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完本感言
本书完结了,撒花。
先这不是仓促的完结,而是按照大纲写的,叙述了完整的一个故事。
很多细节前后呼应,相信很多读者可以看出来。
当初开书的时候,也没有想着写江湖,但写了四五版开头和题材,就是这本过签了。
既然过签了,就写吧。
大纲做的太粗了,故事不够精致,写的比较粗糙,很多细节写的时候都忘记了。每天都在想剧情,想的头疼,每天的更新,也好像有人在不停地催催催一样。
回过头看自己写的东西,感觉好像一个半成品。
很多东西,看着太粗糙了!
哎,写小说好难,写出自己满意的小说好难。
在写某些剧情的时候,我着实有点懒了。有些不喜欢的剧情就不想写,或者懒得写。
但是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就缺少了一部分,造成作者和读者的视角有些偏差。
比较遗憾的是书的字数,比我想象中的字数少。按照我的预计,应该写到一百多万,但是只写了七十多万。
别人一本书都两三百万,我几本书加在一起才两百多万,我讲故事的能力太差了,也太菜了。
故事的“起转承合”,我大概只有“起”稍微合格点,其他三个一塌糊涂。
能写长也是一种本事,好羡慕!
写书的时候,也没有想到写个爽文,就是简单的讲个故事。
我认为小说的一切的一切,总得是个故事才行。
小说不长,希望有的人看完之后,觉得没有白白浪费时间,看完这几十万字。
至于成绩,成绩万订是乎我的想象的!按照我的想法订有个1~2千,后面有个均订3~4千够养家糊口就行了。
毕竟我写作啥水平,别人不知道,我自己能不知道吗?
结果到了最后还有四五千的追读。所以,这里拜谢大家的厚爱,感谢追书到最后的所有人!
太感谢了!
从第一本小说到现在,我写了几百万字。现在,我明白自己不太会写爽文,也不太会写高潮,更不太会写打怪升级的剧情和套路文。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好歹是非同人小说,积累了很多写作经验。
自己擅长写什么,不擅长写什么,如何写,是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下本书一定写长点!
至于老是有人说夹带私活,小说本来就是体现作者的价值观,没有任何一部作品不包含作者的价值观。
只是,价值观相同的叫“是我的菜”,价值观不同的叫“夹带私货。
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无脑爽就不叫“夹带私货”。我这样写个好人猪脚,就变成了“夹带私货”。
实在有些离谱。
连续两本写了一个相似的故事,所以下本书会换个角度。也因为下本书不会再卡签约了,所以我会好好构思下世界观,剧情,人物等等。
下本书应该比这本更有趣的,更完善点。
新书布之前,我先休息一下。
从去年二月份写小说到现在,大约有一年半的时间。
我一天都没有休息过,每天都坚持码字,哪怕节假日,哪怕被人狂喷,哪怕没有签约一直没有收获。
我也该休息了下了。
无论如何,新书都会在下个月布!
诸位书友,咱们下个月见~~
(本章完)
背负命运之人 从李白开始:课本诗人陆续降临 我能魔化万物 凡人修仙:开局合欢宗大师兄 七神守护之枪皇使命 空间在手,高考轻松拿捏 大唐,我能带兵穿越古今 废黜太子妃?反手成为你母后 末世,从看见血条开始 混在后宫:女帝要我推倒皇后 综漫从鬼灭开始不做人 温顺小娇妻,离婚后一身反骨 四合院:许大茂的小幸福 乱云天 圣朝皇子 有结局的事 轮回仙魔传 推理亿点点 禁欲,但只对你上瘾 重活一世,夺寿成仙
啊疼你轻点儿刚开始总有些疼,忍着。高冷矜贵的男人跪在她身边,将手中的酒精棉球按在她额头的擦伤处。上一世,苏晚被自己的未婚夫和妹妹逼死,重生一世,她决定手撕贱人,脚踩白莲花,睡遍天下美男,走上人生巅峰。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她一上来就睡了一个惹不起又甩不掉的大人物。老公,我错了,以后绝对不接任何有吻戏床戏的剧本了。嗯。男人不紧不慢地摸她的脑袋,还有呢?以后渣渣都让你去虐,我就负责貌美如花。还有呢?还有什么?给我生个孩子。如果您喜欢腹黑老公,宠上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玉娇是精灵国,国王陛下的鱼池里面的一条小锦鲤,因为自己是一条会带来好运的鱼,所以在后宫非常的得宠,一次国王陛下御驾亲征,受伤回宫,经过鱼池,手上的血滴在了鱼池里面,被正在呼吸的锦鲤玉娇完全吸收,从而带有龙族血气,经过多年后的修炼,玉娇化成人形,成为了国王陛下的福星王后如果您喜欢我的王陛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2003年夏季,巴西新星卡卡低调地踏进米兰城葡萄牙小将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背着争议飞到曼彻斯特默默无闻的梅西在拉玛西亚抬头仰视着刚加盟的超级巨星罗纳尔迪尼奥在荷兰一家默默无闻的小球队里,有个即将惨遭淘汰的废物却在憧憬着成为世界顶级巨星,在欧洲足坛掀起一股超级锋暴。书友群908223342,欢迎书友们入群,验证时请填写书名,谢谢!...
重生前,她作天作地,只想跟他离婚,离婚,还是离婚,直到她遇险,他救她而亡。重生后,她欢天喜地,只想爱他,爱他,好好爱他。只是某人太高冷,怎么办?无妨,她十八般武艺齐上阵,何况还有一个‘狐狸’军师。于是,她一手虐渣,一手撩他,幸福的日子乐开了花。报告,有人向嫂子表白。什么?我慕千城的媳妇也敢抢?来人,把那不长眼的小子给我带来,我要好好的和他聊聊人生。...
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的时代已经持续了六十二年,看起来还将持续下去。这一年,秦孝公刚刚颁布了招贤令,商鞅尚未入秦,还是魏国相邦公叔痤的家臣。这一年,田因齐尚未继位成为那位青史留名的齐威王,还在魏国之中苦逼充当一名质子。也是在这一年,吴杰穿越到了一个魏国纨绔子弟的身上,开始了他注定多姿多彩载入史册的纨绔人生。如果您喜欢战国第一纨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李横!本书的猪脚!他有很多话想对孙策说!大哥,大乔那事,真不是我做的!那是山贼李横做的,可可我是小白领李横啊!你就相信我吧!大哥,我跟你说要想生活过得去,就得头上戴点绿。你,你就想开点吧!这事,其实也没那么严重,不是嘛?可是,李横知道孙策根本就不会听自己的废话。没办法了!要想活命,只能和他拼了如果您喜欢三国开局被孙策追杀,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