么?」
「如果你真心对待她,与她携手下半生当然很好。但要是你家里知道她还带着一个十几岁的拖油瓶而反对这桩婚事,她到时候又该怎么自处?」
「这点不需要担心,我的人生由我自己决定。」老实说这话我讲得有些心虚。
「还有哇,席曼的故事、我的故事让玫琳对男人完全失去信心。有了共同血肉都还能转身说跑就跑,何况只是外地来的,因为骗肖的民宿夜渡而结识的对象,谁敢保证你不会玩腻了以后离开这片土地,离开玫琳母女。」
「我可以搬到这里住下来。」我补充说:「反正我的工作是写小说,不管在哪里都可以继续写。」
「哎呀!」柔柔忽然大叫。
「怎么了?」我吓一跳。
「都是你啦,一直讲话,害我忘了煮饭。」柔柔眼珠一转。「幸好小京去买碗粿了,好吧,勉强可以作为主食。」
「还怪我呢,不晓得谁说的话比较多。」
这时电铃响起。
「这孩子,出去买碗粿也不带钥匙。李大同你去开门,我把昨天剩的稀饭加热一下。」
我捏捏柔柔柔软的屁股,被她啐了一口两手推开。笑着去开门。
啊——
门外双颊微红站着的竟然是刚才话题中心主角,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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