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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活捉了十只小熊
福列斯特兄弟的毒药在一个礼拜内就毒死了三十只狼。只有一、两打左右机警的狼避开了毒饵。贝尼同意用陷阱和枪这两种合法手段去协助消灭它们。这一群狼闯荡的范围很广,却从来不曾在同一个地点重复杀死家畜两次。有一夜它们侵入了福列斯特家的畜栏。小牛们哞哞惊叫,福列斯特兄弟顿时冲了出来。他们发现母牛们在抵抗狼群的侵袭。它们围成一个圈子,把那些小牛藏在中心,把角放低了抵御着。一只小牛的咽喉被撕裂了,死于非命。还有两只被齐屁股咬去了尾巴。福列斯特兄弟打死了这一群中的六只狼。第二天,他们又下了毒饵,可是狼群并没有回来。他们自家的两只猎狗却找到毒饵吃了下去。惨遭横死。福列斯特兄弟们只得欣然同意,用比较缓和的办法,去追猎残存的狼。
一天黄昏,勃克跑来请贝尼参加他们第二天破晓时分的狩猎。就在福列斯特岛地西面的一个水潭边,他们曾听到那群狼在那儿嗥叫。在洪水后面接踵而来的是长期的干旱,高处的水都干涸了。沼泽、洼地、池塘和溪涧都恢复了往常的水量。残存的猎物,可想而知,都纷纷到那些著名的水潭边去饮水。狼群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常常在那儿出没。因此,这一次狩猎可以一举两得。运气好时,非但可以杀死残存的狼,而且可以轻而易举地猎获其它野兽。兽瘟似乎已经过去了。鹿肉和熊肉又恢复了它们的诱惑力。贝尼很感激地接受了他们的邀请。福列斯特家人手多,不论是什么样的狩猎根本不需要外来的力量。这正是由于他们的慷慨,才派遣勃克到巴克斯特岛地来。裘弟明白这一点。但他更明白另一点:他爸爸关于猎物种种行径的知识总是很受欢迎的。
贝尼说:“在这儿宿夜吧,勃克,我们破晓时就出发。”
“不,要是我在睡觉前不回家,他们会以为不打猎而不作准备了。”
于是双方同意,在破晓前一个钟头左右,贝尼到那大路和上他们家去的小路的交叉点上去等他们。裘弟拉着他爸爸的衣袖。
贝尼说:“我能不能将我的孩子和狗带去?”
“狗,我们是欢迎的,因为奈尔和毕昆都已毒死了。我们没有想到你的孩子,不过,只要你能告诉他不要扰乱打猎”
“我会叮嘱他的。”
勃克骑马走了。贝尼准备好弹药,又把枪上了油。巴克斯特全家很早就上了床。
正当裘弟睡得最香的时候,他觉得贝尼俯身摇醒了他。天还没有亮。他们起身一向很早,但往常早起时,东方至少有一线微光;这次起来,外面的天色却像柏油般黑。树上的枝叶,仍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一霎时,他不禁对昨晚的急切心情感到后悔;接着,他想到即将来临的狩猎,兴奋的情绪顿时使他感到通体温暖,他终于在寒冷的空气中从床上一跃而起。在他穿衬衣和裤子时,他的光脚就在那温暖而又柔软的鹿皮毯上滑来滑去。他匆匆赶到厨房里。
炉灶中的火在哗剥爆响。他妈妈正把一盘面饼放进荷兰灶里去烘。她在她那法兰绒长睡衣外面,披上了贝尼那件旧的出猎外衣。她的灰白头发编成两条长辫,垂在肩上。他跑到她身边唤她,将鼻子直擦到她那穿着法兰绒衣服的胸怀里去。他觉得她又庞大、又暖和、又柔软,于是他把双手插到她背后外衣和睡衣中间去取暖。她忍受一会儿,然后推开了他。
“我从来不曾碰到过一位有这种娃娃行径的猎人,”她说。“如果早餐迟了,你们的约会也会延误的。”
她的口气是友善的。
裘弟帮她切熏肉片。她把它们用热水烫过后,在面浆中浸一下,接着放进长柄煎锅,把它们甩油炸成棕黄色。裘弟并不觉得饿,可是那炒栗子般的香味实在诱人。小旗从卧室里跑出来,也用鼻子唤着。
巴克斯特妈妈说:“趁你还没有忘记,先把小鹿喂饱了,拴到棚屋里去。你们走了,我可不能受它的罪。”
他把小旗领到外面。小鹿很灵活,很快地躲闪开去。他跟在它后面追,费了好大周折,才在黑暗中捉住它。他先把它拴住,然后喂它玉米糊和水。
他说:“你要乖乖的待在这儿。我回来就告诉你打狼的故事。”
小旗在他身后呦呦叫唤。如果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打猎,他宁愿和它一起留在家里。但是贝尼说过,他们是去消灭丛莽中最后一群狼;而裘弟自己这一生中也许再也碰不到这种机会了。当他来到屋里,贝尼已经挤完牛奶回来了。由于挤奶时间过早,奶汁不多。早餐已准备好,他们急急忙忙地吃了起来。巴克斯特妈妈不吃东西,忙碌地为他们装点心。贝尼坚持说,他们会回来用午餐的。
她说:“这种话你以前也说过,但结果总是捱到天黑以后,饿得肚子发痛才回家。”
裘弟说:“妈,你真好。”
“啊,当然罗。当有吃的时候,我总是好的。”
“是啊,我很愿意你把食物搞得很好,对别的事小气些也不要紧。”
“哦,我是小气的,真的吗?”
“那只限于极少、极少的几件事,”他安慰着她。
贝尼在厩舍里时,已经给凯撒备好了鞍子。现在那匹拴在门边的老马正在蹬着蹄子。它跟狗一样,也知道打猎。狗儿们早已摇着尾巴跑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大盘掺上粗燕麦粉的肉汤,接着就跟在他们后面。贝尼将一捆绳子和几条鞍袋放到凯撒背上,然后翻身上马,把裘弟拉上去坐在他背后。巴克斯特妈妈把枪递给他们。
贝尼对裘弟说:“当心点,你怎么把枪东晃西荡的?如果把你爸打死了,以后你可真的要靠打猎过活了!”
天似乎真的就要破晓了。马蹄沉重地践踏着沙地。大路发出阵阵回响,不断地向他们后边闪去。同时又无声无息地在他们前面伸展。多奇怪呀,裘弟想,大多数动物都在晚上出来活动,太阳一露头它们就睡觉,可是晚上反而比白天安静。现在只有一只猫头鹰在叫唤,然而当它的叫声一停,他们就好象进入一种黑暗而又空虚的境界。交谈自然是用耳语。空气是寒冷的。他在兴奋中忘记穿上他那件破旧的短外套。他紧紧地偎着他爸爸的背。
“孩子,你没有穿外套吧。把我的给你好吗?”
他很想要,可是拒绝了。
“我不冷,”他说。
因为贝尼的背脊比他的还要瘦,没有穿外套是他自己的过失。
“你想我们会迟到吗,爸?”
“我想不会,也许等我们赶到那边,天还拖延着不亮哩。”
他们比福列斯特兄弟到得早。裘弟溜下马背,和列泼一起嬉耍,一面借此取暖,一面借此消遣。因为等人是最难受的事情。他开始担心福列斯特兄弟可能已经错过了他们。接着一阵得得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福列斯特兄弟已经赶到。六兄弟全来了。他们对巴克斯特父子略微说了几句欢迎的话。从西南方吹来的微风,对猎人很有利。如果他们不偶然碰上那只放哨警戒的狼,那就可以乘狼群不备发动突袭。当然最好是远射。勃克和贝尼并辔领头跑去。其余的人鱼贯地跟着前进。
一片不像是晨曦的灰色东西,蠕动着穿过了树林。在破晓和日出之间有一段间歇。那是一种虚幻的境界。裘弟觉得他自己仿佛是在日夜之间的梦中行动,直到太阳出来,他才能真正清醒过来。早晨将是多雾的。那灰色的东西在雾里经久不散,好像不甘心消退。两者互相融合,共同联合起来抵抗着那要把它们撕成碎块的阳光。一行人马出了丛莽。进人一片开阔的有好几个栎树岛地的草原。一个猎物常去的水潭横在远处。这是一个清澈的深潭,潭水中大概含有一些什么成分,很合野兽的口味。潭的两面有沼泽地保护着,可以察觉迫近的危险,另外两面则是可供它们迅速退却的丛林。
即使狼群正在过来,它们现在也还没有到达这儿。勃克、雷姆和贝尼下了马,将狗拴在树上。一条黄丝带似的熹微晨光,低低地横在东方。秋雾悬浮在上面。地面上的东西,只有在几尺以内才能察觉它的形状。起先,那水潭周围似乎是荒凉无物的;接着,这儿那儿地绕着它周围,显露出物体的轮廓,它们好像是雾气凝成的,而且依旧显得又灰暗又稀薄。稍远处,一只公鹿的杈角在空中显现。雷姆本能地举起枪,接着又放下来。在目前,狼比鹿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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