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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的路上,古温克一直很烦。这会加兰德真想把这家伙也给卖了,换来的钱正好去赎金花的阿爹。可是听到北方人聊天,他又禁不住好奇,还少不了这个翻译。
回程的路走得非常快。黄昏的时候,竟然就看到城堡的偏门了。城门那里,守卫士兵摇着铃,喊道:“快要关城门啦!还要进城吗?”
主仆二人立即朝着城门狂奔。这次进城真是轻松,士兵简单地查阅了他的官文,就放行了。
进来之后,只听到城门上面哗啦啦的锁链声,巨大的闸门放下,“轰”地一声砸在地上。
加兰德这才发现,原来从后门进城更加容易些。
“要我说啊,小主人你在城里待久了,就有城里人的味道了,他们才会轻易放行。”古温克美滋滋地说,“我的小主人,天生就是个城里人,和那群乡巴佬不一样。”
“闭嘴啊你!少说一点。”他们在城门边的空地吃完最后的干粮,又去小水池里补充了饮水。天色晚了,二人必须去住店。
“我们还是去那个便宜的地方住吧。”加兰德提议。他心想,那里有很多做力气活的人,说不定有人知道怎么去矿场里找工作。
二人记得路,大概是在一片贫民居住的地方,绕了一会便找到了。店外依旧是好多衣衫破烂的劳动者出入。二人正要踏进去时,加兰德只听到身后一阵熟悉的呼喊:“哟,年轻人,这么巧!”
加兰德只觉得这声音很亲切,却一时说不上对方姓名。他回头一看,一位衣着体面、举止优雅的老人家骑马立在他身后,和蔼地致意。
“特莱尼斯!”加兰德大吃一惊。
“哦,我晚饭后出来散步,走着走着就看到你了。”老头回答。
因为加兰德对城市不太了解,他并不知道老头在胡扯。老头身为骑士,居住在领主老爷的城堡里。晚饭后无非就是在城堡里面走走。真要是想出来,活动的范围也仅限富人区。他大老远地跑来贫民区,守在一家便宜旅馆周围,简直就是“吃饱了撑的”。
事实是,在树林遇到加兰德后,特莱尼斯很器重眼前这个蛮族少年,还想和他多聊聊。可是老头的性格孤傲极了,放不下身段。他宁愿在贫民区耐心等上两天,假装巧遇,也不愿意表现得太主动。他还觉得,太过主动就会显得廉价。当然他也是赌了一把,如果加兰德没来这里住店,他们也许就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罗尔呢?”加兰德用生疏的措辞问。
“他在休养。我给他放了一周的假。”特莱尼斯下马,走到加兰德面前,又问,“我正要去喝一杯,你愿意一起吗?”
“可是,宵禁……”加兰德有些担心。
“哦,不必担心那些士兵。他们看到我都要绕道走的。”特莱尼斯得意地说:“等下我送你回来好了。”
“好吧。”比起睡觉,少年自然更加乐意出去玩。于是他带着古温克,跟着特莱尼斯走。
“我常去的地方叫做‘咸鱼酒馆’。”特莱尼斯带着他们穿过中央大道,又沿着富人区宽阔的街道走了好久,才来到一家灯火通明的小小酒馆。
招牌上挂了一条鱼型木雕,难怪叫做咸鱼酒馆。酒馆里面都是些打扮干净的人在闲聊。这些人大多带着佩剑,有的穿了轻便的棉甲,至少是士兵阶层。看他们穿的,没有特莱尼斯这般鲜艳,但衣裳的做工考究,细节丰富,想来他们也并非底层杂兵,而是有正规编制的那种。
也有些人,穿了得体的衣装,专门来这里感受氛围的。他们是些比较富裕的店铺老板。这时的加兰德对城市了解的太少,还不能够分辨每一类人细微的差别。
“这是个不错的地方。”老头带他在窗边的位子坐下,介绍道,“环境很优美,既不像富贵的酒舍那么艳俗,也不像贫民的酒馆那么嘈杂,氛围刚刚好,我就喜欢来这里。”
酒馆的老板是个方脸厚嘴唇的中年人,秃顶,鼻子下面两条翘起的黑色髭须。他捧着菜单走过来,瞧见古温克那张丑脸吓得叫出声来,连忙赶他走。
特莱尼斯向他求情,说道:“这位友人虽然丑陋,但他是一名可靠的翻译。如果你执意要赶走他,我就无法与我的朋友交谈了。”
“不行不行,这人太丑了,会吓到店里的其他客人!”
老板执意不肯。最后双方协商,让古温克站到窗外去。这丑八怪也不生气,就跑去外面靠墙站着,把脸伸进来参与聊天。
“我要一杯朗姆酒,配上香兰和豆蔻,还有姜汁。”特莱尼斯没有看菜单。他又问加兰德:“你呢,少年?”
菜单上写的什么,加兰德一个字也不认识。古温克呢,是个奴隶,更不认得字。加兰德难为情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点。”
“那么你也来一杯和我一样的吧!这是我最推荐的口味。”
古温克也不客气,跟着说:“给我也来杯一样的!”
“好吧,那么就三杯!”特莱尼斯把菜单交还给老板。然后又对二人说,“等下你们就会知道,这绝对是正确的选择。”
“朗姆酒是本地特产,用甘蔗酿造的;香兰和豆蔻来自东方,带着独特的迷幻香味;而姜汁产自南方农田,辛辣的味道混合着泥土气息。朗姆酒配合这些异乡调味料,就会变得难以捉摸。”
特莱尼斯每次讲话都像是朗诵一样。古温克却懒得翻译那么多文绉绉的玩意,就是一句:“他说这玩意真棒。”
特莱尼斯吃惊地瞅瞅这个丑八怪,转而又对加兰德说:“你应该学习我们的语言,这样才不会错过精彩的修辞。你这个粗鄙的奴隶恐怕并不明白其中的真谛。”
古温克听了,脸一黑,对加兰德说道:“老头说了,他请客。我们放开肚皮喝!”
加兰德低着头腼腆一笑。酒馆老板在吧台,精确地量取香料,摇着雪克杯调制出三份朗姆酒。酒装在木质杯子,用托盘端着送来。
这杯子挺大,加兰德捧着杯子尝一口,这味道……很复杂,一时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只能说与荒原上的酒很不一样。除了那一丝酒精的味道之外,简直太不一样了!就好像这城里的游历见闻,与昔日长大的荒原上对比,太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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