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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年走夜路的人,他们会习惯黑夜,以及黑夜之中有的东西。
黑暗对他们来说不是未知,而是大多的已知。因为偶尔,就连他们本身也是夜晚之中被人害怕的存在。
丁陪和曹真,也就是前文所说的坏人大哥和坏人小哥,他们是熟悉鲲鹏市中夜晚的人。
就今天的这条小巷子,他们从辍学当了混混之后就一直在晃荡,没有走过上千次也有上百次,可谓是对周围的每一块墙壁,每一根电线杆都了如指掌。
抢劫过独走夜路的人,调戏过走夜路的女子,和其他的混混在街头喝酒打架,和炸街的飙车青年称兄道弟......嘛,当然的,也少不了进警察局喝茶。
今天这样颤颤巍巍的说要给什么神仙送钱这样的事情,原本他们也见过。不过那些不是来点子了虚张声势的其他家伙,就是一些半夜迷路的迷信老头。
可偏偏今天,是要说个“但是”的......
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的,大半都是加班族或者工作得很晚回家的陪酒女,你说这一个文文静静,打扮举止透露出一股书香世家千金的女孩子,怎么抱着一大捆的冥币来走夜路呢?
“大哥,这妞不对劲吧?是不是给什么人骗到这里来了?”曹真皱起了眉头。
“丢!真嗨老谋的有可能!骗人带冥币大晚上来这种鬼地方,感觉是那种绑红票的。”丁陪把手机手电筒点亮,晃朝着少女的脸上晃了两晃,让她有些睁不开眼睛,“你招子放亮点,看这妞长得还挺好看,穿的东西也不是库果那些便宜货色,火点来的。”
曹真一听,靠过来看了一眼,明显的有些慌张起来:“大哥,那怎办?”
“怂什么,有什么事情你大哥解决,问着先!”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丁陪其实心里头也没底。
那些绑票集团丁陪在警察局喝茶的时候,恰巧是遇上了几个被一网打尽的。
聊上几句,他就知道那可个个都是人才,无论是做的事情,还是待会儿要去的地方都和他不一样。毕竟丁陪这种街溜子最多就是小打小闹,闹民事的双方都不占理,最后给街坊报警扭送到局子里喝个一两天茶,最多一个星期就出去了,可谓下一站是自由。但干绑票的可是不一样的大事业,这些家伙说撕票就撕票,没准哪个时候开庭审完,就丢监狱里捡肥皂去了。
丁陪只是个到处打零工,处于常年失业状态的偷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这城市里头就是流浪汉和乞讨的,也饿不死。
他别说没杀过人,杀人的心思,他也不想有——那后果的严重性,他自然是知道的。没有必要打打杀杀,干嘛要做那些自己和别人都没好处的事情。
自然,丁陪也就把那些把撕票写到计划书里的绑票人当成了人才,不过是疯狂的人才。于是,在他脑中的规则很快多出了一条,那就是不要和这些搞绑票的有太多的纠葛。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自己把别人要绑票的人劫了?
且不说这小姐,自己多倒霉啊!这一分钱拿不着,可能还和别人结仇。
可要是就这么放了,也不行。好不容易找到的大鱼,就这么听到对方可能是被绑票了就放了,自己的面子往哪儿搁?
于是在思来想去之下,丁陪做出一个决定——他要放弃打劫,把这个女孩子送去警察局。
“你,什么名?”丁陪拿着手电晃了晃。
“我叫齐,齐晓花......!”齐晓花努力鼓起勇气,想要给面前的这两个人解释什么,“这位哥,我没有被骗!也没有说谎!这些冥币是给医生神的!要是治了病没有钱,医生神就要把一条命收走当报酬了!”
“还神神鬼鬼的!这就明显被骗了!大哥......”曹真开始有些急了。
这会儿夜路虽然说能确定没有什么人会来,但是做贼总归是心虚。再加上这手上全是天地银行印钞这诡异的气氛,让他产生了一些害怕的感觉。
“别吵!”丁陪不满地哼了一声,随后又道,“曹仔,把她放开。”
曹真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用着惊疑的语气说着:“大哥!她......”
“我们两个男人还能让细胳膊小腿的她跑了不成?放开!”丁陪一把把曹真捏着齐晓花的手掰开。
齐晓花被松开了手,对于这丁陪的举动是又害怕又是有些疑惑。
丁陪问道:“你干什么要送钱给那什么神?”
“我......我父亲得了重病,医院都说救不好......所,所以在家里的书房里头找到了请神的方法......”
齐晓花说的支支吾吾,一边说着还忍不住看着曹真手里装着冥币的袋子,明显能看出来她很急。
“请出医生神之后,祂真的让我父亲好了不少。但是,祂说要补上尾款,就要我单独一个人带上家里头,藏在柜子里头的冥币,要我丑正之时,送这些东西来到上面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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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陪捂住了脸,曹真也摇了摇头。
“听我说,我没有.......”
“听听听听!这什么话!我们是这么容易耍的?!”
丁陪吼着,差点就一巴掌打过脸上去,不过好歹是看着对方是个女孩子家,一下子还是忍住没有动手。
“我没有骗你们!拜托了!我一定得过去!”齐晓花真的急了,竟然伸手要去抢曹真手上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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