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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间和卧室连在一起,乔婉梳洗完了之后,直接换好衣服化了妆——即便是对公司里面的小伙子非常失望,她也习惯了每天化妆,就防备着乔妺哪一天忽然之间回来呢。
即使真的没有回来,美美的让自己开心一下也是好的。
这个小房子真的一点都不大,据说是刘若兰名下最小的套间了,一室一厅,有独立的卫浴和厨房,就和别的北上广的年轻人租住的小房子一样。将卧室的门拉开了就能够一眼将客厅的景观看完。
客厅同时也是吃饭的地方。
一拉开客厅的门,乔婉就看见穿着宽松睡衣的乔妺坐在饭桌面前发呆,一头长长的黑色秀发还没来得及绑成长马尾,一丝一缕地垂下来,被她尽数拨到耳后,那一张被阳光包裹的美好容颜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灿烂的光线将她的眼睛染成璀璨的金色。
像是许朵。
一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
“我要去加班。”乔婉说。
桌上的煎蛋摊得金灿灿的,乔婉什么都喜欢吃全熟的,不只是因为好吃,也是因为安全,因为她喜欢,乔妺也会将东西煮全熟,煎蛋也不会做流心的那种,金灿灿的蛋黄盛开在纯白的蛋白上,看得乔婉移不开视线。
“吃吗?”乔妺微笑着问道。
想吃。乔婉的眼睛里面明显就是这样的意思,“我涂了口红。”
现在吃的话,口红是一定会花的,乔婉学不会那些大神的吃法,享受到美味的时候口红还能不花。这对乔婉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她一般都是将口红卸掉了才开始吃东西,吃完了再补上去。
然后,刚刚涂了口红是不会吃东西的。
“我等会帮你补。”乔妺说,“然后送你去公司。好不好?”
当然是很好的。可以说乔婉就等着这句话了,当即坐在饭桌面前,将唇妆给卸干净了,夹起桌上的荷包蛋就是大大的一口,差点将它全部吞下去,乔妺连忙说:“你慢点吃。”
有点烫,乔婉差点烫到了舌头,呼两口气之后,说:“没有,我就是好久没有吃过你亲手做的早餐了。”
这两年,两个人都活成了随地生长的野草,乔婉平时上班挺早的,然后她也喜欢赖床,往往等到起床的时候也距离上班时间没有剩下多少了,吃早餐是不可能的,也就是买两个包子去到公司之后吃。
吃到嘴里面,包子也凉透了。
而去看望乔妺的时候,乔妺也是随地生长的野草,基本上她起床的时候,乔妺都不知道出去多少个小时了,可以说乔妺比上班的她还要匆忙,做早餐?怕不是活在梦里。
“可怜兮兮的。”乔妺笑着将她的长发给绑起来,“你总是不记得带橡皮筋,要是公司出去吃饭的话,你的头发怎么绑?”
“我一般也不会去参加聚餐。”乔婉将自己的手伸向了盘子里面的第二个太阳蛋。“而且,之前一直都是你带着我的橡皮筋啊,我总觉得你能拿出来的。”
乔妺的手腕上常年都戴着一两根和翠玉镯子格格不入的黑色橡皮筋,有时候被镯子遮住了还好,最怕的就是露出来,真是难看死了。
“对了。”乔婉说,“我昨天喝醉了,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
昨天晚上的事情乔婉大致是有印象的,但是毕竟喝了酒,印象一点都不深刻,就像是浅浅的一道划痕留在意识的表层,大概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详细的就说不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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