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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意外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那是星期二的上班上课日,二月上旬,北部的天气已转为湿冷,天空中微飘细雨,乌云略聚。即使台湾现在已没什么真正的冬天,这一天的气候还是让我感受到了冬季。
相较于卧室被窝中的温暖,客厅墙壁上的温度计显示着十六度、溼度,真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但我还是起了个大早,快速盥洗完成,穿妥了衣物,随意几口吃完餐桌上的早餐-前一晚在便利商店买的阳春麵包后,拎起书桌上的背包,穿上一件大厚外套,匆匆促促地出门。现在时间才是早上七点左右。
我叫李敏轩,现年十九岁,是个普通女子,普通的大学生,我就读于北部某国立大学二年级,今早八九点的前两节时段我刚好是空堂,其实是十点才需要到校上课。
但我还是不畏寒冷地,赶在七点左右出门,只为了每日例行一件重要的事:见一个人。
那个人,住在相隔两条巷子的地方,年纪比我稍长一岁,与我就读于同一所大学,是名男性,叫做楚乘风。
他现在是大学三年级,说来是我的同校学长,不过,他就读的科系与我不同,实际上,他与我也不算真正认识,除了住处隔得算近以外,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
甚至楚乘风这个名字,也是两个月前才让我辗转打听到的,在此之前,我甚至连这个邻居叫做什么名字都不晓得。
但为什么,我需要赶在寒冷的冬天早上七点出门,就只为了见得他一面呢?
其实就只是为了想见他而已。没有其他理由。
说穿了,这是一股少女心的作祟,懵懵懂懂的倾慕与单恋,思春期的幻想与崇拜。
因为他是学长,因为他长得不错,因为他的身高有,笑起来两颊有酒窝,因为他是学校乐音社团的主唱,因为他在社团开唱时的好听嗓音以及舞台魅力总迷倒了台下一票迷姐迷妹们,包括我在内。
不过严格说起来,我会注意到楚乘风这个人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乐团,而是因为他住得离我家很近,又与我就读同一所大学,所以我们有时会在上学途中不期而遇,然后某个天气恶劣的早上,他与我都搭公车上学,在当时半满的公车上,他正站在我的左手边位置,然后在某个公车为了急闪违停而骤然的剎车之下,我踉蹌不稳地先跌撞到他身上后,再墬倒在地上,模样十分狼狈。
就在我尚眼冒金星的当下,楚乘风趋近关心,用温柔的声音问了我一句:「你还好吗?有受伤吗?」我用略显惊惶未定的语气回答:「还好,有点昏,应该没受伤。」
他再次温柔地说道:「没受伤就好,站得起来么?」我点了点头回应以后,他便一手扶着我的肩臂、一手拉着我的手腕,将我给扶了起来。
没想到他看起来精瘦的手臂,其实还挺强而有力。
当时我脑海中胡思乱想的情绪,除了对于身旁这位男性的谢意与好感以外,还有一股强大的困窘与惭羞:感觉全公车的人都在看我,看我方才跌了个狗吃屎的蠢样。
楚乘风看了看我的样子,感觉我应该是没事了,便崭露出一抹欣慰的微笑,说道:「没事就好,搭公车最怕这种急煞车。」当时我脑袋混乱,被楚乘风掺扶起来以后,尚未记得要赶快去再去抓紧公车上的握住,而公车仍然摇摇晃晃地行驶中。
楚乘风可能知我惊魂未定,他把我扶起来以后,一手仍然掺着我的手臂,并未完全放开,多少给了我站稳公车的力量,可能是等到我有点回神过来以后,才把我的手臂导引到一只立杆处,示意我的手腕要抓好杆子。
当我的手抓稳了杆子,他才放掉原先掺扶我的力量,而且可能是为了化解我当时的困窘与尷尬,他压低音量说道:「不瞒你说,我以前在公车上也跌过,当时还扭到脚,掰咖了一星期,所以后来我都儘量不搭公车了,改骑单车,如果不是今天雨下太大,我应该还是以脚踏车代步。」
他说完了这段话,又对我抱以了一个微笑,那个微笑依旧伴随着浅浅酒窝,是如此地阳光而迷人。
即使在那一个微笑之后,馀下的整趟公车路程中我们没再多作交谈,但我已经忘不了他的声音、他的微笑
他的身影就这样烙进了我的心中,即使我当时连他叫做什么名字都还不知晓。
但为了时常看到这个身影,我开始试图了解这位邻居的背景,知道他与我念同一所大学,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热音社团的主唱,知道他每天早上七点十五左右准时出门,就为了赶上每日例行性的学校社团晨练,而且他真的都是骑乘单车为主,小风小雨亦然。
然后我辗转打听到了他的名字,然后我开始注意他学校乐团的每场表演,然后我开始尝试以脚踏车做为交通工具,每天早上与他差不多的时间出门、骑经与他差不多的上学路线,就只为了能远远地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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