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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不可控的变数就要心思活络的人看着(第1页)

“隆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给你请的外语家教——芬格尔·冯·弗林斯,就读于美国卡塞尔大学的德国高材生。”夏狄起身来到芬格尔身边,帮他做着自我介绍:

“他精通汉英德三门语言,在数学和计算机领域也是出类拔萃的天才,如果你遇到无法通关的游戏也可以让他帮忙弄个外挂。”

“我再重申一遍,我没有开挂!”路明非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老夏头为啥总跟外挂过不去,以他路公子的游戏水平,开挂那纯粹是影响自己发挥了。

而磨刀霍霍的芬格尔此时也抬起了头,挪着屁股转过身来,看着灰头土脸好像刚从采石场下班回来的路明非,心头有些佩服:

被车撵着跑了半天还能跟個没事儿人一样,难怪能让昂热老头另眼相待。

放下菜刀,他伸出手主动打着招呼:“路明非同学你好,接下来的日子将由我负责教导你的英语,你可以叫我芬格尔老师,当然也可以叫我芬格尔。”

就在刚才,他和疑似龙王的夏狄达成了一笔交易,从帮个忙换取对方原谅变成了合作者的关系,大家互惠互利。

而交易的内容中,就包括当路明非的家庭教师。

看着身形魁梧面容英俊的芬格尔,路明非很直观的见识到了什么叫熊腰虎背,眼前这位牛高马大的外国家教硬是把宽松的火鼠裘穿成了修身款,犬夜叉站在他面前都瘦的像条细狗。

“你好你好,叫我小路或者明非就可以了。”路明非伸手与他相握,感觉自己的手就像被整个包裹住了一样:

“冒昧问一下,你也是混血种吗?”

能被夏大叔拉进尼伯龙根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吧。

芬格尔也不奇怪未来学弟会知道混血种的存在,夏狄都毫不避讳的把人带进尼伯龙根了,还能瞒着他不成,当下点了点头道:“是啊,一个混血种小杂鱼罢了,比不得你旁边这位。”

“确实,大叔是怪物来的。”路明非对此很是赞同,他本意是想表达老夏头强的跟个怪物一样,然而在芬格尔听来,这话就像是间接承认了夏狄青铜与火之王的身份。

没想到他竟然会把自己的身份告诉给学弟,难不成学弟的身份也有问题?

龙王的私生子?

应该不是,资料上说学弟的父母都是校友来着,莫非是学弟血统太纯了,夏狄准备把他收为义子?

芬格尔心里暗自思索,面上却不动声色,转头看向吔吔待宰的羊驼:“来,明非选一只吧,中午吃烤全驼。”

他也不知道夏狄从哪整来的这么多龙血羊驼,刚才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群神兽制服,不仅被踢的浑身脚印,就连衣服都被咬成了碎片,可谓是损失惨重。

而那个独眼龙在旁边看戏就算了,还时不时说句风凉话,区区一个炼金傀儡为什么要长嘴啊?!

路明非望着倒了一地的羊驼,被十几双略显暗淡的黄金瞳盯的有些不自在,凑到夏狄身边问道:“大叔,这些东西能吃吗?”

他知道这个世界有龙血动物,但心底下意识地将它们划归到了妖怪的范畴,而无论是动画片里还是西游记中,妖怪都是与吃人绑定在一起的。

小路同学可不想间接达成同类相食的成就。

“放心,这是我专门培育出来的品种。”夏狄掏出一根肉干叼在嘴里慢慢咀嚼,“肉质紧实鲜嫩可口,蛋白质是牛肉的五倍。”

他之前在京城肃清了陈家的秘密研究基地,缴获了不少战利品,其中就包括一些改造成功的龙血生物。

因为那些龙血生物血统驳杂,颜值也不过关,他就全部宰了留给奶妈团,没留下一两只给路明非当宠物或者改善伙食。

本来他还打算等路明非长大点再让他尝尝龙肉的滋味,结果瞧见研究基地的某个关于可食用龙血动物的实验,而在参与实验的动物中就羊驼的食用效果最佳,其他的羊肉太腥、猪肉太骚、牛肉太硬、狗肉太柴、猫肉太酸……他便不远万里去了趟秘鲁抓些回来自己动手改造。

她带着祖国在末世全民修仙了  宫斗想赢?苟不如癫!  长生,开局收个三品义父  末日即是第二人生  从小兵到帝国之主  罪犯演太像,粉丝问我蹲过几年  胜者为王,重活2009  废体不能修仙?凡事得讲科学!  我在完美掌天罚  苟在妖诡乱世  新明:从加入靖安司开始  四合院:我的老婆一打七  斗罗:开局被拍卖?觉醒霸王之魂  灵章  神印:我的外公是魔神皇  修仙从做杂役弟子开始  综网:身为巫祝的我要以德服人  斗罗2:我穿成了霍雨浩的亲妹妹  穿成重点保护雌性后被迫修罗场了  六年后,她带三个奶团炸翻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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