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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61章行脚部落(第1页)

水晶棺下的通道漆黑深邃,泛着一股子往人骨头缝里钻的阴冷。

我整个人的思维都是浑浑噩噩的,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么,似乎有万千纷乱思绪,又似乎脑海中一片空白……

曹沅……就这么眼睁睁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到现在,我仍旧觉得有些梦幻,和她相处时候的种种就跟放幻灯片似得闪过脑海。

忘不了那夜与她一起看大漠上空的苍月,无关男女之情,只是夜阑人静时一种朋友之间在精神上的无形沟通。

我喜欢和她相处时候的那种感觉,现在这个社会太浮躁了,所谓朋友,不过就是大家一起出去吃吃饭喝喝酒逛个街看个电影,然后就成为了朋友,这两个字也一下子变得不是那么值钱了。可是与曹沅相处不一样,她很安静,我也不是个话多的人,我们的交流无关风月,只谈藏在心底的晦暗和伤疤,或许所谓的知心人说的便是我与她之间了,这种安静而厚重的关系,我特别珍惜。

只是,如今终究还是失去了。

难道……在这个狗日了的世界里,好人真的活不下去吗?

前有张博文,后有曹沅……

我在这条路上,到底还要失去多少?我努力的想抓住一切,可最终却什么都留不下,一切的一切就像是沙子,我攥的越狠,它们流失的越快,我越用力,心越疼。

我有些疲惫的闭上了眼睛,下坠时候强烈的失重感冲击着我的神经,这条出口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似乎是垂直一路向地下凿出来的,足足过了有两三分钟的功夫,我整个人“噗通”一下坠入了水中,这通道下面似乎连接着地下水脉,不过我从高处坠落,再加上整个人浑浑噩噩,完全没有做出任何自我保护动作,所以在入水之前整个人完全是横向拍在水面上的,一瞬间产生的冲击力差点没拍死我,顷刻之间我张嘴就黑血出来了,然后整个人都被冷冰冰的地下水包裹了,口鼻之间、肺部,没少呛进去水,我就算是想挣扎都力不从心,而且这条地下水脉也不知道是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哪条水脉,水流很急、冲劲儿也很大,我一落水就被挟裹着朝前冲,整个人也渐渐的没有知觉了……

……

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张不是很柔软的床上了,被褥也不是特别好的料子,但是洗的很干净,能闻到清爽的洗衣粉味道,比现在那些添加了太多香料、价格也贵上很多的洗衣液让人安心的多。

身体仍旧是没有恢复,浑身肉疼。

睁开眼睛四下打量了一眼,发现眼下我所在的地方是一间木屋子,非常简单的那种,倒是有点类似于伐木工在深山老林里搭建的那种工棚。

这里,是哪?

我记得我坠入地下河以后就彻底失去知觉了,后面发生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

吱呀……

就在我沉思之际,木屋的门忽然被人推开了,一个身上穿着破皮袄的汉子走了进来,年纪约莫在四十岁上下,面部带着非常浓重的回民特征,眼窝深,鼻梁高,看着特别深邃那种。

“感谢胡大,你终于醒了!”

中年汉子看见我以后脸上很明显露出一丝惊喜,笑着说道:“你已经睡了整整三天三夜了,族长好几次都说你已经不行了,没想到你竟然坚持下来了。”

“你是……”

我有些愣神,我们深入荒漠戈壁,足迹走过三个西域古国,没想到竟然还能碰到活人?于是我就问起了这男子的身份。

这中年汉子看上去很健谈,往我身边一坐,就和说起了我昏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他的身上有特别浓重的茶香味,一闻到这味道,我对他的身份也就有了一个猜测,对他的戒备也就放下了——想来,他应该是个正经人,观其五官面相,不像是那种能干出谋财害命事情的恶人。

根据这个中年汉子的缓缓诉说,我终于知道在自己昏迷以后发生的事情了。

这个中年男子名字叫做拉菲尔,名字取自于《古兰经》,大概的意思就是有才干、受人尊敬的意思,是个回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伊斯兰教徒,在这一带做行脚商人。

准确的说,他其实是一个回民行脚部落里的一员。

这种回民部落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才一点点退出历史潮流,到了今天基本上已经绝迹了,就算有,也非常罕见,他们过着游牧民族一样的生活,一支骆驼队,驼铃声响遍大江南北,基本上常年出没于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富饶地方生产出来的货物卖到那些高山雪原上特原始的部落,然后在把那些特原始部落里面的特产带到大城市,赚取中间高额的差价,但这份钱一般人挣不来,有命挣钱没命花钱的行当现在这社会很少有人做了,毕竟这社会虽然人心比较草蛋,但生活环境却是从前比不得的,是个人有把子力气肯干活就不至于没一口吃的,也犯不上为了那点钱去玩命。

须知,这行脚部落走的路,不是沙漠就是雪原,汽车去不了,飞机落不下,铁路修不上去,只能靠大牲口拉,一个天灾下来人就得把命交代了,危险性不比我们这行低。

拉菲尔所在的部落就是这样一个部落,只不过他们做的是茶叶的买卖,他们夏天走的是茶马古道,把江浙、云滇那边的茶叶往西藏那边运输,穿过海拔高度将近四千米的世界屋脊,然后把南方的茶叶卖到西藏,当然,他们卖的地方不是拉萨这些地方,川藏线通了以后,拉萨这些地方如今其实已经慢慢发展起来了,内地的货物可以轻松送达那边,也没他们这些行脚部落什么事情,他们走的主要是墨脱、阿里这一类的无人区。等夏天过去了,到了冬天的时候,高原那边气候寒冷,行脚跑商难度剧增,于是他们就会转道进入沙漠,因为这个时候沙漠里的黑风暴已经消失了,就算是出现了,也是偶发性的,并不强,遇到了只要骆驼队紧紧依附在一起,一般来说不会被活埋的,所以这个时期的沙漠就成为了他们走脚跑商的地方,他们会把茶叶送进沙漠里,毕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以及罗布泊这边还是有不少绿洲的,这些绿洲里有人,有人的地方就可以进行贸易。

为什么要送茶叶?

因为茶叶的维生素价值高,而且消耗速度不如蔬菜,在高寒地区或者是干旱缺水地区,维生素的补充一直都是最大的问题,茶叶是必需品,所以行脚商人都喜欢做这个买卖,只要你能送过去,就不怕没有路子卖出去。

而我,就是拉菲尔他们这支部落在经过塔里木河的时候在浅滩上捡到了,不光捡到了我,我的朋友也被他们捡到了。

想来,水晶棺下面那条地下暗河,最终应该也是奔流汇入塔里木河的,所以我才被一路冲到了塔里木河的浅滩上。

我们的运气也不算坏透了,最起码碰到的拉菲尔他们心肠不错,见到我们以后没有放任不管,反而把我们带到了这里——一片沙漠里的小绿洲,拉菲尔他们行脚跑商时候在这里建立的一个落脚点。

根据拉斐尔说,我的几个朋友伤的并不重,很快就醒来了,只有我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而且一直在高烧,四十度左右始终不退烧,他们的医疗手段很有限,退烧药压根儿没用,许多人都认为我挺不过来了,结果最后我竟然行了,让拉菲尔非常惊讶,一个劲儿的说我是胡大看重的幸运儿,是他老人家在庇佑我。

这就是我昏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了,一直听拉菲尔说完,我才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当时被不老尸分别丢进出口,然后落入地下河以后几乎全都是昏迷状态的,在那种状态下我们根本没办法相互照应,在激流的冲刷下会不会走散?

也不知道拉菲尔救了几个,可千万别有人走散,要不然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里,错过了他们这一个行脚部落,未必能碰到下一个,那时候可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眼睁睁等死了!!

……

垢之公主  斯德哥尔摩情人  和豪门大佬隐婚后  我家夫君颜色好  网红的前男友们  七十年代奇葩一家亲  潛伏北平的間諜母親  那梨涡男孩  微光暖阳  衣我以夜 第二部(师生)  我耳边的心跳  亲爱的,加汤  成为心机白莲花[快穿]  我和道尊化敌为gay[剑三] 完结+番外  第十年  [嫉妒的男人系列]不懂嫉妒的男人[SD][仙洋]  魅魔的庄园  借我喜欢一下你  [愛的小物系列]麻煩~不加糖![SD][流花]  老师要稳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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