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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未在一边继续和陈访桐小声bb发弹幕道:“我还以为他能观察出什么更有价值的结果。”
闻言,余巧曼站起身来:
“我是跟着她们一起去的。
不知道雁子跟你提起过没有,我姓余,叫余巧曼,原来也住在山脚旁边。”
“余、余巧曼?!!!”精神小伙连忙惊恐后退:
“你难道你就是,小时候把我师娘家养的大鹅揍得鼻青脸肿的那个女人??”
余巧曼笑笑,把布袋往肩上紧了紧:“正是。”
“?”沈未蹙眉,“为什么听巧曼姐说的话,感觉乌雁是恶霸。但是听乌雁说的话,又感觉巧曼姐是恶霸?所以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恶霸?”
“别忘了,我们第一天遇见巧曼姐的时候,她可也是一锄头一个丧尸的女人啊。”苏梓临回答,“指不定谁比谁更强呢。”
余巧曼抬手:“告诉我,你师娘是怎么跟你描述要接的人的?”
听到这个问题,他脸上江湖侠客的表情一下子没绷住,略显慌乱地从蓑衣下的裤兜里掏小纸条:
“等等,昨天没记住,我先看看嗷。”
“你看你看。”沈未拍拍陈访桐,“他下面甚至穿的是小脚裤和豆豆鞋?”
蓑衣不大方便,他好不容易从紧身裤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小纸条,然后咳嗽两身,示意全体目光朝他看齐:
“我师娘说,她要接的人分别是——眼镜丫头,黄毛丫头,和雪白丫头。就这三个人。”
果然那天乌雁就是连一个人名也没记住吧!
为了上船,也只好被迫认领了这三个代称。
余巧曼把布袋往船上一扔:“再加一个揍大鹅的女人,四个人,走吧。”
“哦哦。”他费力把表情给憋了回去,“走就走,凶什么。”
就精神小伙对她的眼神来看,仍然有几分畏惧。
也不知道在乌雁的描述里,余巧曼除了有揍她家大鹅这样的事迹之外,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光辉历史。
一番口舌下来,总算是能渡江了。
这个点,他们三个现在应该刚刚开上环山公路。
不得不说,精神小伙的划船技巧还是非常优秀。一支竹篙,扁舟便稳稳地笔直向前,没有点技术傍身可做不到。
“所以你为什么要戴斗笠?”苏梓临提问,“今天要下雨吗?”
“我们船家的事情,不要多问。”他对这个问题嗤之以鼻,“都是老传统,跟你们这些人说了也不懂。”
“那你为什么要穿豆豆鞋?”陈访桐盯着他脚上标准的一脚蹬黑色亮皮鞋,里面还露着蓝色船袜,别提多精神,“会更方便划船吗?”
“?”他心虚起来:“管那么多干嘛,我们船家也是要跟随潮流的好不好?”
二十分钟后,穿过潮湿江雾,景门镇的轮廓终于清晰地出现在眼前。
此时,朝阳才刚刚挣脱出大山的怀抱,向江面播撒着凛凛朝光。
但是这里的朝阳却并不会给人以阳光明媚的感觉,而是将橘色蒙在了一层灰调模糊的潮湿网纱里,如梦似幻。
粉墙黛瓦,酒旗招摇,烟雨朦胧。
这句话在末世说并不是太合适——但是如果人的一生有什么一定要见识的风景的话,清晨的景门镇一定要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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