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柔嘉喜怒无常,婢女暗暗叫苦。
柔嘉可随手赏下重金,也能随手赏下鞭子,柔嘉虽然只有县主封号,倒是将皇帝亲舅舅那一套“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学了个十成像啊!
……
程卿的确已于昨日到了京城。
董家在京城有房子,董劲秋再三邀请程卿住进董家,都被程卿拒绝了。
小舅子住姐夫家听起来天经地义,但作为一个有眼色的‘小舅子’,程卿想给新婚小夫妻留出一定空间。
新婚燕尔,身边又没有长辈要伺候,实在是培养感情的好时机。
“不用了,我早已托孟师兄在董家附近租下房子,就在同一条街上,与同住也没什么区别。等我将房舍收拾规整,还要给母亲她们去信,让她们随后上京呢!”
程卿不去董劲秋家住,周恒自然更不会去。
不过周恒也没有选择去程卿家住,等程家女眷上京,周恒住着多有不便。
若是从前,崔家自然会将这些事都安排好了,现在无人安排,周恒一切从简,带着一个小厮去住了宣都会馆。
一省一府,甚至一州一县都可以在京城成立自己的会馆,这是非官方组织的‘驻京办’,由当地有名望的士绅牵头,在京城或买或租的弄到一些房舍,挂上会馆的招牌,请几个人看守管理,可以接待当地上京赶考的举人,或是囊中羞涩的候补官员。
宣都的丝绸整个大魏都有名,有钱的士绅多,宣都会馆在京城的地段不错,房舍也多。
程卿陪同周恒去看了一眼,就没拦着了。
赶考的举人们一个月只用交二两银子的伙食费,真的非常良心,会馆不是靠收伙食费来赚钱,也就是维持个日常开支吧。
程卿要不是拖家带口的,都想去住会馆了。
孟怀谨给她找的房子也不错,与董家一样同属内城,小小的三进房舍,她这个解元住进去不扎眼。
收拾行李什么的,有跟来的下人动手,根本不用程卿操心。
何婉送给她的婢女小磐一路上都老实乖巧,不过是否真的可信,程卿还需时间观察。
程卿很洒脱将内务丢给司砚去管,自己就当了甩手掌柜,孟怀谨下衙后过来看她,程卿就约他喝酒。
孟怀谨带她去了一家老字号吃羊肉锅子,几盘羊肉下肚后,程卿整个人才暖和,嘴唇也有了血色。
“师兄在京城一晃也住了三年,可算适应了这北面的气候吧?真是冷!”
程卿知道自己来到的是大魏,是个架空的王朝,然而大魏以前的历史又与她所知大差不离,大魏类明,而据程卿所知,明朝中叶后就进入了小冰河期,天气一年比一年冷,连南方地区都会下暴雪,伴随严寒而来的是干旱,一旦遇到旱和冷,意味着农作物会减产甚至绝收,农民们吃不饱饭了,各地的民乱就多了,与其说明朝是被清朝推翻的,不如说是内乱难平,让清朝捡了一个便宜。
如果大魏真的类明,眼下已经建立了一百多年,不就相当于明朝中叶了么?
程卿觉得这冬天难熬,怀疑大魏也是迎来了小冰河期。
孟怀谨不知道她的担忧,只能就程卿的问题做回答:“是挺冷的,不过来了京城三年,再冷也该适应了,衣服穿厚些,也能喝酒暖身,你在京城多住两年也会习惯,明日我不当值,可以陪你去国子监。”
程卿夹了一块嫩嫩的羊血到自己碗里,“师兄怕我被人为难吧?躲得过初一还躲得过十五么,只要柔嘉县主一日不放弃找我麻烦,我在国子监肯定就难获得安宁——”
“放肆!”
这老字号的羊肉锅子店生意十分好,孟怀谨是早早让人预留了位置才能吃上,至于他和程卿所在的隔壁包间是谁,孟怀谨也不知道。
程卿不过随口提了柔嘉的名号,隔壁就有人暴怒,程卿也是莫名其妙。
她听见了脚步声,看来隔壁的人是要过来了?!
第244章:舔狗身后还有舔狗!(4更)
砰。
乡村之极品神农 至尊神眼 民国作家郁达夫作品典藏全集(套装共四十三册) 空间小农女致富种田忙 叔叔小心我撒野 重生农家媳 第一册 海王只想当咸鱼 窥天机 都市最强太子爷 将军悔不当初[重生] 穿书反派崽崽求喂养 无限炼欲(孪生男主,无限流) 闪婚萌妻之亿万总裁宠上瘾 八十年代嫁先生[穿书] 悍妻轻轻宠:总裁的心尖宝贝 符尊传 退亲后,我嫁给了渣男他叔 天道终途 花下几壶酒(短篇集1v1 h) 我真没脚踏两只船[重生]
一个小小的镇卫生院,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美女?娇俏的小护士,冷艳的女医生,还有各式各样的美女病人接踵而来。肖天觉得,这是上天赐予他的一个机会!什么机会,肯定不是泡妹子的机会。而是在美色的诱惑之中磨练...
我叫李长安,他们叫我邪君,但我真的想做个好人!...
谁说穿越后宫就是圣宠不衰六宫无妃的幸福生涯?她保证不打死他!过来,朕不打你。放屁!渺渺,过来朕抱。谁信!苏渺,再不过来打断你的狗腿!皇上~~~苏渺一睁眼就是冷宫的四堵灰墙,简直凄凄惨惨戚戚!为了保住她的腿,只好狗腿的腻在皇帝陛下身边,惹得众人纷纷嫉恨白眼,直骂妖妃。可惜皇帝陛下不知怎的就宠上了这个冷宫弃妃,明明一开始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如今却大有昏聩独宠的意思。前朝后宫无不盼着她失宠的那一天,可是等着等着她似乎就此长盛不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哪儿还有什么后宫啊?六宫粉黛,就剩她一人了!1v1,身心干净如果您喜欢弃妃翻身皇上,娘娘又有喜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推荐姐妹文,头号佳妻名门第一暖婚男主为常林升堂哥,不一样的叔宠当大叔男神遇到迷糊软妹,追还是不追,thatisthequestion那年冬天,一则爆炸性消息一夜之间在H市传遍三十二岁的商业巨子陆寅初娶了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女人为妻,女人无名无势,来历成谜。客厅里,某女怒气的将手里的平板啪的...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只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桃子,但是!偏偏有一大朵白莲花不让我做啊,欺负我记忆全失,抢我灵天大公主的位子不说,还要嫁给我的仙尊美男,呜呜简直叔可忍,婶不可忍,于是,体内的灵力魔力一同爆发,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