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四十九章 不嫁血族王子40(第1页)

“许小雪,难道亲一下换条命这样便宜你的买卖还划不来吗?”

血瞳渐渐对迟迟没有动作的“许小雪”失去了耐心。

“我刚刚差点被你掐死,你就不能让我缓会吗?”

苟雪抬头瞪着他,没好气地道。

“这不是还没死吗?”

血瞳看着她还红着的眼睛,丝毫不怜香惜玉地道。

“……”

苟雪瞬间不想跟这种恶魔说话了。

“你最好快一点,我的耐心是很有限的。”

血瞳缓缓抬起了掐过她的手,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这尼玛……”

苟雪恨不得现在就把圣水泼到他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奈何她不可能泼得中已经恢复了魔力的他。

“我需要酝酿一下,还请您稍等一会。”

她强忍着想要跟他拼命的冲动,假笑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快点,不要再耍什么花样,否则,我会让你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血瞳面无表情地道。

“好。”

苟雪咬牙走了过去,深吸了一口气。

“看在你也是没妈的可怜孩子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给你一个母爱的亲亲吧。”

苟雪在心里这样说服自己,把经历跟波格丹有些像的血瞳当成书里的可怜崽崽,轻轻地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一刻,苟雪真的觉得自己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就连性格如此恶劣的崽崽她也能亲得下去。

感受到额头上一触即离的温软后,血瞳愣住了。

他的心跳并没有因此加速,反而有种异常温暖和宁静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像是来自母亲的亲吻,让他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的眼眶渐渐红了,但他流不出眼泪。

曾经,血霜华还在世时,几乎每天都会给他一个早安吻和一个晚安吻,尽管她的唇是冷的,不像人类的唇那样温暖,但他能感受到母亲对他发自内心的爱。

血霜华对他的疼爱和温柔是无可替代的,她的亲妹妹血蔷薇却妄想取代她。

血蔷薇口口声声说会把他视为己出,像血霜华一样疼爱他,实际上却不过是把他当成自己能坐稳王位的工具。

他不喜欢她,不想叫她母亲,她却非要他管她叫母亲,他不听她的,她就惩罚他。

他那时候才四岁,怎么受得了血蔷薇背地里对他的各种折磨?

可他真的不想跟血蔷薇虚与委蛇,哪怕是知道自己无力反抗,他也不想变得跟血蔷薇一样虚伪。

他试着跟血蔷薇讲道理,问她可不可以让他继续叫她姨母,结果血蔷薇根本不听他说,而是直接给了他更痛苦的惩罚。

他最终还是受不了了,为了避免再被惩罚,他只能“创造”出另一个自己。

另一个他是乖巧的,会很乖地听血蔷薇的话,还会喜欢一切他不喜欢的事物,总之,他跟他是截然相反的。

有了这个乖巧型人格后,他终于将血蔷薇骗了过去,让她以为他是真的屈服了,不会再跟她作对,放心地将他交给了沉樱,给了他一定的自由。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自欺欺人地过下去,直到有能力将血蔷薇推翻,将本属于母亲的一切抢回来,没想到最后竟是自己亲手毁了这一切。

他有那个傻子的所有记忆,但他没法做到像他一样乐观积极地面对现实,因为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失去母亲的痛苦,更无法原谅血蔷薇对他将近两年的折磨,而那个傻子什么都不知道。

修仙未成,半道被抓  全能艺术大师  穿书后每天都在被迫撒娇  玄幻:诸天最强BOSS  国运:女装扮演狂三,队友王也  快穿,龙套到boss的进化之路  创业凡人救赎之路  霍格沃茨里的言灵周期表  帮主是男装大佬  文娱:从经纪人到国际巨星  从玩家入侵开始拯救世界  对话古今:开局拍摄武王伐纣  他和她们的群星  颤栗俱乐部  人在大唐,我举世无敌  尊王追妻:恋战与世为敌  斗罗之红莲哥斯拉  重生之逆天小护士  我在港综的那些年  道花传之田园牧歌  

热门小说推荐
土豪的日常生活

土豪的日常生活

有一百亿,你会拿来干什么。投资做老板?捐款做慈善?疯狂消费?久材什么都不想,因为他是男人,只想玩如果您喜欢土豪的日常生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毒医救世小妖女

毒医救世小妖女

五六岁的辛韶百无禁忌,扒他衣服,灌他毒药,钻他被窝,还自诩救命恩人。黎戮邪魅低笑,救命之恩,自当涌泉相报。她是白衣祸世妖女,一手蛊毒之术纵横天下。他是人屠转世妖孽,人人得而诛之。一个妖女,一个妖孽,可不绝配?可有朝一日,祸世妖女成了救世圣女,温柔太子以千里江山为聘,一心求娶(1V1全程高能,N年写文坑品顶呱呱,入坑就对了!)PS初来乍到,希望各位资深读者宝宝多多留言推荐支持,香吻么么哒!如果您喜欢毒医救世小妖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师傅他又要摸鱼了

我师傅他又要摸鱼了

重生两世,云凡相当安逸。前世拼死拼活迈入大乘期,为拯救苍生一己之力挡下千千万万魔族邪修,重伤数千次,最终终于撑不住而倒下生命垂危的时候,看到师傅轻描淡写的请来十万天兵天将将自己的一生之敌绝世魔头傲世邪君等等等等通通砍瓜切菜一样砍死,他当时心里有多震惊,现在就有多安逸。这特么还努力个屁!如果您喜欢我师傅他又要摸鱼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淡妆

淡妆

一道赐婚的圣旨,竟然催动了一番变天的腥风血雨。报复,阴谋,鲜血,她淡漠的心,如何面对?而这一切,难道只是因为成也王妃,败也王妃?...

诡异,我要当头部

诡异,我要当头部

星际时代,人类的脚步踏足无数星系。这里有虫族,有异族,有光明,有黑暗,也有各种神秘系的力量,更有来自于异世界的诡异。人族能够与之对抗,最大的底气就是真气和殖装。殖装模块,殖装铠甲,殖装机甲,殖装军团这里,有无数强者组成的无敌殖装巨人。能够制造原始殖装的,只有帝国。人类有无数联邦和王国,但唯有一个帝国。这个故事,从一场帝国交流生选拔赛开始。方健其实,我从未想过,要去帝国的!看着那高大如哥斯拉的超级殖装巨人,他说我要当头部。如果您喜欢诡异,我要当头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给物品加词缀

我给物品加词缀

电竞外套,增加电竞能力。于是成为了电竞高手,为国扬名立万。破邪关刀,增加破邪能力。作为一名主播,偶尔竟然还要给观众播一播捉鬼,来吸引眼球,顺便为了世界和平。为什么陆小天先生你这么牛逼。陆小天风突然打了来访的记者一耳光,激动的说道。看这本书的人,谁不比我牛逼?我不就是得了个破系统吗?我不就是顺便扬名立万了吗?我爹妈都穿越了!如果您喜欢我给物品加词缀,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