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北平的四季(第1页)

北平的四季对于一个已经化为异物的故人,追怀起来,总要先想到他或她的好处;随后再慢慢的想想,则觉得当时所感到的一切坏处,也会变作很可寻味的一些纪念,在回忆里开花。关于一个曾经住过的旧地,觉得此生再也不会第二次去长住了,身处入了远离的一角,向这方向的云天遥望一下,回想起来的,自然也同样地只是它的好处。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先说人的分子罢,在当时的北京,——民国十一二年前后——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就是由荐头店荐来的老妈子,除上炕者是当然以外,也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

其次说到北京物质的供给哩,又是山珍海错,洋广杂货,以及萝卜白菜等本地产品,无一不备,无一不好的地方。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只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淡,生活太无变化;一鞭出走,出前门便觉胸舒,过芦沟方知天晓,仿佛一出都门,就上了新生活开始的坦道似的;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已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的浓,格外的切。最大的原因或许是为了我那长子之骨,现在也还埋在郊外广谊园的坟山,而几位极要好的知已,又是在那里同时毙命的受难者的一群。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为叙述的便利起见,想分成四季来约略地说说。

北平自入旧历的十月以的,就是灰沙满地,寒风刺骨的节季了,所以北平的冬天,是一般人所最怕过的日子。但是要想认识一个地方的特异之处,我以为顶好是当这特异处表现得最圆满的时候去领略;故而夏天去热带,寒天去北极,是我一向所持的哲理。北平的冬天,冷虽则比南方要冷得多,但是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澈底。

先说房屋的防寒装置吧,北方的住屋,并不同南方的摩登都市一样,用的是钢骨水泥,冷热气管;一般的北方人家,总只是矮矮的一所四合房,四面是很厚的泥墙;上面花厅内都有一张暖坑,一所回廊;廊子上是一带明窗,窗眼里糊着薄纸,薄纸内又装上风门,另外就没有什么了。在这样简陋的房屋之内,你只教把炉子一生,电灯一点,棉门帘一挂上,在屋里住着,却一辈子总是暖炖炖象是春三四月里的样子。尤其会得使你感觉到屋内的温软堪恋的,是屋外窗外面乌乌在叫啸的西北风。天色老是灰沉沉的,路上面也老是灰的围障,而从风尘灰土中下车,一踏进屋里,就觉得一团春气,包围在你的左右四周,使你马上就忘记了屋外的一切寒冬的苦楚。若是喜欢吃吃酒,烧烧羊肉锅的人,那冬天的北方生活,就更加不能够割舍;酒已经是御寒的妙药了,再加上以大蒜与羊肉酱油合煮的香味,简直可以使一室之内,涨满了白蒙蒙的水蒸温气。玻璃窗内,前半夜,会流下一条条的清汗,后半夜就变成了花色奇异的冰纹。

到了下雪的时候哩,景象当然又要一变。早晨从厚棉被里张开眼来,一室的清光,会使你的眼睛眩晕。在阳光照耀之下,雪也一粒一粒的放起光来了,蛰伏得很久的小鸟,在这时候会飞出来觅食振翎,谈天说地,吱吱的叫个不休。数日来的灰暗天空,愁云一扫,忽然变得澄清见底,翳障全无;于是年轻的北方住民,就可以营屋外的生活了,溜冰,做雪人,赶冰车雪车,就在这一种日子里最有劲儿。

我曾于这一种大雪时晴的傍晚,和几位朋友,跨上跛驴,出西直门上骆驼庄去过过一夜。北平郊外的一片大雪地,无数枯树林,以及西山隐隐现现的不少白峰头,和时时吹来的几阵雪样的西北风,所给与人的印象,实在是深刻,伟大,神秘到了不可以言语来形容。直到了十余年后的现在,我一想起当时的情景,还会得打一个寒颤而吐一口清气,如同在钓鱼台溪旁立着的一瞬间一样。

北平的冬宵,更是一个特别适合于看书,写信,追思过去,与作闲谈说废话的绝妙时间。记得当时我们兄弟三人,都住在北京,每到了冬天的晚上,总不远千里地走拢来聚在一道,会谈少年时候在故乡所遇所见的事事物物。小孩们上床去了,佣人们也都去睡觉了,我们弟兄三个,还会得再加一次煤再加一次煤地长谈下去。有几宵因为屋外面风紧天寒之故,到了后半夜的一二点钟的时候,便不约而同地会说出索性坐坐到天亮的话来。象这一种可宝贵的记忆,象这一种最深沉的情调,本来也就是一生中不能够多享受几次的昙花佳境,可是若不是在北平的冬天的夜里,那趣味也一定不会得象如此的悠长。

民国时期的北平

总而言之,北平的冬季,是想赏识赏识北方异味者之唯一的机会;这一季里的好处,这一季里的琐事杂忆,若要详细地写起来,总也有一部《帝京景物略》那么大的书好做;我只记下了一点点自身的经历,就觉得过长了,下面只能再来略写一点春和夏以及秋季的感怀梦境,聊作我的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哀歌。

春与秋,本来是在什么地方都属可爱的时节,但在北平,却与别的地方也有点儿两样。北国的春,来得较迟,所以时间也比较得短。西北风停后,积雪渐渐地消了,赶牲口的车夫身上,看不见那件光板老羊皮的大袄的时候,你就得预备着游春的服饰与金钱;因为春来也无信,春去也无踪,眼睛一眨,在北平市内,春光就会得同飞马似的溜过。屋内的炉子,刚拆去不久,说不定你就马上得去叫盖凉棚的才行。

而北方春天的最值得记忆的痕迹,是城厢内外的那一层新绿,同洪水似的新绿。北京城,本来就是一个只见树木不见屋顶的绿色的都会,一踏出九城的门户,四面的黄土坡上,更是杂树丛生的森林地了;在日光里颤抖着的嫩绿的波浪,油光光,亮晶晶,若是神经系统不十分健全的人,骤然间身入到这一个淡绿色的海洋涛浪里去一看,包管你要张不开眼,立不住脚,而昏蹶过去。

北京市内外的新绿,琼岛春阴,西山挹翠诸景里的新绿,真是一幅何等奇伟的外光派的妙画!但是这画的框子,或者简直说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经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的手里了!北望中原,究竟要到哪一日才能够重见得到天日呢?

从地势纬度上讲来,北方的夏天,当然要比南方的夏天来得凉爽。在北平城里过夏,实在是并没有上北戴河或西山去避暑的必要。一天到晚,最热的时候,只有中午到午后三四点钟的几个钟头,晚上太阳一下山,总没有一处不是凉阴阴要穿单衫才能过去的;半夜以后,更是非盖薄棉被不可了。而北平的天然冰的便宜耐久,又是夏天住过北平的人所忘不了的一件恩惠。

我在北平,曾经过过三个夏天;象什刹海,菱角沟,二闸等暑天游耍的地方,当然是都到过的;但是在三伏的当中,不问是白天或是晚上,你只教有一张藤榻,搬到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或藤花阴处去躺着,吃吃冰茶雪藕,听听盲人的鼓词与树上的蝉鸣,也可以一点儿也感不到炎热与薰蒸。而夏天最热的时候,在北平顶多总不过九十四五度,这一种大热的天气,全夏顶多顶多又不过十日的样子。

在北平,春夏秋的三季,是连成一片;一年之中,仿佛只有一段寒冷的时期,和一段比较得温暖的时期相对立。由春到夏,是短短的一瞬间,自夏到秋,也只觉得是过了一次午睡,就有点儿凉冷起来了。因此,北方的秋季也特别的觉得长,而秋天的回味,也更觉得比别处来得浓厚。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了一道了,所以在这里不想再来重复;可是北平近郊的秋色,实在也正象是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

秋高气爽,风日晴和的早晨,你且骑着一匹驴子,上西山八大处或玉泉山碧云寺去走走看;山上的红柿,远处的烟树人家,郊野里的芦苇黍稷,以及在驴背上驮着生果进城来卖的农户佃家,包管你看一个月也不会看厌。春秋两季,本来是到处都好的,但是北方的秋空,看起来似乎更高一点,北方的空气,吸起来似乎更干燥健全一点。而那一种草木摇落,金风肃杀之感,在北方似乎也更觉得要严肃,凄凉,沉静得多。你若不信,你且去西山脚下,农民的家里或古寺的殿前,自阴历八月至十月下旬,去住它三个月看看。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鸣”的那一种哀感,在南方是不大感觉得到的,但在北平,尤其是在郊外,你真会得感至极而涕零,思千里兮命驾。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南方的秋天,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summer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

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奄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一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如雍和宫的打鬼,净业庵的放灯,丰台的看芍药,万牲园的寻梅花之类。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原载一九三六年七月一日《宇宙风》第二十期

对不起,我爱你  如果你是菟丝花(重生)  回到豪门以后我红了  穿成七零小公举  人类饲养指南  高手时代  情始于此终于此  若我爱你,生死无期  爱你在劫难逃  你好,季先生  万法独尊  穿越成渣女  极品神尊在都市  愿君寄我相思忆  总裁大人,放肆爱!  咬痕  浑然不知的猎物  师娘,手下留情  时光的恩赐  爱一个人有错吗  

热门小说推荐
日常系血族

日常系血族

作为一个血族要注意什么?遵纪守法,热爱生活!这是一个血族的日常生活故事。如果您喜欢日常系血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

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

扶弟魔苟琪一朝穿成古代小女娃,谁承想这小女娃的父亲也是个扶弟魔。祖母为了让三叔的儿子读书居然想让父亲将她这个小娃许配给傻子,这怎么可能!分家!必须分家!可分家过后日子艰难,不过没关系,她有一双自带解析功能的眼睛!只要所见之物,眼睛都能通过不同颜色的雾气来提醒苟琪,并且准确解析出物体的功效。不管是水果还是药材,是疾病还是伤痛,甚至的毒物,她的眼睛都能准确的解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靠着这双眼睛,她卖药材,做吃食,甚至还能看病救人发家致富那可是指日可待了!如果您喜欢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埋葬大清

埋葬大清

1783年,美国忙着独立,孟格菲兄弟忙着载人飞行实验,乾隆正忙着去找第二个夏雨荷,时代的齿轮抛弃了大清,朱晓松来到了大清。朱晓松来大清只办三件事造反!造反!还是特娘的造反!如果您喜欢埋葬大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西游之一拳圣人

西游之一拳圣人

带着琦玉的能力来到西游世界穿越成了唐僧,从此西游世界多了一个以德服人有些天然呆的圣僧。牛魔王兄弟,别去取西经了,跟着个秃驴去取经多累啊,不如回花果山快活啊!孙悟空听闻此言猴毛瞬间炸了起来,根根倒竖,连头上的金箍也被猴毛挤了下来。俺,齐天大圣,孙悟空,永远忘不了五指山下的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猴子,跟我去取西经吧?不去不去,要去你就自己去!好的,那贫僧自己去辣!那个光头披着虎皮竟然真的哼着小曲儿离开了。慢…慢着,你先放俺出来啊,放俺老孙出来再考虑俺到底去不去!那个光头扭过身,好啊,那我这就放你出来!你爬到山上,取下那面不用那么麻烦!霎时间,山崩地裂,乱石激射!孙悟空只感觉一双铁手钳着自己的脖子从五指山中硬生生揪了出来,然后轻描淡写的回身一拳,五指山就没了!孙悟空感觉自己的脖子几乎快要断了,不停拍打着和尚的胳膊,企图挣脱出来,猴脸憋的通红。那个和尚直到回头才发现自己,淡淡的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没注意到你,力气不小心用大了!西游路上…不好了,妖怪被师傅抓走了!如果您喜欢西游之一拳圣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天家小农女又谜又飒

天家小农女又谜又飒

梅花村村民欢天喜地送走坏了村子名声的野种一家,难民村的人放鞭炮迎接。梅花村村民接吧!接吧!以后你们村男的别想娶,女的别想嫁了!难民村村民笑了笑问问那一座座御赐牌坊下排队的媒婆,都是来干嘛的?公主府来了个打秋风的,还是爹不详,娘又傻的野种。听说她自小玩的是泥巴,洗的是马棚,捡的牛粪,倒的是夜香,睡的是猪圈,长得又黑又丑?大家纷纷跑去围观。然后,今天,有人见她被京城最大钱庄的掌柜奉为上宾。明天,有人看见她和刑部尚书走在一起。后来,还有人看见她竟然被太子扶上了马车?!!!这真的是一个上京打秋风的野种?(且看小小农女如何在古代和一群有趣的人干一番大事)...

大楚怀王

大楚怀王

熊槐刚刚穿越成为楚怀王,就碰到秦国的张仪前来送礼商於之地六百里。熊槐表示要改写历史,不再做愚蠢的楚怀王,绝不绝齐连秦。结果第二天,和满朝文武商量之后,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