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2章 明德门外(第1页)

长安城,始建于隋代,当时称为大兴城。当时的隋文帝为都城选址颇费了一番脑筋,最终选在了渭北龙首原之南的一处高地上。

长安城为八水环绕,选择建在一处高地之上,可以没有大水灌城之忧。八水亦为八龙,环绕长安如八部天龙,龙气氤氲。

沈锋曾经专门读过介绍唐长安城的书,心中也明白,唐代的长安城在当时的世界就是一座梦幻般的城市。

长安城建设得超前迈古,面积达八十四平方千米,是汉长安城的两倍多,明清北京城的一倍多。比同时期的拜占庭帝国都城君士坦丁堡大七倍,比古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所建的巴格达城大六倍,盛名天下的古罗马城也只是它的五分之一。当时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世界上仅有长安城一座。

在其后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它都是当时人类建造的最大都城,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城”。

沈锋的心脏在砰砰直跳,只是远远的看了长安城一眼,却感觉整个人的灵魂都像要被它吸去一样。梦回长安,他魂牵梦绕的那个梦想,终于就要实现了。

天色渐晚,沈锋和李延风一起骑马返回军营。此时皇帝已经派来了犒军的使者,也送来了美酒佳肴,军士们三五成群的把酒言欢,大快朵颐,整个军营都沉浸在兴奋和畅快之中。

沈锋并未加入其中,而是和折冲营的兵士们一起守在王忠嗣的军帐周围。越是在这个容易让人松懈的时候,就越容易出事情,沈锋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然而却并无意外,一夜平安过去。

第二日黎明时分,大军士气如虹,早早离开军营,齐整出发。龙甲骑三营骑兵护卫着王忠嗣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向长安城的南门明德门走去。

沈锋此时也穿上了专门为他定制的明光铠,头带凌霄盔,身披红麾,腰间挂着一柄装饰精美的横刀,骑在一匹产自西域的高头大马上,英姿飒爽,器宇轩昂。

沈锋紧跟在李延风后面,前面是哥舒翰、郭子仪等高阶将领,都是明盔亮甲的庄重打扮。王忠嗣此时也是一身戎装,穿着亮金鱼鳞铠,头戴紫金凤翅盔,肩披嵌金丝红色大麾,从背影上看,真的如同天人下凡一般。

没过多长时间,高大巍峨的长安城墙出现在眼前,正中是一个比城墙还要高上数丈的城门楼,长安城的正南门明德门到了。

长安城东南西北总共有十二个城门,明德门位于正南中间,也是整个长安城最为高大气魄的城门。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语出《大学》,此门因此而命名,昭显天子正德。

明德门之外,黄旗招展,猎猎作响。百官肃立城门两侧,中间的道路上铺着产自西域的猩红毛毯,也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一队身穿金甲的龙武卫骑兵随即迎上前去,走在队伍之前,引领着王忠嗣大军向明德门行进。

明德门城门左侧,搭建着一个用黄色绸缎覆盖的高台。高台之上,一个身穿明黄色龙袍的男子端坐在龙撵之上。

这男子年级有六十岁上下,身材清瘦。虽然已经上了年纪,可皮肤保养的很好,红润光泽,眉宇间英气勃勃,一双俊目炯炯有神。男子颌下飘着黑色长须,稍稍夹杂着一些白色,整个面庞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不少。

此人正是唐玄宗李隆基。

在李隆基身后,还站着一个同样身穿明黄色衣装的中年男子。

这男子躬身肃立,脸上是一种高兴和压抑混杂在一起的奇怪神情,虽然是大军凯旋的举国欢庆时刻,这中年男子的眉宇间仍是带着一丝阴郁之色。此人便是东宫太子李亨了。

皇帝和太子同时出城相迎大军,这是凯旋仪式的最高等级。

龙武卫骑兵领着王忠嗣等将领来到了高台之前。王忠嗣立刻领着一众将领下马跪拜,沈锋亦在其中。

“臣王忠嗣幸不辱皇命,仰仗天威讨逆荡寇,光复皇土,特班师回朝向圣上交旨!”王忠嗣叩首后朗声说道。

李隆基神色激动,也很是得意,立刻从龙撵上站起身来,朗声说道:“诸位卿家功劳卓著,快快平身!”

王忠嗣领着众将起身。

沈锋站起身来,将目光投向高台上的皇帝李隆基,心中激动。

眼前这人就是在后世声名赫赫的唐明皇李隆基,后世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人物,关于他的演绎传奇无数。开元盛世由他而起,大唐盛世也由他而衰。

可在沈锋眼前,他就是一个精神矍铄的清瘦老者。人逢喜事精神爽,十几年来,唐军终于收复了黄河右岸,将吐蕃赶回了高原之上。历代帝王,无不在意文治武功,克敌复土,这是给李隆基脸上增光的事情。

今日明德门前的这场迎接仪式,与其说是为王忠嗣的大军接风,不如说是向天下黎民百姓召显自己的文治武功。帝王心术,无外呼尔。

李隆基亲自走下高台,走到王忠嗣身边,双手捧起他的胳膊,目光温和而激动,像是一个慈父看着自己有出息的孩子一样。

确实,王忠嗣和李隆基的关系不一般。开元二年,其父王海宾战死沙场。李隆基感其忠义,将其幼子王训接入宫中抚养,收为义子,后赐名为忠嗣。自此以后,李隆基对王忠嗣也是悉心培养关爱有加,王忠嗣也是不负所望,终于成为了将帅之才,身兼三镇节度使,为大唐镇守一方。

“忠嗣,这次你又立下大功,为父不知该赏赐你些什么才好。”李隆基动容说道,就像是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说话一样。

王忠嗣也是十分动容,目光闪动。李隆基不以皇帝自称,而是称为父,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褒奖。

“臣深受圣上大恩,虽粉身碎骨无以为报!”

李隆基用手紧紧握了一下王忠嗣的手臂,亲自将他送到军马旁。

“领着诸将,和为父一起入城!”李隆基朗声说道。

我不和非人类谈恋爱 完结+番外  醉春风(1V1)  相恨离  丧尸国度  屠神之路  官路撩人  另类保镖:龙潜都市  来得及  心理操纵师  甜宠娇妻:惹上帅气总裁  沙雕师尊每天担心我挂掉  重生九零:戏精妈咪又去捡垃圾了  至尊佣兵王  武道全能  医生,我不晕  都市极品小神医  宠媳无边(1v1h)  伺君欢  雷武裂天  早上九点半(1v1H)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八零之盛世枭宠

重生八零之盛世枭宠

前世,自以为是的柳云姝不识人心险恶,亲歹人远至亲,连累父兄惨死,继母病亡,被渣男贱女陷害受尽凌虐暴打昏迷数年。弥留之际,白莲花堂姐字字珠玑。她命中注定生来就是别人续命的祭品?她当年决绝狠厉的退亲,揭开的是惊天阴谋的序幕?拨开层层迷雾,害她家破人亡凄苦一生的罪魁祸首,居然是她谜一样的身世?形似枯槁心如死灰的柳云姝血泪盈襟。她何其不幸!愚蠢,眼瞎,还心盲,作天作地还作死,终究负了他一世深情!她又何其有幸!命运眷顾她重生一世。浴火凤凰,涅槃而来。前世的债,她今生讨!黑心的姑姑,伪善的婶子,偏心的奶奶,渣男贱女,一个都甭想跑!总之这是一个打脸虐渣斗极品,发家致富奔小康,霸道硬汉极致枭宠的年代文。...

三国之神兽奇兵

三国之神兽奇兵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后我被反派演了

穿书后我被反派演了

方清阮穿书了,穿成了小说里的炮灰女配,开头就死的那种。她拿着一手烂牌打出王炸,力挽狂澜,挡下了原文男女主不知道多少明枪暗箭,却在自己救的弱智身上栽了。原文里,对女主来说,秦郁是她偶然救下的人,是她最强大的后盾。对方清阮来说,秦郁是无视主角光环将主角摁在地上摩擦的反派。无论如何,她都没想到,那个连话都说不清还爱占她便宜的人是阴沉偏执的大反派。她被秦郁演了,被他安排的明明白白。原书里,这位大反派把两个主角都弄死了。现在,主角死不死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要死了。死在床上吗?滚!(不甜你打我,娱乐圈文,强强对决)如果您喜欢穿书后我被反派演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

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

穿到星际时代,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开飞船?穿机甲?收小弟?征服星辰大海?身为御厨传人的简言,颠了颠手中特制的大勺,一声冷笑。to样to森破。面对令人烦不胜烦,繁殖力旺盛的虫族,还有风吹生又生,剪不断理又乱的各种动植物。简言一脚踩碎地上的营养液瓶说吧,你们想把它们吃成几级保护?帝国人民连连摇头不不不,太恶心了,打死我们也不会吃的!后来,帝国人民吸溜着口水大喊真香。脸也被打得好疼!围观大型打脸现场的陆瑾修,很好,他家媳妇儿的风采无人能敌!如果您喜欢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后反派重新做人了

重生后反派重新做人了

虐渣马甲双洁治愈励志曾被两个大佬宠着的沈栀瑶,在仓库爆炸案中失去了生命。随后重生在了患心脏病和自己名字相同,长相神似的女孩身上。重生后她决定要好好做人,为原主改变现状。一夜之间全班同学都瞧不起的怂包病秧子突然变了一个人?!前世,沈栀瑶比他大3岁,总是仰仗着姐姐的身份欺负他,也会时不时的治愈他。还会在顾言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保护他就是方式简单粗暴了些。重生后,顾言对她一见钟情。再次见面,他英雄救美,她撒腿就跑。兄弟看不下去了,她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顾言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不许说她。(简介仅供参考,详情书里请)如果您喜欢重生后反派重新做人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